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2015

到底該不該丟?

哪些東西應該丟?分辨10種「一定要丟」的雜物

要做出取捨,首先就必須先定義「何謂雜物」。居家空間整理達人詹采妮在《零雜物》一書中表示,那些「讓人笑不出來的東西」就算是雜物,以下,整理專家為你定義出10種常見的生活雜物。

雜物1:不喜歡的東西

很多人買東西不是因為100%喜歡。只是因為口袋不夠深,勉強將就買個次級品,這些為了湊數而亂買的東西,不僅是生活中的雜物大宗,用久了還降低品味。

雜物2:不想要的禮物

兩人小家庭卻收到6人份電子鍋、冷調系裝潢卻收到粉紅色床單……多數人收到不想要的禮物,通常都是收進櫃子裡,免得日後對方問起不好交代,但這麼一擺往往就是好幾年,早就成為積灰塵的無用雜物。

雜物3:用不上的東西

很多人幻想買了運動器材就會變瘦,結果買了健身車,最後卻變成衣架;以為買了英文教材英語就會變好,最後從卡帶買到MP3時代還沒聽過。其實任何東西只要擺放超過3年沒用過,就可以直接丟棄。

雜物4:待修理的東西

對於壞掉的東西,有些人是懶得修理或沒空送修,於是姑且收著;也有人是買了新的,但捨不得扔掉壞的,但常見的是故障品不斷增加,但囤積者卻不曾修好過任何東西。

雜物5:傷感情的東西

落榜的成績單、未錄取通知函、嚴重影響家庭收支的奢侈品、前情人留下的紀念品等,不管是「傷自己感情」或「傷別人感情」的東西,都不該保留。這些負面能量的物品,只會讓人情緒下降,阻礙自己迎向新的人生。

雜物6:長期借放的東西

替人保管東西是一件「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苦差事,等於把自己的生活空間變成別人的倉庫,還收不到管理費,因此最好聯絡對方,並請對方在限期內取走。

雜物7:瑣碎的小玩意兒

飯店的沐浴品、餐廳的原子筆、雜誌附贈的試用包、印有機構名稱的宣傳品……這些不拿白不拿、卻廉價瑣碎又功能性低的小玩意兒,通常只會變成平日看了礙眼,需要時又不會想去使用的無用雜物。

雜物8:難纏的文件與紙張

信件、傳單、保單、稅單、成績單、明細表、保證書、折價券、集點卡、便利貼、收據、名片……各式各樣的紙類即便分類明確,用活頁夾收納有序,還是非常占用空間,以坪效來說不划算,除非必要,否則盡可能都丟掉。

雜物9:無用的數位資訊

硬碟中雜亂的電子檔、不請自來的垃圾郵件、主動訂閱的電子報和各種即時通訊軟體,由於不占空間,很容易積存了一大堆在電腦或信箱中卻沒感覺,其實它們浪費一個人時間的程度,絕不亞於實體雜物。

雜物10:超出實際需求的空間

擁有一棟大房子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如果擁有的代價,是得付出額外的心力和金錢,反而是一種拖累。尤其超出實際需求的空間往往會變成雜物倉庫,間接促成屋主亂買不需要東西,能免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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