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2013
華爾街,金融危機引爆點
根據路透社和彭博資訊日前引述消息人士的報導,摩根大通正與美國司法部、證管會、住房與城市發展部,以及紐約州檢察總長施耐德曼(Eric Schneiderman)談判協商,可能會以110億美元的高額和解金,就2005年至2007年間發行的不動產抵押擔保證券(MBS)誤導投資人的爭訟達成和解。如果成為事實,這將創下司法部和單一公司的最高和解金額紀錄,超越英國石油(BP)墨西哥灣汙染事件45億美元的和解天價。值得注意的是,二者除了金額的懸殊差異外,英國石油公司的案例屬於作業風險的賠付代價,而摩根大通案卻彰顯了華爾街貪婪本色的道德風險。
華爾街的貪婪本色,以摩根大通公司而言,去年還發生另一起金融圈耳熟能詳的「倫敦鯨」(London Whale) 事件。故事主角是綽號「倫敦鯨」的摩根大通倫敦CIO(Chief Investment Office)交易員布魯諾.伊科西爾(Bruno Iksil)。在事件發生前,作為伊科西爾對手方的投資者常抱怨說,他的CDS空頭頭寸大得驚人,一個人就可以影響規模高達數兆美元的債券市場,其操作行為嚴重扭曲了債券市場的價格。這位號稱「倫敦鯨」的交易員,為摩根大通銀行每年賺進1億美元左右;然而在2012年5月10日摩根大通發佈在合成債券上的倉位出現了20億美元交易損失,這些虧損主要來自「倫敦鯨」的交易。今年9月19日美國聯準會、貨幣監理署、證管會和英國FSA分別發表聲明,指控美國摩根大通對位於倫敦的CIO部門缺乏監管和有效內部控制,導致巨額交易虧損估計約達65億美元,並對該公司作出共計9.2億美元的罰款。
歷年來華爾街的貪婪導致金融機構嚴重損失或涉入重大刑案的事件層出不窮,最具代表性的包括:1991年7月5日國際商業信貸銀行因為非法借貸及內線交易宣告倒閉;1995年霸菱銀行(Barling Bank)因為尼克.李森(Nick Leeson)在新加坡和東京股市操作衍生性商品,造成14億美元的損失,導致霸菱銀行倒閉;1996年日本住友商事交易員●中泰男因為隱報銅期貨市場26億美元交易,被判刑8年;2002年美國Allfirst Financial(後來賣給M&T Bank)交易員John Rusnack因為6億9千1百萬美元的詐騙罪,被判刑7年半。
除了摩根大通的MBS與倫敦鯨事件,被司法部門究責而繳付鉅額和解金以外,華爾街各銀行因貪婪、輕忽、偏見等原因所衍生的各項不法行為還包括:不當處理查封法拍的房屋(導致摩根大通和富國銀行等5家銀行合計繳付和解金190億美元)、違規進行房屋查封手續(導致美國銀行和摩根大通等13家銀行合計繳付和解金93億美元)、銀行內之研究部門與投資部門間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導致高盛等10家銀行合計繳付和解金14億美元);個別銀行方面,匯豐銀行因洗錢防制不力繳付和解金19億美元、瑞士銀行和巴克萊銀行因操控同業拆款利率分別繳付和解金15億美元及4.54億美元、高盛因誤導投資人繳付和解金5.5億美元、美國銀行因歧視黑人與西班牙裔借款戶繳付和解金3.35億美元。說起來還真是「族繁不及備載」。
以2008年金融海嘯而言,起因看來是次貸風暴與複雜的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但真正的背景還是華爾街的貪婪文化、肥貓們的短視與自私。金融監理法令只能管住光明正大的外在合法行為,無法有效監控貪婪內心所設計的灰色地帶交易。儘管金融海嘯後作了許多的補強,對金融機構資本計提的要求提升許多,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也增設法令與機構,惟直至今日,銀行「大到不能倒」的神話依然存在,華爾街的貪婪文化仍然無法遏止。美國量化寬鬆(QE)所釋放出來的鉅額資金,透過商業銀行轉貸給投資銀行與私募基金,形成流竄在世界各主要市場的熱錢,更在新興市場的股匯市大肆炒作。以近日台灣股市而言,還以「外資連續買超20日」沾沾自喜,多年來被當作提款機予取予求,自己被賣了還幫人數鈔票。
如果美國聯準會仍然只以美國利益為唯一考量,不與世界各國央行聯手遏止華爾街的貪婪行徑,鑑於QE未來終必退場,華爾街的貪婪銀行家們可能會反噬美國的金融與經濟,而與2008年的金融海嘯如出一轍。2008年上半年在華爾街的直接與間接炒作下,原物料與貴金屬市場空前熱絡,各國央行只擔心景氣過熱的通膨危機,那知冰山一角的次貸風暴,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雖然殷鑑不遠,但歷史不會讓人因過去的慘痛經驗而變得更謹慎,只會讓貪婪的人用更精緻的技巧避開新增的限制。未來的金融危機很可能在QE退場後發生,金融監理與其在制度面上對金融機構業務多加限制,不如轉為對貪婪的肥貓嚴刑伺候,亦即從對機構與制度的監理,轉為對經營者與經營行為的監理,才能有效防範金融危機的再度發生。要知道,機構本身不會作怪,作怪的是機構裡的貪婪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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