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2013

倘若真有「作家中的作家」,這傢伙就是桑德斯

紐約時報
JOEL LOVELL


Damon Winter/The New York Times
作家喬治·桑德斯

在雪城(Syracuse)一家小壽司店裡,喬治·桑德斯(George Saunders)承認眼前這一切當然算是一種現實,就是我跟他,兩個男人,正談着小說、吃着牛油果沙拉、聽着頭頂上喇叭里傳來的艾拉妮絲·莫莉塞特(Alanis Morissette)的音樂。還有一種現實,即我倆都是行屍走肉。我們就“死亡”這一主題已經討論了好一陣。我的一位摯友不久前過世,我想把一種至今仍時不時體驗到的狀態描述出來——不太像在現實世界裡,但距離在一點點拉近——還有我知道這種拉近是好事,是在重回現實,但同時我又覺得遺憾,因為這意味着某種難得的洞若觀火的覺悟正在黯然消散。這話我有些說不明,但桑德斯聽得懂,他躬身細聽,鼓勵着我。他髭鬚濃密金黃、山羊鬍漸添灰絲,時不時地——當他側耳傾聽——看起來或略顯嚴苛,就好像剛從安鐵頓(Antietam)某個軍帳中走出來一般。不過,當他開口講話,眼眉上挑,元音聽着全都是芝加哥味兒,閃亮的雙眼看着就像道格·漢寧(Doug Henning),而你又不知道這個人基本上是個公認的天才,那你有可能會把他當成一個超友善的電視節目主持人,正在日間公共頻道主持什麼木工活兒節目。

“如果我們可以保持那種狀態,一定很有趣。”桑德斯說道,意思是:如果我們可以帶着這種開放心態生活的話——這種心態,時與死亡親近。他描述了十年多之前,他乘坐的一趟從芝加哥飛往雪城的航班。“我們正飛着呢,我有種犯罪的快感,因為我當時正讀着《名利場》雜誌;我正往家飛着呢。突然間一聲誇張的怪響,就好像飛機被小貨車攔腰撞了似的。我想,呃,嗯,我不抬頭看。如果我繼續翻雜誌,不抬頭看,那這一切都沒發生。結果又來了一聲。”
每個人都開始尖叫,飛機發出可怕的金屬扭曲聲。黑煙——“黑得好似來自蝙蝠俠電影一般”——從座位頭頂的空調通風口裡冒出來。他們掉頭飛往奧黑爾機場,“芝加哥的四方街道映入眼帘,一格一格的街區在我眼中越發清晰,速度極快。”機上的燈全在閃,機師走出來用帶着慌亂的語氣提醒大家系好安全帶。“我旁邊坐了個十四歲的小男孩。他轉過頭來問我,‘先生,現在這樣正常的嗎?’

“我記得我當時在想,不、不、不、不、不、不、不。就這一個音節,翻來覆去。我還在想,人還真能給嚇尿呢。但我當時腦中最強烈的思緒,就是意識到我眼前那個座位的存在感。”他手指向眼前那個想像中的椅背。“我想,噢,對了,我的肉體。這麼久以來都屬於我,今天就在這兒交差了。就在這個椅背上。”他原本設想自己面對死亡時,一定會“從容以對”,一定會把握當下,一定會平靜祥和地度過最後的光陰。“但我當時連自己叫什麼都想不起來了,”他說,“我真是完全心不在焉;當時我想的就只是一個字:不。”

他終於還是努力轉過身,對鄰座的小朋友說:會好的、會沒事的。“雖然當時我其實並不這麼認為。走道對面還坐了個女的。最後——我就好像剛從冷庫里爬出來一樣——僵僵地伸過我的手,握住她的手。”就這樣,他們熬過了接下去的幾分鐘,等死。

