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正祥(Francis Fan)
中國國家海洋局在日前開設的宣傳網站中張貼釣魚台的正面全景照片,並標示「釣魚島為中國固有領土」,主張「中國最先發現、命名和利用釣魚島」。對於釣魚台主權爭議再起,日本外務省計畫在官網公布一份1969年中國繪製的地圖反制,圖中載有將釣魚台標為日本領土「尖閣群島」;據稱該份地圖是由原來的中國國家測繪局繪製,地圖上還刊載了當時中國國家主席毛澤東的題字,外務省計畫以此資料證明中方當時認為釣魚台為日本領土。
但中方也不甘示弱,有學者立刻向日本叫陣,強調古今相關地圖不下一百種,顯示釣魚台無疑屬於中國,中方學者認為日方企圖靠單一地圖來改變事實是不可能的。
中國和日本之間,對於釣魚台主權看法存有爭議。台灣和日本之間,對於釣魚台主權看法也存有爭議。但馬政府和中國之間,對於釣魚台主權,看來......似無爭議?
釣魚台「是我們的」!但「我們」是誰?
大家都說釣魚台「是我們的」!但「我們」是誰?台灣和中國都說是自己的。日本也說是他們的,過去包括日本首相麻生太郎也曾在日本國會留下發言紀錄表示,釣魚台列島是日本固有領土,將與美國協商納入「日美安保條約」框架內,若釣魚台島受第三國侵犯,日本將啟動該條約加以應對。
台灣則是一貫主張:「釣魚台列嶼無論就歷史淵源、地質結構、法理依據或台灣漁民傳統作業漁區等觀點而言,均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不容置疑。中華民國政府一貫堅持釣魚台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中華民國政府維護主權之決心與立場從未改變;今後仍將秉持維護領土完整及國家尊嚴之原則,致力捍衛釣魚台主權。」
釣魚台主權歸屬,台日過去都曾漠不關心
已故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過去曾花心力研究釣魚台主權問題,多年前筆者曾向黃昭堂訪談他對釣魚台主權問題的看法,聽聞了不少見解,筆者在此向讀者轉述,或可有助認識釣島爭議的縱深。關於釣魚台主權爭議,黃昭堂直言,歷史上台日雙方過去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沒關心釣魚台,漠視這無人列島的情況「彼此彼此」!
釣魚台列島,日本稱做「尖閣列島」,總面積6.32平方公里,由釣魚台、飛瀨島、北小島、南小島、大北小島、大南小島、黃尾嶼及赤尾嶼,這八個島嶼構成。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佔領琉球,順便佔領了釣魚台,還曾在該處設靶場。由於設有靶場,當時漁民想要到釣魚台附近捕魚有所限制。過去黃昭堂下過不少功夫研究釣魚台主權爭議問題發現,釣魚台主權歸屬,台日都有各自有利論點,但雙方過去也都曾漠不關心。
其中對台灣有利的論點包括:釣魚台自古就是台灣漁民的漁場,日本領有台灣的大正年間,也將釣魚台歸入台北州宜蘭郡行政區域,顯示日本政府承認台灣人在釣魚台地域活動的優越性,「當時日本也是將釣魚台歸台灣管」,這是對台灣有利的依據。但除此之外,台灣似乎拿不出其他更有力的證據證明釣魚台屬於台灣。
曾走訪多處遍尋釣魚台主權證據資料的黃昭堂另個心得是:國民黨統治台灣初期,政府機關頒發的台灣省地圖也沒有將釣魚台納入。在以往的官方資料中,例如省文獻委員會的「增修台灣通志稿」土地志地理篇,就沒有把釣魚台列島列入,顯示台灣在過去對於釣魚台是否為台灣自己的屬島,也是「曾經」顯得漠不關心。
至於日本在釣島主權這方面的論述,黃昭堂過去發現,1972年美國將硫球交還給日本時,一併將釣魚台還給日本,因此,日本自1972年就「實效」佔領釣魚台,一直處於「佔有釣魚台的狀態」,這是對日本最有利的一點。但日本也是直到「發現此海域有資源」和「美國將琉球還給日本」之後,才開始關心釣魚台。
台日依人口數共享釣魚台海底資源可行乎
如何化解釣魚台主權爭議?黃昭堂過去研究認為,台日雙方應朝擱置主權爭議但可合作共享資源,漁民捕魚只是其中一件事情。他曾經發想:台日雙方或可考慮依照總人口數之比,也就是二千三百萬人對一億二千萬人之比,即大約一比五的比例,共享釣魚台海底資源?也許這會是讓雙方同感和平又有尊嚴的處理方式。
憑憲法第四條,不抗議中國宣示釣島主權?
過去曾經有國民黨立法院系統在馬政府高層主持的輿情會議中傳達,指出有輿論認為馬政府在處理中國、日本均聲稱擁有釣魚台主權一事上,當局的立場和態度似乎會隨對象不同而顯得並不一致,民眾未能理解。
事實上,看待日方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馬政府的立場還是堅持過去對釣魚台列嶼主權的立場,也就是說「釣魚台列嶼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是台灣的屬島」;但對中國宣示擁有釣魚台主權,馬政府內部則似有默契地以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精神認知「中國大陸是固有疆域」,所以對於中國宣示釣魚台主權不須表示異議!
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但該憲法條文並未列明何為「固有之疆域」?目前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實際領土包括台、澎、金、馬及東沙島、太平島等。
關於「固有之疆域」,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二八號曾經作出「解釋」表示:「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對於馬政府內部各單位似有默契地以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為據,認知中國大陸是固有疆域,而認為不須對中國宣示釣魚台主權表示異議,政府內部其實也不是沒有雜音,最大的爭點就是:這不就等於認了「一中」?
順帶一提,馬總統上任後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並在發表的前三天,馬政府先知會美方,讓美方能對此事「零意外」!「東海和平倡議」的原創者其實是時任國安會副秘書長的楊永明,並不是馬總統本人所原創。
不過,「東海和平倡議」推案過程,馬總統確實花了不少時間親身投入,參與討論,大力摧生此一重要議題。為求保密,該倡議在醞釀時,事先與聞單位不多,但外交部有充分參與,並在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後,隨即訓令所有駐外館處,向駐在國詮釋倡議的精神與意義,並蒐集各駐在國對該倡議的輿情反應。
「東海和平倡議」呼籲東海周邊各方能夠降低緊張,以理性、和平對話解決爭議,希望能夠擱置主權爭議,並致力於資源的分享與開發。馬政府自信認為,後來的《台日漁業協議》可說是「東海和平倡議」的具體實踐,也產生了正面的效果,主權沒有讓步,但漁權大進步,亦即「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共享」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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