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2000輛計程車,包圍了立法院,要求政府強力查禁UBER的違法載客行為。在業者的壓力之下,經濟部投審會也表示,不排除撤銷UBER的投資許可。
UBER或許違法,UBER也有可能在台灣消失,但UBER的營運模式一定會有後繼者。消滅UBER,改變不了傳統計程車業的黯淡前景。
1990年代末期,網路電子商務初起,各種線上銷售模式一樣面臨了適法性的爭議(業者未繳稅或是美國跨州交易的消費稅率不一等等),一樣有安全性的疑慮(20年前,敢在網路上輸入卡號的人並不多),但這些都阻擋不了電子商務在這二十多年間的攻城掠地,佔各產業銷售總額的比率節節高升,如今線上購物已成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公權力難挽頹勢
這樣的趨勢之所以無可逆轉,根本的原因在於電子商務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上,大大地勝出了傳統實體交易模式。而在人類經濟史上,以產業演化的角度來看,營運效率較佳的經濟體制與營運模式終將淘汰效率次之者,幾乎是產業演進無可改變的宿命,即便掌握立法權力的國家也未必能扭轉這樣的定律。
今天如果還有傳統零售通路業者以電子商務不安全、或是影響他們生計為由要求查禁電子商務,多數人應該會覺得可笑又怪異。今天計程車業者要求政府全面查禁UBER,在法律上或許站得住腳,但其背後的思維,卻與前述的邏輯如出一轍。
我們不難想見,如果政府在計程車業者的強大壓力之下,運用公權力,要將UBER趕出台灣市場,絕對是政府能力可及的一件事。但這種情況如果真的發生,我也大膽預測,不用太久的時間,就會有另外一個UBER來填補UBER所留下的市場位置。
交通運輸產業電子商務化比零售電子商務化晚了20年的唯一原因,是行動裝置的成熟與普及要比個人電腦晚了許多,而不是因為交通事業是政府特許行業。就像網路情色產業在多數國家都是違法的,但這一點也無礙網路情色產業的興盛蓬勃。
對計程車業者來說,阻絕UBER在台經營,最多也只能為他們買到一點喘息的時間,但這時間也不會太長。UBER可以被拒絕,但市場不可能拒絕科技所帶來的效益與品質提升。
應提升經營效率
計程車業者如果不喜歡外來的「入侵者」,應該思考的是自己如何妥善運用資訊科技,提升原產業的經營效率(像是如何更精準地找到乘客)與客服品質(像是彈性費率與更完整的乘車資訊)。阻止非法UBER最有效的方式(如果不是唯一有效方式的話),就是讓自己成為合法的UBER,而不是在法令的保護之下,原地踏步,卻也不准這個世界邁步向前。
至於政府政策,該思考的是,法令究竟是保障了民眾交通的品質與安全,還是計程車業者的故步自封?
臺北藝術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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