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上午受訪,證實馬英九總統為了特別費案告他偽造文書、瀆職,司法確定侯無罪後,馬再循行政、監察系統追究他,「他的律師陳長文做球,馬英九揮棒」懲處承辦檢察官,「以總統的高度,卻在刑事確定後,透過行政手段懲處涉己案件的司法人員,令人相當訝異」。問他「這算追殺嗎?」,侯寬仁說:「請自行解讀」。
侯寬仁說,他因特別費案被馬英九告,陳長文是馬的委任律師,侯、馬、陳三人都是此案當事人,侯的偽文等罪獲北檢不起訴,馬提再議、聲請交付審判皆被駁回,刑事確定沒事後,仍以行政手段追究他。
侯寬仁說,馬英九利用陳長文的一篇投書,啟動對他的行政究責,「陳長文做球,馬英九揮棒」,因已超過10年的行政懲處時限,法務部無法追究,馬英九還不罷手,改由監察院出手;監察院最終決議糾正法務部,未能懲處侯寬仁。
陳長文投書後不久,99年2月法務部長王清峰即發函給高檢署,指馬英九特別費案「筆錄嚴重失實,請查明責任並將懲處結果具報」,侯寬仁指出,還沒調查,法務部在公函中就已定下「嚴重不實」的結論。
高檢署考績會認為實務上無法全文照錄,決議不予議處,但被法務部打回票,高檢第2次考績會決議警告,但法務部檢審會加重改記申誡,讓他當年考績乙等,3年內乙等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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