最終,他們並沒有墜毀在芝加哥的大街上,也沒有一頭栽進冰冷的密歇根湖裡,而是安全降落在了跑道上。各種緊急救援設備均已就位,但全然沒有派上用場。結果後來才知道——雖然這細節於喬治·桑德斯的故事而言無足輕重——他們九死一生,只因飛機撞上了一群大雁。

“那之後的三四天,”他說,“我的世界美到了極致。死裡逃生,你知道嗎?我還想到,假如你能一直就這麼過活,總是警醒地意識到一切終將終結——這就很妙了。”

你可以將這種渴望——這種真心警醒,無論面對美、面對殘酷、面對人類愚蠢的不靠譜,還是面對出人意外的恩典,都永遠儘可能開放的心態——稱為“喬治·桑德斯實驗”。所謂陳辭濫喻,莫過於將一個作家喻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作家”。話雖如此,若我們真要將“我們這個時代”定義為歷史上的一段時期——在這段時期,我們所生活的國家往別人頭上扔着炸彈,但我們對這些人的生活幾無所知,僅有些抽象至極的認識,而這些人卻對我們抱以最扭曲的觀念;在這段時期,我們有人因工作而絕望,極度渴望的一份工作,只為能負擔得起一些商品,令自己的孩子多一分開心,令自己和家人多一分自尊;在這段時期,甚至可以這麼說,間或有人莫名恐懼異常,或因看見自己孩子熟睡而情緒萬千、不能自已,或冒險與人坦然以對,發現對方親切以待,因而心感欣喜——若我們以這些方式定義“我們這個時代”,那麼喬治·桑德斯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作家。

本周,桑德斯的第四本短篇小說集,《十二月十日》(Tenth of December),即將由蘭登出版社出版。桑德斯今年54歲,於1996年,即他37歲時,發表了第一本書《衰敗時期的內戰疆土》(CivilWarLand in Bad Decline)。之後又發表了另兩部小說集,《天堂主題公園》(Pastoralia)和《在信仰國》(In Persuasion Nation);一部中篇小說,《菲爾短暫而恐怖的王朝》(The Brief and Frightening Reign of Phil);一部童書,《浮麗村頗固執的怪皮虱》(The Very Persistent Gappers of Frip);以及一部報告文學體的非小說、散文、幽默小品合集,《腦死擴音器》(The Braindead Megaphone)。

《衰敗時期的內戰疆土》剛面世時,很多人說桑德斯新鮮、野蠻、諷刺的聲音破土而出,登堂入室;雖然他其實早在八年之前就已開始陸續發表短篇小說了,一邊寫,一邊在羅切斯特(Rochester)一家名叫“弧度集團”(Radian Corporation)的公司靠編配技術報告打工維持生計。他小說的背景設定,大概可以描述為略具未來感的美國——或者說當今美國可能更好。在這裡,因為資本主義的迫切需求,事物全都變得有些怪誕。這些故事常發生在衰草連天的主題公園,或叫人黯然魂消的遠郊辦公區,但這些故事本身卻充滿了活力;故事時而異常陰暗,卻又同時非常、非常有趣。小說里的角色講着一種奇怪的新語言——一種增強版的官僚語言,或曰某種以“自我提升”的陳詞濫調為基礎而被動標準化的行話(“這可真叫我激怒,那晚我不得不兩次走進小房間里,實施我的‘緩恨呼吸術’”)——這語言使得故事帶有寓言的感覺,但同時還具有別的文體特徵,從而更加難以定位。該書出版時,適逢大衛·福士特·華萊士(David Foster Wallace)的《無限戲謔》(Infinite Jest)付梓,當時給人的感覺,就好像這兩位作家(另還有少數幾位)都忙於訂立當代美國小說的新語言。

