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9/2013
總統濫權 台灣民主最恥辱的一天
鄒景雯
馬總統昨天在總統府由副總統與行政院長陪同召開記者會,以法官的身分,「判決」立法院長王金平政治關說司法;但就總統是否介入司法個案、檢察總長為何向總統報告、以及特偵組的監聽程序與公布譯文是否違法等更為重大的爭議,卻不准在場媒體發問,這場記者會向全國人民公然揭示了總統的濫權枉法,這真是台灣民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
王金平對曾勇夫就柯建銘全民電通案聯繫,是馬英九個人指控的關說,或是王金平自稱的關心,應該交由司法認定,才能昭公信;特偵組九月六日的記者會指出,王金平雖違反立委行為法的不得受託對進行中司法案件遊說之規定,但無罰則,因屬國會議事自律範疇,司法機關不宜介入。若特偵組的看法如此,總統介入的正當性何在?
其次,就憲政制度而言,總統的地位與執掌,憲法第三十五條到五十二條規定得清清楚楚;而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總統對於由立委互推產生的國會議長,並無任免之權,則總統率副總統與閣揆就個案抨擊中央民意機關的議長,其混亂憲政體制莫此為甚。
馬英九與王金平,只有國民黨主席與不分區立委才有從屬關係,那麼就該率吳江兩名從政同志到中央黨部去討論黨員紀律問題,在總統府指責黨內同志,這是黨國一體、威權再現。
更重要的是,馬英九做為總統,事發至今三天,對於個人何以聽取特偵組報告個案、特偵組越級報告、監聽在野黨黨鞭、調閱國會議長通聯、公布監聽譯文等形同「台灣版水門案」的政治醜聞,居然以「不准問」、「快閃族」應對,這把全國人民當做什麼?
王金平當然要就關說對社會說明,馬英九尤其不能對身為國家元首足以動搖國本的濫權疑慮有一絲迴避,對於台灣民主的傷害,以現在揭露的事態,馬英九不比王金平輕微,王金平要被拔掉,馬英九若說不清楚、講不明白,也該一同下台謝罪,才能挽救台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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