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2016

從求富到安全:中國需要的目標大轉移

天則經濟研究所名譽理事長 茅於軾 為FT中文網撰稿

時至今日,中國的改革已取得了巨大成功。中國改革的起始點是鄧小平撥亂反正,從“以階級鬥爭為綱”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綱”。30多年的經濟建設徹底改變了整個中國的面貌。現在的中國和以前的舊中國相比較已經面貌全非了,可以名符其實地稱為“新中國”了。

可以說,中國已經完成了鄧小平當時提出的工作重心的轉移。但是現在,中國是仍然要以經濟建設為綱,還是有別的更重要的目標?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重大問題。這關繫到全中國人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目的地。

鄧小平提出的“以經濟建設為綱”,可說已經或接近完成。中國和30多年前鄧小平提出這個任務時比較起來,已經煥然一新。改革開放前北京最高的樓是18層的北京飯店,而現在20層以上的大樓超過500座。改革開放前長江上只有兩座大橋,去年年底已經有65座。更不用說過去根本沒有的高速公路,現在有了11萬公里,等等。總之,中國在完成經濟建設任務方面有了很大的進展。

但奇怪的是,國家建設得不錯,社會財富極大增加,可老百姓的滿意感卻很不理想,社會到處可以聽到不滿情緒,人與人的矛盾沒有減少,老百姓和政府的矛盾趨於緊張。這些情況說明,目前的努力方向不對頭。當前的問題不是建設得不夠,而是沒有關心老百姓的幸福,所以,我們非常需要把工作的重點從經濟建設調整到老百姓幸福。

如何增進老百姓的幸福感?研究這個問題,許多學者都用可以計量的方法,即用計量財富來測量幸福感。他們往往最終得出的看法,是從財富分配關系角度來看幸福感,認為分配不公是不幸福的原因。可是這種方法引起的爭論非常多。

顯然,幸福固然和物質享受有關,但物質享受絕不是幸福的全部,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因素,因為物質只是能夠被看見的部分,而幸福感是一種感覺,是看不見的。正因為如此,研究如何獲得幸福就非常困難。學者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也非常不同,莫衷一是。

我認為不妨從反面思考這個問題——是什麽因素妨礙了人們獲得幸福?我們與其直接去追求幸福,還不如取消那些妨礙獲得幸福的因素。

根據馬斯洛對人類的需求分類,安全屬於基礎需求,沒有安全別的都談不上。拿這一點來衡量,在中國社會里安全還是一個沒有解決的問題。當前,不同的人群都有不同的安全問題。富人因為感到自己的人身和財產不夠安全,紛紛移民去更安全的國家;窮人的安全受到侵犯沒有別的辦法,只有自行用武力捍衛,這就是群體性事件。這兩類社會現象是中國所特有的。這清楚地說明,中國的社會環境不夠安全。要讓中國人感到幸福,就先要改善中國人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

人身和財產的安全靠什麽來保障?對強盜和小偷的防禦靠警察,即國家的治安機構。對國家濫用權力侵犯私人生命財產的防禦要靠法律,特別是憲法。而恰恰這一點,是中國的薄弱環節。在中國,特權階級在很多時候是法律管不到的。比如,薄熙來是共產黨政治局委員,有特權,他的妻子竟然敢犯下謀殺罪,死者是外國人。這個案件被掩蓋了幾個月,而且最後被揭發也不是靠中國自己的檢察或公安機構,而是靠美國的介入。由此可見,連身份特殊的外國人在中國都缺乏安全保障,中國人自己就更沒有安全感了。

因此,在國家建設獲得巨大進步之後,當前的中國應該更關心老百姓的安全。而解決老百姓安全問題的核心是法治和憲政。但是目前官方號召的目標仍然是小康,這還是一個財富目標,而不是安全目標。在極其貧困的時候,吃飽穿暖無疑是大家奮鬥的首要目標。現在中國人挨餓受凍的人已經是極少數了,中產階級更是為數眾多,他們所關心的不再是財富或收入問題,而是安全問題。將中國社會的奮鬥目標從增加財富轉變為提高安全,此其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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