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鶴
「競爭策略」指國家、公司採取攻勢或守勢在生存競爭威脅下創造出一個足以禦敵地位的「最佳策略」,並能獲得優異的投資報酬率,「最佳策略」指選擇一套能反映本身特定處境的獨特設計後,在某個生存環境中創造出可以長久據守的地位。小國家競爭策略的選擇有競爭優勢的差異化與集中化,大國家競爭策略的選擇有擴大規模擴大市場佔有率、取得更領先的地位。
與中國比較起來,台灣絕對不是大國家,台灣過去雖小但台灣這個品牌因能維持具有特色的競爭優勢,經濟成長率是亞洲四小龍之首,人民工作勤奮,生活安和樂利。台灣的服務業由於先人的努力奮鬥,貢獻度已經佔我們GDP的七十五%,是台灣產業中生存競爭的強項,台灣的服務業也是台灣民間消費主要供給來源,而民間消費支出佔我們GDP的六十五%,是影響台灣經濟成長率的關鍵核心指標,故台灣的服務業提供差異化與集中化的競爭優勢讓台灣這個品牌、這個國家,基業長青達到永續生存發展目的。
對中國而言,如果能從經濟與台灣合作進而政治合作、政治統一,那是夢寐以求的大事,服貿協議對於這個大國家,是最佳的競爭策略而且強而有力可蠶食鯨吞台灣,從下列中國服貿承辦窗口所訴求的重點內容就可表露無遺:一、中國國台辦常務副主任鄭立中表示:「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不僅可以幫助台商轉型升級,其中有關金融的市場開放部分,可以進一步支持台商的發展。」二、中國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陳星表示:「服務貿易不會苦到台灣的小店家,反而能讓資本額較小的企業,有更多到大陸發展的機會。」
中國高層對服貿訴求的內容根本未提到「留在台灣的服務業將會遭受何種衝擊與影響」,台灣一旦隨著中國服貿的腳步起舞,簽署服貿協議將可能失去台灣服務業具有的特色與競爭優勢,未來台灣經濟成長率將更需要依賴中國。台灣的政府怎麼會把服貿協議視為攸關台灣生存發展的競爭策略?簽署服貿協議是為中國著想?還是為台灣著想?
(作者為東吳大學商學院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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