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13
台灣核心價值的關鍵抉擇
黃國昌-
九月政爭發展至今,在馬江黃王柯五位主角中,目前看來已成為藍綠公敵、幾已倒地不起,也是最有可能會承擔任何責任的,大概就是檢察總長黃世銘,連帶將其率領的整個檢察體系的社會公信力,一起拖著陪葬。
就黃世銘個人而言,固然是咎由自取;但是,如果公平正義還是我們共同信仰的核心價值,環繞著九月政爭所引發相關爭議的責任追究,真的應該就「只是如此」嗎?
黃世銘將國會議長涉及司法關說的檢方偵查資訊,在案件正式偵查終結以前向總統報告,無論是將其界定為「行政調查」還是「刑事偵查」,都犯了違憲違法的錯誤;黃世銘將監聽譯文的內容,洩露交付予馬英九,更是犯下法律所不容許的更大錯誤,必須面對後續的刑事責任追究。
但是,後續主動召見黃世銘說明案情,甚至數次與黃電話商議聲討王金平行動節奏的馬英九,濫用總統權限的違憲情節更為嚴重;馬英九將自黃世銘得知的監聽譯文內容,在特偵組9月6日公布監聽譯文內容之前,即於8月31日晚上急召江宜樺、羅智強到總統官邸討論商議其實質內容,更已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及第27條之規定,該當「公務員因職務知悉依本法規定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之資料而無故洩漏」之犯行,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然,依《憲法》第52條規定,現任總統除了內亂罪或外患罪外,在未經罷免、彈劾或辭職等方式提前解職之前,其餘刑事責任必須俟其任滿方得追究。然而,此等刑事訴追障礙之存在,並不代表吾人對於馬英九違憲違法的惡行,應該視若無睹,更不代表在憲政上負有義務代表人民發動對總統究責程序的國會,可以混水摸魚、毫無作為。
在另一方面,儘管特偵組監聽泛濫、法院審核監聽票散漫失職,均必須接受社會的嚴厲譴責以及嗣後的責任追究;但是,到目前為止,特偵組的電話監聽均是依法院核發的監聽票進行,尚未出現「無監聽票的違法監聽」事證。尤有甚者,儘管王金平不斷試圖質疑監聽的合法性,但對於其在6月28日晚間致電柯建銘之監聽內容的實質真正性,以及其於同日中午先後致電陳守煌檢察長、曾勇夫前部長的事實,王金平迄今均未否認。依此等客觀情事,除非王金平已自甘墮落為類似司法黃牛的角色(根本未辦事、但向當事人佯稱已完成所託),否則無論林秀濤「不上訴之決定」與「陳守煌轉知王金平的關說」間是否有因果關係,王金平之司法關說行為實已相當明確,不僅在政治責任上至少應迴避國會議長之職務,更已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之規定,應由立法院紀律委員會進行懲戒。
然而,不僅王金平個人選擇閃躲迴避,國會迄今為止更是沒有要將王金平移送已經成立的紀律委員會懲戒之跡象。朝野立委或許是念及個人與王金平的情誼、或許是擔心此事一旦追究,不僅傷及各自的政黨利益,更恐牽連出過去種種尚未曝光的醜事,因此紛紛噤聲;而擔任紀律委員會的委員,更是擺出一副不想碰燙手山芋的姿態。一個指責馬英九、江宜樺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干預「國會自律」的立法院,迄今所展現出的態度舉止,竟是自我印證「國會根本無法自律、也不會認真究責」的墮落,何其諷刺,又何其令人痛心!
現在,馬英九、江宜樺、王金平這幾位搞得舉國上下烏煙瘴氣的罪魁禍首,開始準備上演「大和解」的戲碼,國民黨立委也樂著在旁敲邊鼓,扮演和事佬,積極塑造「拋棄爭議、繼續向前」的輿論氛圍。這些政客都有和稀泥的共同利益,當這些掌權者種種醜陋的惡行被揭發攤在全體國人面前,自己捅出大紕漏之後,卻想裝作沒事的拍拍屁股走人,要大家忘了這些人過去這段日子是如何在踐踏民主法治、傷害台灣社會,要大家不要再追究什麼責任,這群政客真的是把人民當傻子嗎?
因為國民黨立院黨團不會支持,所以要求透過以罷免、彈劾追究馬英九政治及法律責任的舉措都是「來亂的」?因為朝野政黨兩位國會領袖都捲入司法關說, 所以要求國會自律自清是不可期待的?如果這些說法都可以成立、都可以被接受,那台灣不啻已進入了一個「有權力的人愛怎麼惡搞都可以」的黑暗時代!
這是台灣人民犧牲奮鬥數十年所建立的「民主政治」嗎?是我們大家要追求尊奉的價值嗎?對不起,我無法接受,更不能忍受!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選民的託付不是政客濫權的特許證,更不是掌權者違法的特赦令!九月政爭的相關責任是否能夠追究到底,不僅考驗著台灣公民的集體意志,更是台灣核心價值到底為何的關鍵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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