我還記得那次華萊士來《哈珀斯》雜誌社(Harper's Magazine)的辦公室,當時我還在那裡就職,應該正好就是在《無限戲謔》簽名售書會剛開始前或剛結束後。(這次簽名售書會在我記憶中可能蓋過了其他任何一次,因為我腦海中的畫面全都是華萊士躲在樓上的房間里,迴避着樓下數以百計渴望稱賢或親賢的人群。)華萊士當時是否真得看起來有些受驚,或只是我想像中他看來如此,不好說;但我清晰記得他站在大廳里的樣子,腳蹬一雙高幫鞋,鞋帶還開了,他說喬治桑德斯是美國最令人興奮的作家。

打那以後,關於桑德斯的類似評論不一而足。對於密切關注美國小說形勢的人而言,他已經成為了某種超級英雄。如今他的短篇小說頻繁登上《紐約客》,各種選集也都少不了他的蹤影;他還得了一大堆獎,包括麥克阿瑟基金會(MacArthur Foundation)2006年頒給他的“天才獎”,稱他是個“極富想像力的作家,持續影響着一代青年作家,給當代美國小說帶來了別具一格的幽默感、悲憫與文學風格”。正如約書亞·費里斯(Joshua Ferris)最近在《衰敗時期的內戰疆土》再版電子書序言里所寫到的:“要談論桑德斯是如此之難,部分原因是作家群已達成共識,認為他不知何故反正不僅僅只是一個作家,比作家多一點什麼。……(其)寫作像是出自某種聖人之筆。他似乎與某種更好的存在有所接觸。”

講老實話,若真存在一個“作家中的作家”,那麼這傢伙就是桑德斯。“他可真是獨一無二,”洛麗·摩爾(Lorrie Moore)這樣寫道,“他獨樹一格——但這一點眾人皆知。”圖拜亞斯·沃爾夫(Tobias Wolff)是桑德斯在上世紀80年代就讀雪城大學寫作專業研究生課程時的老師,他說:“他是過去二十年里我們文學史上的亮點之一。”接下來他補充的一句話,是我聽過對他人最優雅的一句讚美:“他的心靈如此寬宏大方、具有雅量,以至於你若在他周圍好行小慧,你自己都覺得無地自容。”瑪麗·卡爾(Mary Karr)自桑德斯90年代在雪城大學任教以來一直是他的同事(順帶一提,她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擁有一副美妙動聽的歌喉,以及一張別開生面的“臭嘴”),她告訴我說:“我認為他是在世的英語作家裡面最會寫短篇小說的。”

桑德斯的小說,拋開其各種形式上的創新,以及諷刺的能量不談,最主要的一點,也是往往易遭忽略的一點,是他給你帶來的“感覺”。我多年前就已愛上桑德斯的作品,近幾個月也花了很多時間跟他待在一起,試圖理解他如何得以辦到這一切。然而,想要找到一種精準的方法表達我讀他短篇小說後的情感反應,着實是一件難事。其中一點就是:你讀了這些小說,你感覺你自己被讀懂了——如果這樣講得通的話。或者,可能這麼講反而更模糊了:你感覺他對人性的理解似乎獨出機杼、有一無二,而你因此感到安心。即使,這樣的“安心”往往是打包賣的,附贈的東西甚是奇怪,比如說,有個故事是這樣的:一位曾幾何時貞潔質樸的舅媽起死回生,她的侄子在脫衣舞男餐廳上班(類似貓頭鷹餐廳[Hooters],不過服務員都是男的,而且更低俗),她便鼓勵侄子大膽解放自己的身體,多露點“傢伙”給顧客看,這樣就能賺更多小費,幫助家裡避免她所預言的慘劇。

朱諾·迪亞斯(Junot Díaz)這樣對我描述桑德斯產生的影響:“桑德斯獨具慧眼,善於捕捉我們當前資本文化的荒謬和非人化因素,這一點無人能及。然而另一方面,他小說中冷酷的嚴苛又與寬宏的憐憫相互平衡。他的道德視角如此廣闊,有時令人迷茫,因為很少有人能像桑德斯切入得那麼堅決或深刻。”

