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2016

不改軍公教改誰呢?

卓然

年金改革會議開了5次,雞同鴨講,臉紅脖子粗,問題出在哪?有人說不要針對軍公教,問題就出在四大基金撐不下去了,軍公教也知道他們比勞工條件好很多,不改軍公教改誰呢?
當今面臨的現實是,台灣確實存在著兩個退休世界,有那麼一群人樂活優雅,更大一群人則溫飽都成問題,更重要的是,年輕人受不了啦,他們要索回被透支的未來。

現行存有職業尊卑

年金改革委員們要贏得各界信賴,一要頭腦清醒,二要心中無私。當務之急是,先釐清年金到底是什麼?第一、年金不是儲蓄,第二、年金也不是延遲給付的工作報酬,第三、年金更不是保險。現存的制度就是想包山包海,結果什麼都沒照顧好,如果能回歸年金本質,認定它就只是國家提供的基本生存保障,不要賦予它太多的政治任務,或許就能理得出一個頭緒。
年金無以為繼的三個主要因素是,繳得少、領得多、退太早,而且一國多制,行業、階級都不一樣。所以就會出現如下令人難以接受的怪現象:一個頂級公務員,退休20年就要領走近一億,是一個勞工勞碌工作200年的總所得;有人60多歲還在賣老命,有人四十出頭就退休賦閒,現行制度存有職業尊卑與階級歧視,是不爭的事實。
人生而有賢愚不肖,工作也可能勞逸不均,貢獻有別,理論上已在職場以支薪方式獲得合理報償,即使貴為總統,退休後還分什麼大小尊卑呢?如果覺得對他有虧欠,應反映在薪水上,而不是退休後錦上添花,吃喝不盡,澤被子孫。以連戰為例,月退俸加18%優存,月領40多萬,加計年終後,16年來已領了8千萬元以上,比他的在職生涯總所得高出幾倍,難怪給人十分強烈的剝奪感。許多高階公務員,都在職位薪資最高峰時退休,依此基礎計算,即使餘命只有15或20年,總額也是高得嚇人,種下今天的惡果。
其次是特殊工作屬性造成的早退,軍人四十幾,警察五十多就退出職場,養老比工作年限還長,如果每一個人都「拿」(退休)比「給」(工作)多,多出來的一定是來自政府撥補,這是世代剝奪。

定義不明注定失敗

假設以上的論點沒有爭議,那麼改革的主軸就很清晰了:
第一、國家只負責規劃一個人人繳得起,政府和僱主負擔得起的基礎年金,對生活品質有更高要求的人,自行以儲蓄、保險補足。
第二、特殊職業早退可以,但啓動年齡應全民一致(比如65歲),在此之前可尋求二次就業,在平均餘命之前大限來時,沒領完的視同遺產。
總之,年金定義不明,又想把所有社福可用的工具一鍋炒,改革就注定失敗。

文字工作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