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2015

看不見的「合法掠奪」

王美琇

法律有時會與掠奪者站在一起,成為掠奪者的工具,使其免去羞恥、危險與良心不安。法律有時更會動用法院、警察、治安人員等為掠奪者服務;當被掠奪者起而為自己辯護(或反抗)時,反而成為階下囚。這就是「合法掠奪」。

——十九世紀法國經濟學家巴斯夏(Frédéric Bastiat)

巴斯夏在一八五○年所寫的兩篇文章〈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和〈論法律〉,彷彿先知的預言,在一百六十五年後的今天讀來,依然令人驚嘆。放在台灣現今的發展脈絡,似乎也得到印證。

巴斯夏指出,任何政策法令都會引發一連串的效應,完整的政策必須總計這些「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利益與損失。因為在民主制度下,利益團體經常會遊說政府發起政策或立法,讓自己獲得未來的利益。然而這些未來的利益,平凡百姓卻往往看不見,甚至可能蒙受損失或傷害。

利益團體或特權也會利用平民百姓對經濟知識的欠缺,讓他們在無知下支持包裹糖衣的法律,經由這些法律,利益團體或特權輕易掠奪了平民百姓的財產。這就是「合法掠奪」。


國民黨本質 就是掠奪集團

王如玄的軍宅案就是最典型的「合法掠奪」。也就是一群擁有軍宅買賣資訊的禿鷹集團(包括政府內外),在宣稱「一切合法」下,遊走看不見的法律邊緣,對弱勢軍眷榮民進行財產掠奪並獲取利益。

頂新集團也是對人民的健康進行長期的「合法掠奪」,魏應充被法官宣判無罪,更印證了巴斯夏所說:「法律成為掠奪者的工具,法院為掠奪者提供服務。」台灣司法的墮落莫此為甚。

若再進一步檢視台灣近代發展史,其實處處都充斥著這種「看不見」的「合法掠奪」。而且,堂而皇之進行「合法掠奪」行動的創始鼻祖,就是統治台灣超過半世紀的中國國民黨。這個黨的本質,就是一個「掠奪集團」。

中國國民黨遷佔台灣數十年間所施行的高壓統治,就是百分百以「法律之名」進行所謂的「合法掠奪」行動。包括白色恐怖時期以「刑法一○○條」的「意圖顛覆政府」等叛亂罪刑責,掠奪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人權和生命財產等;以及以教育、文化和考試制度等政策法令之名,進行洗腦教育和資源分配,「合法掠奪」台灣人的存在尊嚴和就業機會,讓台灣人淪為次等國民。

甚且,以「三七五減租」的政策法令之名,進行「合法掠奪」屬於台灣人地主的土地。

這種激烈的土地改革,主要目的並非「耕者有其田」糖衣下的所謂「嘉惠農民」,而是國民黨政府繼二二八事件剷除台灣人菁英之後,進一步大舉削弱大地主階級的力量,讓地方仕紳的可能反抗火苗就此完全滅絕。然後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將仕紳階級排除在農會之外,讓地方派系接管農會,藉此控制地方政治。

法令當工具 進行合法掠奪

國民黨政府對人民進行的「合法掠奪」非僅止於此。還包括政府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做為工具,堂而皇之保護特權和財團,對人民進行長達數十年的掠奪。而且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黑箱作業),等到政府以推土機之姿壓迫弱勢人民時,受害已然發生。

近些年爆發的土地徵收爭議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都是政府以經濟發展之名,掠奪農民的土地和財產。

政大徐世榮教授曾指出:「土地炒作往往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國民黨政府長期以來就是以中央行政權配合地方政治人物需要,對人民進行「合法掠奪」土地和財產。這是種透過土地資源分配來換取效忠,鞏固中央統治權力與控制地方的有效方法。被犧牲的,往往都是無法發聲的弱勢人民。

巴斯夏說:「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不正義受到彰顯。因為真正存在的不是正義,而是不正義。當不正義的現象被消弭時,才有正義可言。」如果法律一直成為掠奪者的工具,成為「合法掠奪」弱勢人民的武器,這種法律,只是培養邪惡社會和貪婪政權的溫床罷了。

近來,又聞馬政府要放行中國紫光集團入股IC設計產業,這不就是打開大門讓中國進來「合法掠奪」台灣的核心戰略產業?請問,馬政府有把「中國買台灣」的國家安全隱憂放在眼裡嗎?他們有把半導體產業崩解的連鎖危機放在眼裡嗎?有把人民的不安放在眼裡嗎?有把年輕人的就業未來放在眼裡嗎?請問這種政府還配稱為政府嗎?

採取行動 遏阻不正義發生

如果你問我,明年換總統、換政府和換國會的意義何在?簡單說,就是太多的不正義一再地發生,已經讓人忍無可忍了!

我們必須讓這個掠奪集團徹底潰敗,打破弱肉強食的掠奪體系,扭轉錯誤的國家政策方向,重新建構公平正義的制度與國家安全戰略體系,台灣才有重生的希望。

遏阻不正義,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用選票展開制裁行動吧!

(作者王美琇,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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