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2013

薪資倒退16年的關鍵受害人

陳建印 面對我國今年一至七月實質平均薪資倒退十六年的窘況,行政官員宣稱,若加計法定工時降低以及勞退新制提撥率兩項因素,其實相當於加薪十六.五%。然而,此說法顯然與受薪家庭的感受有所差距,亦顯示政府部門仍未找到解決當前社會問題的突破點。 首先,根據勞委會一○二年國際勞動統計,台灣的法定工時雖然由每週四十八小時縮減為雙週八十四小時,但減幅小於日本、韓國。而台灣的每年工時雖然有縮減趨勢,但依舊高於歐美各國,減幅同樣也小於日本、韓國。此外,台灣非農業員工的名目月薪遠不如香港、韓國、新加坡以及日本等鄰近國家,此種工時長、薪資低的現象,還使台灣榮登全球人力展望最佳國家之列,原因在於低薪可造就企業額外獲利,且企業以同樣支出在台灣能僱用較多員工。此種競爭力的另類表現,讓人感慨。 至於勞退提撥率由二%提升到六%,等於加薪四%的說法,亦過於草率。因為企業支出增加,對應的就是獲利減少,在勞動生產力不變的情況下,假設企業會因為成本增加而營運困難,那麼,將員工薪資等比例的削減,就是企業維持營運的唯一方法。此外,若要減少原有員工薪資,通常都會引發工會強烈反彈,因此,壓低新進人員薪資,是公司轉嫁勞退新制成本給員工的最好方式,這或許正是近年新進人員起薪大不如前的原因。 實際上,國內的經濟學者就曾以台灣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勞退新制施行後才取得現職工作的勞工,薪資顯著減少,且減少的幅度約為勞工薪資的五.九二%,可見,雇主幾乎將提撥成本全數轉嫁到勞工身上,換言之,加薪四%的說法,並不存在。 台灣近年經濟表現不佳,受薪階級生活困難是不爭的事實,政府部門應該針對這些社會問題的核心,提出有效的因應策略,切莫忘記,經濟成長是讓人民福祉提升的手段,而非目標,無法提升人民福祉的經濟成長與數據,並不能使人民有感。 (作者為經濟學博士,新北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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