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2013
比「水門案」更嚴重
駐美新聞官投書報紙,替馬英九化妝,辯稱以違法監聽的資料整肅王金平,「不是水門案」翻版。他的話沒錯,只是漏了一句:「它比水門案更嚴重」。
「水門案」有兩個層面,起因是尼克森競選委員會出奧步,以中央情報局退休人員,僱用偷雞摸狗之徒,潛入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競選總部裝設竊聽器,盜攝文件,失風被捕。
被逮宵小都認罪,但不供內情。調查人員卻發現被告銀行帳戶存入尼克森競選委員會的支票,同時有一名涉案的前聯邦調查局幹員轉污點證人,承認把竊聽內容送交尼克森競選委員會。
在參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時,白宮顧問狄恩不願作代罪羔羊,供出尼克森左右手介入水門案,而且尼克森告訴他,可以籌一百萬元做為被告封口費。
白宮想與競選總部切割,但競選委員會主委、前司法部長密契爾的老婆爆料,密契爾是在保護尼克森。這便讓宵小案升級到尼克森包庇,妨礙司法,釀成彈劾案。
參院調查重點在尼克森「知道什麼?何時知道?」雖然白宮談話秘密錄音,最關鍵部分被他的秘書「意外」消除,但他為免參院大審,最後還是辭職下台,由繼任的福特給予制先性特赦。
兩相比較,水門案的黑手都是受僱的民間宵小,尼克森是想吃案,包庇下屬違法;馬英九則是違法聽取特偵組違法濫權監聽的報告,又違越憲政體制,利用特偵組已認定並無違法的黑材料,來整肅國會議長。
國會要彈劾他,尼克森不敢、也不能亂抓道德大旗,整肅國會議長;馬英九卻利用國家機器不法取得的資訊,來作政治整肅;他比尼克森更是罪無可恕。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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