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2013

貴賤怎麼分級

阿盛-賣檳榔等同於賣藝能賣力氣賣文章,都是正當作為。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正當賺錢以養父母活自己、以供兄弟姊妹讀學費很貴的大學,是為高貴莊嚴。  有一事,我恆不解。賣檳榔的女子穿著暴露,會被視為妨害風化,賣唱賣相賣衣的歌手演員麻兜穿著暴露,卻被廣為宣傳稱讚。這其中的分別界線與判斷理則究竟如何?  是因為職業有貴賤嗎?若然,誰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指定何業高貴何業低賤?好不好請開列清單來讓大家明白比對?好,有人列舉了。第一級高貴:總統、五院院長。第二級高貴:大企業董事長、部會部長主委。第三級高貴:電視台老闆、家產十億元以上者……。第一級低賤:街友、貧戶。第二級低賤:小攤販、外傭外勞、農工漁人。第三級低賤:賣場超商工讀生、兼課月入兩萬元流浪教師……。  做人不好這樣勢利,機關算盡衡量輕重,人不能如此被稱斤稱兩。吃葡萄要不要吐葡萄皮請隨意,不吃檳榔最好別到處吐檳榔渣。現代人特別會喊口號,自由平等博愛仁慈云云,心裡想的是多金多權乃尊貴,低薪低階乃下賤。這叫做「讀冊讀到胛脊胼去」,識些字卻了無識見。有些媒體報導居然如是云:「某藝人球員女優逛街展現親民作風」。天,這是那一條神經線出問題?何種心態?活在什麼時代?乾脆說「某藝人下詔傳令召見各報各電視台記者」好了。  大千世界,我等微塵各自飄飛。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可;微塵有微密,貴賤不在於名利在於人品。同樣露乳臀,何不一視同仁,何德而自命上帝審判他人?  人心法網既密如深海流刺網,亦疏若空防偽裝網,因對象而分設,錯了,錯得離譜不成樂章。好辯者曰:賣檳榔有的也賣身。說此話之前務請斟酌,大路小街上公開私下賣身的「專業店面」,你我見到的一般多,還真輪不到檳榔西施們去搶生意。再且,你保證各類「名媛」不賣身?有些還直言自己的「身價」呢。  賣淫是人類古老行業之一,我沒閒情也沒能力論議這種永恆無解的問題,更沒興趣探討所謂道德標準模糊或清晰。我寧可傾向正面看待所有圖謀生存的正當作為,賣檳榔等同於賣藝能賣力氣賣文章,都是正當作為。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正當賺錢以養父母活自己、以供兄弟姊妹讀學費很貴的大學,是為高貴莊嚴。準之,賺錢多少都應被尊重,惡意胡說傷人自尊,不好,不自重。  我的小友們,出身家境各不同,除非熟識或彼等自述,否則我不詢問就何業。部分會主動談及家人賣早餐賣水果賣服飾賣牛排賣醫術賣學問賣檳榔等,我收受他們同數學費(有些小友稱之束脩,還好沒有人真帶著一束乾肉條來),亦對待他們同等尊重。我承認偶或偏心,然而皆以學習努力程度為準據,無關他們是否富裕是否常請吃飯。又然而,有閒錢常請我吃飯很好,請吃佳餚甚好,請吃大餐尤其好,如果天天有人來請,那世上還有什麼事比這更好。  人為吃飯而工作,絕大部分行業皆然,唯上述各級「高貴」之類例外,但我可未必定認後者高貴,那得長期察其言觀其行後始做判斷。所以,即使是「國王」,若他一直沒穿衣服,你大可選擇沉默,好歹留一點品吧,不須自作作賤去讚美他「新衣」好看,為乞官位利益或因盲目崇拜而公然說謊獻媚,已違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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