《十二月十日》比以往任何作品都更加動人,情感上更易於接近。“我希望能更敞開一些,”桑德斯說,“如果有十個讀者,我們假設這其中有兩個,是我永遠都夠不着的。他們永遠不會對我作品感興趣。再比方說,這其中有三個我已經夠着了,也許夠着四個。如果我的作品裡有種什麼東西,能使得第五、第六、第七個人都轉過頭來看一眼,我就很想知道這種東西到底是什麼。我無法改變我這個人,也無法改變我做的事,有些讀者可能覺得我前幾本書並不那麼引人入勝,但也許有這麼一種方法,可以使我影響到這一部分忠實的好讀者。所以我這次想要編個大點兒的籃子,足夠容納他們所有人。”

這本新書里有幾個故事一看就是桑德斯式的。比如說,有個故事幾乎通篇假裝騎士口吻發表演說;還有個故事,是這本書里純諷刺性的一篇,完全以備忘錄形式寫就,落款全都“部門經理陶德·比爾尼”(Todd Birnie),主題全都是“3月績效統計”。(這個陶德到底是哪個部門的經理,書中並未明確表述,但隨着劇情推進逐漸明了起來的是:在其備忘錄的委婉措辭偽裝下,隱藏着某些可怕的陰暗面。)但是,新書中還有幾個故事開始窺視一些桑德斯此前從未觸碰的情感地帶,至少是未曾深入的。例如與書名同題的這篇,講述了冬日裡的一天,幾個角色各自生活的糾葛。其中有個小男孩,從外觀描述就足以看出他們的社會地位——“一個膚色蒼白的小男孩,留着豪邁王子(Prince Valiant)式的倒霉劉海,一身幼獸式的癖性”;以及一個癌症將死的男人,他決定要去公園裡自殺,想在冰天雪地里脫光衣服凍死自己,從而使自己的家庭免於因癌症而必將招致的痛苦、暴怒和破敗。

“如果死亡就在這房間里顯而易見,那可真有意思呢。”桑德斯說道,意思是任何故事,只要圍繞死亡的念頭展開,必然緊張而富於感情。“但我還想說的是,我很樂於叫自己相信,這一切會發生在我自己身上。我對此頗感興趣;因為如果你對此沒興趣,那你就有病啊。我們活在這裡,到底是為了找尋什麼,其實是既成事實。我很討厭有種想法,就是平時插科打諢胡混,然後就比如說,‘噢,我得胰腺癌了’,多可怕啊,想想就可怕啊。但對我而言,你本就該想到這些事,而且從來就應該思考這些事。作為一個小說家,關鍵是要知道,如何思考這些問題才能使其具有實質。因為你歸納這些東西的時候,你想要令它有分量。”

他的小說里,死亡之後偶見一些戲劇化的時刻,小說人物的生活有時突然重新構建了、救贖了,我就此向他提問。“以戲劇結構而言,人本主義真實的那一套已經不能滿足我了,”他說,“我的意思是,我也買他們的賬,它是“真實”的一個子集,但並不充分。等我臨死的時候,這些東西對我沒什麼用。換個方式看吧。我們現在在這兒。我們都是好人。我們過得都還行。但我們知道,若干年之後,我們就不在這兒了,而且從此時到彼時之間,會發生一些令人不快的事,或至少這事潛在地令人不快和使人害怕。當我們轉而試着理解這一點時,我真不覺得人本主義的真實夠用啊。因為如果夠用的話,那就太荒唐了:如果我們的所知恰好足以回答關於宇宙的所有問題,那可就太扯了。這不都扯得有點兒畸形了嗎?反之,則或有一大塊廣袤的現實我們無法感知——鑒於此可能性極高,我想這才是現在真正壓迫着我們並影響萬物的真實。所謂‘這個嘛,我們看不見它,所以我們沒必要看見它’的說法,我覺得是很奇怪的。”

