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3/2013

為政之道 - 建立共同體夥伴關係

今天,台灣多數人同意,馬英九政府正陷在「治理危機」(crisis in governance)的深淵之中不可自拔。「治理」不同於「統治」,一旦發生危機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公部門尋求與私部門建立共識、分享資源,以共擔責任、渡過難關。 政府集合眾人之力的對象,在台灣既可以是反對黨,更可以是廣大的公民社會。但是自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以來,政府不此之圖,甚至基於鞏固唯一權力中心的地位,不惜到處尋找敵人、製造對立,反而導致「治理危機」更形惡化,讓國家內部失去了最起碼的互賴基礎。 這個負面循環,使所有的國民都被迫捲入,很難置身事外。呈現在最顯而易見的表象上,就是翻開報紙、打開電視,上到天災,下到人禍,怎麼全是壞事?一個國家不怕遇到壞事,關鍵在有沒有上軌道的政府在做好的領導。 我們可以回顧,一九三○年經濟大蕭條時代,美國羅斯福總統在第一時間因應嚴酷挑戰的做法,並沒有把責任推給「大環境」,而是發表全國談話,說明政府準備怎麼做,請大家跟著政府一起做。隨後他所提出的「新政」,也就是三個R─救濟(Relief)、復興(Recovery)和改革(Reform),分別透過失業救濟措施來安定社會,成立諸如公共事業振興署(WPA)等機構來提振經濟,並且積極進行金融銀行體系的改革,以預防再次大蕭條。 這些具體方案,絕不是口號,雖然到二次大戰爆發,並未能完全使美國經濟復甦,但是為什麼羅斯福所帶動的「社會自由主義」思想,以及他所建立的「新政聯盟」主導了長達三十年的總統大選,對民主黨乃至美國政治的影響,至今猶存?態度與高度使美國人民信服,應該是相當關鍵的因素。 當前的台灣,政府又是如何運作的?最近的康芮颱風帶來連日強大雨勢,造成南北陸續發生交通、農損、影響人民正常生活秩序的災情,是一個現成的試紙,立刻可測主政者的治理模式是「有我在」,還是「你負責」? 以台灣這樣的幅員,以及稠密相連的城鄉關係,一旦出現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叫陣,不論其主題是治水預算、防災應變、肇因追究,大家必然要詢問:這裡的總統不是由公民直選產生的嗎?他提名行政院長組成的內閣管理那些全國事務?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是否明文規定?國會多數黨與總統又是否同屬同一政黨? 依據政府體制與政治現實,即知誰有多少權力,同時要負多少責任,何以會出現中央官員未全力協助救災紓難,以拯民於水火,解民於倒懸為優先,竟有空閒高談闊論地方政府有關地下道清理、地下水抽取等屬於置後階段有關中長期且牽涉複雜的問題?更遑論還被認知其目光有藍綠色差的質疑?這情況有兩種可能,一是中央政府不知時間是決策的構成要件,所謂施政首重輕重緩急;二是中央部會充斥權力思維,於是分別我黨與他黨、我民與他民,已成了為政慣性。 以上的對照,一個政府如何「得民心」以及為何「失民心」,也就是從政者的政治涵養,以及秉持權責相符制度行事,都是民主社會的ABC,何以在台灣會一再在大小事件上重複錯誤程序?這種政府治理品質,怎麼可能辦得出好事?如何奢望把壞事化解於無形?又怎麼可能不出現「治理危機」? 一個適格的政府該怎麼做?本文開宗明義就指出了明確方向,為政者必須建立共同體的夥伴關係,中央與地方如此,政黨之間如此,政府與公民社會之間更是如此,如果誤以為搞對抗才能捍衛權力,那麼人民最終必將收回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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