關於課綱微調的爭議,多以意識形態敵我為基調,這看法一方面忽略了基於《憲法》21條教育基本權,學生才是教育的主體;另一方面也忽略了對教育問題的全面性考察。基於教育基本權的理念,為確保學生人格的自我發展,國家所訂的課綱不是教學的全部,而應與教師及父母協同形成課程內容。因此,若不能改變教育現況,削弱國家對於課程的片面影響力,此話語權戰爭只會一再上演,只是不斷攻守交換罷了。
首先,高中教師要簽名連署,要求教育部不要改課綱,固然反映了教師現實上的無奈。但不要忘了,課綱跟教科書是死的,人才是活的,教師才是課程形成的靈魂。
欠缺獨立思考訓練
基於《憲法》21條的教育基本權,為了維護學生自我的發展,教師本來就有其教學自由,可以也應該在課程中引導學生去思考、批判官方的觀點;真正的多元教育是在每間教室裡,透過教師與學生長期互動發生的,而不可能突然發生在教育部的會議室裡!
然而,現況卻是在考試引導教學的沉痾下,教育欠缺對思考能力的訓練,強化了課綱對學生的影響。因此,若是教育理念與方式不變,不能給予教師更多的資源與空間,無論換什麼神奇課綱,都無助於學生獨立思考的啟迪。
其次,課綱所以能影響教學內容,必須要透過教科書為媒介。在現行一綱多本制度下,本應藉由不同內容的教科書,呈現不同的意識形態光譜,以降低教育一元化的危險。但同樣在考試引導教學下,教科書長期被扭曲為提供考試標準答案,也正因過於強調內容的「一致」與「正確」,反為官方高密度的審定提供了正當性,提高課綱片面的影響力。
更進一步來說,不容許教科書分歧與錯誤,這種觀念的另一面,其實也就是不容許學生挑戰教科書的權威,因為經國家認證的知識不會錯,若社會的主流觀點是如此,對學生思想的桎梏,自然也很難僅因為課綱的改變就能輕易卸下。
建構公開審定程序
就此,除了課綱的實體內容基於《憲法》21條,國家對於社會各種多元價值,應該維持中立與寬容的基本立場外;鑑於實質內容可能的高度爭議性,還是必須透過建構公開透明的組織與程序,像是委員的選任方式、委員組成比例、民眾參與程序等等,尋求不同價值間對話的可能,以消弭黑箱作業的獨斷性。
尤其,將施行的《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仍僅規定:「應設課程審議會,其組成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仍然將至關重大的相應組織與程序,概括交由教育部自行決定,在可預見的未來,另一場課綱戰爭可能仍無法避免。
綜上可知,對課綱內容的批判固然有其急迫性,但若無視於《憲法》21條保障學生人格自我發展的基本要求,無視於整個教育環境的因素,則課綱內容無論再怎麼改,也只是另一種相對開明的知識權威。欲透過政治力解決單一事件,也只是暫時捂住傷口。更重要的應是藉此民氣,一方面建構公開透明的課綱審議與教科書審定程序,另一方面以改善教育環境為長期目標,如此才能脫離各方爭奪洗腦機的階段,真正開始一步步的拆解這台老機器。
許育典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凌赫 德國漢堡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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