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豐銘
食品產業發達後,食安憂慮已從攝取不足與供給不均的困境,變成來源不明和生產不潔的恐懼。從個人吃壞肚子的小案到集體中毒的大案,以及大眾食品內有害物質遭揭發,最害怕的不是劣質食物存在,而是無法完整偵測、確認黑心商品出沒的能耐。在台灣歷年重大食安事件處置中,仍未吵出一套符合大家利益的運作模式。
官員們強調厲法重罰和利器檢驗,但如此急就章絕非永續政策。首先,國內《食管法》的增修泰半參考歐盟、美國或日本等國的技術規範,但即便嚴格法條的國家仍無能倖免食安問題。其次,檢驗儀器不先進屢屢成為官僚推辭,但對科技應用有反思遠見的人皆知,機器能揪出複雜潛在的「毒物」,更能造出細微深藏的「最毒物」。懲罰只能嚇阻不能順化,地毯式盤查不是唯一保證。
委外製作推諉責任
食安警報大響時,常見兩種生意人:一種是被指名道姓的始作俑者,另一種則是澄清自保的同業。不過追溯時間範圍一旦加長擴大後,似乎整個食品製作鏈系統都難脫嫌疑,少有完全無辜的廠商。要知道現在食物產業,專注品牌的名聲行銷更勝於生產的實際經營;委外代工的比率更多於公司自製。委外製作除了商人念念不忘的成本考量之外,還有正大光明切割生產責任的好處。要求登錄生產、製作、運輸的食品履歷在大廠牌逃避問題的眼光裡,代工廠數越多、合成品越細膩,或許更能推諉食安責任了!
民眾欠缺知的能力
深陷食安風暴的一般民眾最該憂心的不是突如其來、無所不在的毒素,而是接連不斷、令人驚悚的資訊。面對已揭露或傳言中的地雷商品,不管採取的策略是消極認識或者積極逃避,都須經驗一場知識的暴力。琳琅滿目的包裝標示與成分解釋、所謂公正的認證圖案和檢驗報告、號稱實用的傳媒報導和專家建議,反而卻像一種被威脅壓迫的閱讀。再說,身為消費者的我們有知的權利,但並不完全有知的能力,有時更缺乏知的動力。如何說服三餐不繼的貧民如同崇尚養生的富人展現對抗、批判政府與廠商的勇氣呢?
在眾多紛紜的飲食公眾議題刺激下,該體認一個殘酷事實了:當代人類飲食活動未曾絕對安心健全過。這不是危言聳聽,飲食消費本是所有食的權利與食的知識兩者之間的衝突,時而零和、時而妥協,但絕對無法平靜下來。大家應去除飲食零風險的美好想像,才能把握適應、討論以及預測食安危機的機會與機制。
法國高等社會科學院(EHESS)博士(現居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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