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陳雄文以其環境與工程的背景,2014年從台北市副市長被拔昇為勞動部長,或許是缺乏專業背景的關係,上任到現在跟勞動者切身相關的建樹沒看到半樣,不過他個人引起的爭議倒是不少。光說2015年9~12月底勞動部在基隆辦了10場工商座談,陳雄文親自出席4場,跟往年同期只有1或2場的工商座談相比,擺明是為了他的前老闆郝龍斌在基隆選立委所排的輔選行程。這種利用國家公帑進行選舉拉抬的舉動,明顯就是公器私用的行徑。身為堂堂部長卻搞這種見不得人的小動作,令人不齒。
至於在今年大選之後進入看守期的馬政府,陳雄文的暴走與擺爛程度更是誇張,先前曾因立委鍾孔炤質疑「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的修正內容將從今年起所實施的勞工單周工時40小時,配套刪除國定假日7天違背母法勞基法法第37條,並且逾越內政部權限,陳雄文面對質詢時卻反而大動肝火,向立委怒飆「我沒有違法!你可以告我把我移送啊!」這種強硬槓上立委的態度,對於問題的真正解決不但於事無補,也模糊了問題的癥結所在。況且,陳雄文甚至還扯出所謂的不少人不願承認台灣「光復」,說要改叫「終戰」,卻還要放假的說法,認為應該擺在一起討論清楚。天哪,什麼時候規定放假這件事情要跟人民對於該假日的認同與否掛勾在一起的?台灣難道要向北韓看齊了嗎?難不成陳雄文的心態還活在戒嚴時代?原來我們的勞動部長居然是威權的活化石?
更誇張的是前天立委余宛如詢問勞動部長陳雄文有關於部分工時者的保障問題,陳雄文說「大家就是要我們立專法嘛!我第二十次回答同樣問題,我們準備研擬服務業專章保障部分工時者。」余宛如接著再問道服務業專章應該包含哪些內容?陳雄文則不耐煩地回答「請問下一任部長吧」。余宛如又問,早上講了這麼多,經過一個中午大家都沒反省嗎?陳雄文則再回嗆「中午在吃便當」。我們可以發現陳雄文的答詢從頭到尾根本就不把立委的專業質詢看在眼裡,完全不把國會監督當一回事。他這種極度輕蔑的態度、不莊重的言詞在在都侮辱了自己的部長職務、侮辱了勞動部的業務,也侮辱了台灣的人民。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今天不管陳雄文心理願不願意,只要在位一天,他都背負著「宣誓條例」第六條當中的誓詞:「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謹誓。」從誓詞當中我們看到「盡忠職守」不過是最基本的要求,陳雄文居然連這一點都做不到,當立委在質詢現任部長時,他卻反而要立委去問下任部長,監察院面對這種中華民國的惡質部長,難道可以視若無睹地任由他繼續地藐視國會,踐踏台灣的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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