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到能源對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聯合國大會在第65/151號決議中宣布2012年為"人人享有可持續能源國際年"。
設立人人享有可持續能源國際年為我們提出了一個寶貴的機會,在地方、國家、區域和國際各級提高對可持續能源、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重要性的認識。
能源服務對生產力、衛生、教育、氣候變化、糧食和水安全、通信服務等方面有著深遠的影響。
無法獲得清潔、廉價和可靠的能源阻礙了人類、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是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一個主要障礙。
仍有14億人無法獲得現代能源,30億人依賴“傳統的生物物質能源”和煤炭作為其主要燃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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