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2016

談判解決沖之鳥海域爭執是正確的做法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沖之鳥是島還是礁目前仍有爭議,會尊重「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的決議,在決議未做出前,我國在法律上沒有立場,因此海巡署新聞稿對沖之鳥的「礁」字已去除。此話一出,不出意料的國民黨團正副書記長林德福、李彥秀立即跳出來痛批,沖之鳥只有9平方公尺,當然是礁不是島,新政府畏畏縮縮,漁民未來如何生存?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同樣表示,沖之鳥是礁、不是島,政府不論採取軍艦護漁或外交折衝,都要以台灣最大的利益當作目標。看來,沖之鳥的爭議從舊馬政權延續到新蔡政府已成必然,肯定不會立即止戈停戰。重點在於新政府的立場與主張是否優於馬政府?

眾所周知,自日本在一九九七年提交聯合國秘書長處文件,宣示擁有沖之鳥往外二百浬專屬經濟區之權利後,國際爭議即未曾中斷過,其中反應最為激烈的厥為中國,隨著中國假科研之名行軍事探勘之實的動作愈加頻繁後,二○○四年起,日本即嚴格執法強行驅趕或干擾中國科研船,中國也保持其一再否認日本二百浬海域權利的主張持續抗議,至今仍不曾稍歇。反觀針對台灣漁船於該海域的捕撈行為,從二○○五年臺日因「龍榮二號」發生爭執解決後,雙方形成的默契是: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公務船來進行巡邏之前,會事先通知臺灣漁業署,並由漁業署通知所有在附近作業的台灣漁船,當日本巡邏艇到時,台灣漁船暫時保持退離二百海哩的動作,等到日本巡邏艇離去,台灣漁船即可繼續進行捕魚作業。

換言之,臺灣不承認沖之鳥享有二百浬專屬經濟海域的權利,而日本也未強求台灣政府必須就此表態,雙方的重點在於台灣政府要維持漁民在此海域的捕魚權益,而日本政府則保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蓋日本於此本即無漁業上的利益,而是著眼於其現時的戰略價值與未來可能的海底開發利益,因而此後,台日雙方相安無事。亦即對日本對沖之鳥是否擁有二百浬專屬經濟海域權利,採取「不承認、不接受,但亦不直接否認」的模糊政策,更遑論公開對其是島或礁此一涉及主權的事項逕行定位。

直至今年4月25日「東聖吉十六號」漁船船長被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事件,可說是台日在此海域10餘年來發生爭執的第一遭。一開始,4月26日外交部對此回應:「我國政府認知『沖之鳥』地位在國際間存在爭議,並主張此事應由當事各方依據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但「關於『沖之鳥』之法律地位,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所做審查結果未完全確定前,日本應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及魚捕等權益」,完全依照以往「不承認、不接受,但亦不直接否認」模式處理。亦即主軸在譴責日本不應不當扣押我漁船船長,並藐視我在該海域之漁權。不料隔天總統府即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裁示:「日本『沖之鳥』是『礁』不是『島』」,並一再強調「反對日本違法擴權。日本逕自定義『沖之鳥礁』為『沖之鳥島』的主張,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一二一條規定,屬於違法擴權主張,我國政府不予承認」。此一動作無疑徹底與日本翻臉,採取火車對撞的策略,而軍艦護漁之說更是公開的武力挑釁,日本外交部也大動作反駁斥責台灣政府的說法。

原本僅屬於是否日本海上保安廳不當濫用公權力的問題,最後演變為台日外交關係的緊張,讓我們原本佔有的優勢位置喪失殆盡,主要肇因於馬政府魯莽暴衝的行為所致,直接否認沖之島為島並恣意地認定為礁,等於直接對日本主權的主張說三道四,甚至是干預與蔑視,甚至被質疑改採與中國完全同一的論調與立場。馬英九更進一步地嚴重違背比例原則地命令軍艦護漁,對照之前四月九日馬英九無端訪視澎佳嶼島宣示主權,當然被日本視為是刻意的挑釁叫囂。演變至此,嚴重危及台日長期以來的友好關係,而且對漁民的權益也未獲得更多的保障與增加。

新政府改變馬英九這種無知暴躁的外交行徑,讓台日有關沖之島的爭議回到原本模糊和平的狀態,才是真正重視沖之鳥海域是台灣重要的漁產地帶的作法,而在事關漁民安全上蔡政府也保證護漁行動不變,盡到國家確保漁民利益的責任;但與此同時也清楚認知到,國際上對於二百浬經濟海域之爭執,率皆以談判協商取代武力對峙,因此,新政府對沖之島政策的改懸易轍,乃是正確的方向,而且在七月即將進行第一次台日海洋對話及後續的海洋事務合作機制建立後,必能既改善台日之間的關係,又為台灣漁民爭取更多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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