桑德斯任教於雪城大學,教授研究生寫作課程已有16年了。我花了幾天時間聽他的課。這是個研討會性質的教“形式”的小課,有五個學生。我去上課那天,討論的焦點是修訂的本質——具體而言,是關於幾篇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的短篇小說,以及卡佛與他的編輯戈登·理什(Gordon Lish)之間令人心焦的關係。學生們看起來都很機智的樣子,桑德斯顯然全力以赴。“學生水平這麼高,你必須得真誠,”他告訴我,“這強迫你不斷反觀自己的進程,以免橫生廢話。”多年前,在《信徒》(The Believer)雜誌一篇與本·馬庫斯(Ben Marcus)的訪談中,桑德斯解釋了他為什麼會在一個藝術創作碩士課程上花那麼多時間,他說:“一個人打破自己的習慣、懶惰,以及有限的頭腦,進而實際寫出一些東西,出版了,還對別人有用,這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以“極其狹隘、急功近利”的態度考慮寫作課程是個錯誤。他說:“即使成千上萬的年輕人學無所得,這過程對其而言仍然高尚。這個過程,是試圖對其說點什麼,是帶領其逐漸體悟技巧問題、世界觀問題以及自我意識問題——所有這些都是對性格的培養,而且,上帝保佑,我們所做的一切,可千萬別僅僅是為了實實在在的職業生涯回報。我一次又一次看到,這種試圖說點什麼的過程給人以尊嚴,使人獲得進步。”

與學生會談結束後,桑德斯帶我踏上一程快速的雪城大學文學之旅: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老街坊;圖拜亞斯·沃爾夫的宅子(沃爾夫離開雪城、前往斯坦福大學任教後,桑德斯與妻子寶拉[Paula]和女兒們在此居住);雷蒙德·卡佛與詩人苔絲·加拉赫(Tess Gallagher)共同居住過的小屋,那時卡佛還沒醉生夢死。我們的車開進一個死胡同,桑德斯給我指了一隅陋室。這幢房帶個地下室公寓,有幾扇陰暗的小窗,還有個破破爛爛的水泥地露台,看起來很陰森。“大衛就是在這兒寫出了《無限戲謔》,”他說,“這裡應該掛一塊牌匾的。”

他與寶拉現住在紐約州的奧尼昂塔(Oneonta)市郊,位於雪城東南,約兩小時車程。開過一段顛簸的石路,他們的房子坐落在一座小丘上,方圓十五英畝都是他家佔地。這地方很漂亮,修了鯉魚池,而且因為二人平時都投入大量精力修行寧瑪派佛教,所以也能看到一些佛像,樹林里還掛着彩色經幡。

桑德斯在房前車道對過的一個小屋裡寫作。有天早上,我們在那兒坐了一兩個小時,他的兩條黃色拉布拉多就在門外嗅來嗅去瞎轉悠。他的寫字檯就在小屋裡,還有一個沙發和一張堆滿了書的桌子,書都是他為下個寫作項目做研究用的。架子上有他、寶拉和女兒們的照片,還有一張很棒的照片,是他當年玩融合爵士樂的情景:他手裡正彈着一把芬達泰來吉他,留着一頭強尼·溫特(Johnny Winter)式的披肩泛白金髮。“一生中,我們是很多個人的總和。”他一邊說,一邊從架子上拿起那張照片。

我們聊了一會兒他與華萊士的關係。就二人小說看似關注了相似主題的問題而言,從各方面講,據桑德斯稱,二者都是“好比兩隊礦工,挖的是同一個點,但是從不同的方向挖。”他描述了早期前往紐約,在不同場合,分別與華萊士、弗蘭岑(指喬納森·弗蘭岑,Jonathan Franzen——譯註)、本·馬庫斯談話的場面,稱度過了“三四個真心激烈、緊張的下午和夜晚”,談論了什麼是“小說的終極渴望”。桑德斯補充道:“擺在桌面上的,是情感小說。可我們怎麼操作呢?我們怎麼實現呢?是否還有什麼有待發現的?這幾個問題可能導致形成鮮明對比的兩個願望:一、寫點兒有道德分量的小說,而不是,或不單純是對技術的運用或腦力遊戲;二、同時,還不能俗氣、感傷或反動。”

