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貿的開放,其發展的結果,是有助於國家的永續經營?或只是企業經營者本身的利益?政府必須肩負起風險控管的責任。換言之,開放與管理是一組必須同步完成的配套,有多少管理能力,才能做相對應的開放,這在世界上許多穩健發展的國家案例中,早就有堅厚的實證基礎。
台灣對中國的經貿關係,從蔣介石時代的完全禁止,歷經幾個階段,一九八五年開放間接貿易(蔣經國)、一九九七年戒急用忍(李登輝)、二○○一年積極開放有效管理(陳水扁)、二○○六年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陳水扁),我們已經得到對中開放愈大,對內投資愈少、台灣就業愈低、勞工薪資也愈低的慘痛數據。二○○八年至今的馬英九政府則是愈演愈烈,或許可以「盲目開放,無能管理」做定位。於是全民被這個政府暴露在前所未有的高度風險之下,僅成就了少數黨國政商權貴經由直通車去攫取並累積個別財富。
美牛三管五卡的破功、食用油摻偽的事發,述明了馬政府管理能力的全面性崩潰,這是健康權的侵蝕;同樣的真相放在兩岸經貿議題的處置上,涉及的可是工作權、財產權的徹底剝奪。二○○九年,馬政府為中資來台投資開門,允許中資企業申請登記資本額在新台幣六百萬元(二十萬美元)以上,可有兩名中國人士來台(親人且可隨行),並可另聘兩名專業中國幹部前來,新近果然被查獲了之前社會百般警告、政府卻充耳不聞的「假投資真移民」事實。食品是物,都管不好,人是活的,還用想像嗎?
目前,可以歸納的中國企業假投資具體作為,至少已經發現:中資在申請驗資完成後,資金就退還給借款銀行,公司並無實際營運;而在已經申請歇業、停業的中資企業中,又有表面上公司解散,但實際上仍有人員出入、甚至照常營運現象。或者是中資將股份轉給台灣合夥,由中資企業成為台資企業;或者是多家中資登記在一般住家,疑為幽靈公司。此外,以中國配偶登記為負責人的案例不少等等。
荒謬的是,服務貿易協議現在於立法院連審議的程序都還沒正式開始,但四年多前開放的中資來台企業中,營業項目係以服務業為大宗,換句話說,中國服務業早就進來了;最近政府在為服貿協議可能造成的衝擊辯護時,特別訴求小資本的社區型或家庭式服務業,如美容美髮等,中國人不會有興趣。然,投審會現在卻不小心承認:自二○○九年六月開放來台的中資,大多為規模不大的中小型企業。這個政府說謊說到被自己拆穿,到底有什麼是真的?
值得進一步探究的是,政府核准的中資投資案中,已經在台灣完成公司登記、營運的兩百七十五家中,申請停業或歇業的就高達四十一家,比重近一成五,不少在核准設立公司後不到一年就申請停業,行為可疑;而繼續在營運中的,超過四分之一是處於虧損狀態,部分甚至可能涉及經營非登記核准營業項目。這些都是一般僑外資來台投資不會出現的亂象,可以想見:非法居留是主要肇因。而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在經濟動機之外,相信沒有人能完全排除計畫性政治動機的可能,這個政府已經全盤掌握,善盡為人民守望的職責了嗎?
世界上,有哪個上軌道的國家會放任非法移民趴趴走而坐視不管?更何況是政治性與經濟性目的混雜,明顯已構成國家安全層次的人員進入?偷渡、越境等手段,尚可說防不勝防,絕對沒有一個政府會在施政作為上,主動提供外力介入的方便渠道,但馬政府卻做了,而且還振振有詞。
沒有能力管理,就沒有資格開放。不但新的對中開放要停擺,既有的開放也要全面清查檢討。這個起碼要求,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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