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2016

一直敲響正義的鼓聲

王美琇

追求自由,不管在哪裡,都沒有輕鬆的道路。

——南非前總統曼德拉

有句古老諺語說:「自由就像氧氣,氧氣消失前,你不會感覺到它的存在。」香港銅鑼灣書店事件印證了這句話。

香港的言論自由正在被中國國家恐怖主義一步步限縮和壓制,如果香港人不團結起來強力反抗,如果自由陣營的人們不聲援香港,那麼,香港的自由被關進中共鐵幕恐難避免。
國家恐怖主義重傷人民

追求自由從來沒有輕鬆的捷徑。對抗國家恐怖主義,就是要一直敲響正義的鼓聲,就是要誓死反抗到底,直到重獲自由為止。

香港籠罩在紅色恐怖之中,猶如台灣曾經籠罩在白色恐怖的年代。兩者都是國家恐怖主義肆意侵犯和傷害人民。台灣正在經歷第二次民主改革工程,了解過往國家恐怖主義的歷史,有助於我們理解國家暴力和處理轉型正義。

台灣人的人權遭到國家暴力的迫害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二二八事件的大規模屠殺。數萬無辜人民和知識份子被蔣介石政權殘暴屠殺,有些連屍體都找不到。第二階段則是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政權以國家機器和官僚體制的共犯結構,沒有經過任何正當程序的審判,逕自草率地對人民執行逮捕、監禁、酷刑、判決和處死等。

根據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黃丞儀教授的專論指出,國民黨政府在戒嚴時期運用軍法及特務機關行使國家暴力,禁錮人民的思想自由和政治權利。國家暴力系統透過〈戒嚴法〉、︿懲治叛亂條例〉和刑法一百條等他們制定的「法律」,賦予執法單位「法源」,對異議份子遂行逮捕和判刑。執法單位包括檢調軍警特和法官、大法官等,大量政治冤案就此產生,造成許多人失去生命以及長期坐牢。統治者目的就是要殺雞儆猴,讓人民嚇破膽,從此成為不敢反抗的順民。

因此黃丞儀主張,為了彌補民主轉型過程的正義缺席,應該由立法院刪除國安法第九條第二款,解開大法官第二七二號解釋的魔咒,同時以特別法的立法手段,允許戒嚴時期一般人民受軍事審判的案件,可以由司法院所組織的特別法庭依據現行法律重新審判。

換句話說,處理轉型正義除了釐清歷史真相外,也必須讓所有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冤案獲得重新審判的機會。同時,對於加害體系的軍事首長、軍事司法官、情治人員和檢察官、法官等,調查公布其相關責任並予以適當究責。
劍及履及轉型正義

曾在納粹黨衛軍麾下當奧斯威辛集中營警衛的九十四歲的韓寧(Reinhold Hanning),六月十七日在德國法院被以曾是納粹大規模謀殺的協助犯,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韓寧在審判期間首度坦承當時對犯人即將遭槍斃、送往毒氣室以及遺體被掩埋等事知悉,他誠摯向受害者致歉且對此暴行感到慚愧。

德國追究納粹暴行至今仍在繼續,這是他們處理轉型正義的具體行動。

南非在曼德拉執政後展開的轉型正義工程,包括通過南非新憲法,從概論到人權憲章都銘刻了種族隔離時代的血淚歷史,讓人權保障成為新憲法的中心思想。曼德拉也在約翰尼斯堡最惡名昭彰的監獄中心蓋了一座獨立的憲法法院,他要以一種讓大家都看得見的方式表達「絕不重蹈覆轍」的原則,並成為拯救國家生命的象徵。憲法法院將一則又一則的案例緊扣憲法精神,並讓憲法的重要價值藉由案例的闡釋,化為人民日常生活的土壤。

除此,他們更在憲法要求下設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開始展開彌平歷史傷口的轉型正義工程。

蔡英文總統念茲在茲司法轉型正義,然而戒嚴時期司法體系中的檢察官、法官、軍法官等,現在依然高高在位,活躍於司法實務界且繼續影響其徒子徒孫,請問新政府的司法轉型正義和司法改革該如何被期待?十月的司法國是會議是否有決心和魄力推動司法大改造?或者又是一次大拜拜論壇而已?

還有,特偵組一直都是國民黨對付異己的政爭工具,廢除特偵組已是全民共識,更是司法轉型正義的當務之急。怎麼廢除?只要立法院通過刪除〈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特偵組即可解散歸建。請問新政府和民進黨立院黨團為何遲遲未動?
追求自由沒有捷徑

如果司法改革畏首畏尾,轉型正義就成為半吊子;如果司法不能真正獨立,台灣的民主將成為脆弱民主。沒有是非價值與究責制度的妥協退讓,只是一種鄉愿。鄉愿的結果就是讓歷史變成一齣荒謬劇,讓威權遺緒繼續打著民主反民主,重蹈扁政府的失敗悲劇。

追求自由沒有捷徑。對香港和台灣而言,要重獲自由、要爭取百分百的民主,就是要一直敲響正義的鼓聲,讓更多的人民聽見,團結起來反抗不義;更要讓公民社會和政治工作者聽見良知的呼喚,起而廢除或改革不正義的制度,消除一切對公民權利的傷害以及對自由的禁錮,讓民主價值在自由的土地上生根茁壯。

追求自由沒有捷徑。就是要一直敲響正義的鼓聲,就是要奮力一搏啊!

(作者王美琇,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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