“這幾個傢伙都受過更好的訓練,”他說,“當後現代主義還是新鮮出爐的時候,他們曾經很強勢且熱情地參與其中。”不過,後現代主義的父輩打造了當代美國人的文學感知力。對他而言問題並不是如何超越他們,而是如何“仿擬我實際工作生活的情感狀態”——如他後來所說, 是如何到達一種語態。這種語態,是他在“具有使我政治化及軟化效果”的成人生活中,經受或目睹了“種種輕微蛋疼自作孽”之後,才有所領悟。

他父親曾在芝加哥開過幾家連鎖快餐店,叫“雞肉無限”(Chicken Unlimited),後來在德州阿馬里洛(Amarillo, Tex.)開了一家比薩餅餐廳。當時桑德斯上大學,在科羅拉多礦業學校(Colorado School of Mines)念地質工程,結果餐廳失火燒沒了。因為保險書承保範圍里的一個陷阱,桑德斯家丟了整個餐廳,未能獲賠。之後全家很快就從阿馬里洛搬到了新墨西哥,他父親開了間配套支援型的公司,從事石油鑽井平台二氧化碳回收工作。“我還記得那時外面零下20度,我們住的是活動房,管道全都凍住了,”桑德斯說,“我父親就站在外面,只穿了個風衣,手裡拿着噴燈,想要給管子解凍。”

礦業大學畢業後,桑德斯去了一家石油勘探公司,在蘇門答臘島的叢林里工作。“當時我要接受震波勘探方面的培訓,”他說,“我們先鑽個很深的洞,然後把炸藥鋪在洞底,遠程引爆,然後你就有地下斷層截面圖了,根據圖決定往那兒鑽。”他們上班干四周、休兩周。停工的時候,先坐40分鐘短程往返的直升機,去到最近的城市,然後再從那裡飛新加坡。

“在那之前,我覺得我是個安·蘭德(Ayn Rand)式的人,”他說,“然後你去了亞洲,看到那些真正受苦受難的窮老百姓,發現他們並非因為牢騷抱怨才陷入窘境。”有一次,在新加坡休工的時候,半夜走回賓館,他在一個挖掘工地旁停下腳步,“看見一群黑影在坑洞里疾步穿行。然後我意識到,這些黑影都是老婦的身影,她們正在上夜班。喔,我想,這事兒安·蘭德可解釋不清。”

每逢歇工,他一定會囤上夠讀好幾周的書。“這是很嚴肅的正經事,”他在一篇題為《馮內古特先生在蘇門答臘》(Mr. Vonnegut in Sumatra)的散文(收錄於《腦死擴音器》)中寫道:“如果四周沒過完,書先看完了,那我就只能淪落到去重讀那本1979年的《花花公子》了,翻來覆去不斷地讀;同時,或轉而,打開礦工宿舍里的電視,幾小時幾小時地看爪哇國的皮影戲。”

某次出差,桑德斯挑了本《第五號屠宰場》(Slaughterhouse-Five),縱然當是時他自稱 “幾乎還沒讀過什麼書”,也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它,因為這本書並不符合他當時的認知——他本以為“偉大的作品很難讀。”

最終,他因在遭猴子糞便污染的河中游泳而感染,抱病回家。接下來的兩年,用他的話講,他“試圖像凱魯亞克一樣超脫,試圖‘了解美國’。”在芝加哥有一個令他如痴如狂的女人,但總覺得自己高攀不上;眼下,他遊歷亞洲歸來,又幾乎是要過上作家的生活了,“不管我當時想法多不成熟、多狂妄自大,總之我跑到了她跟前,跟她說:‘跟我走。’”他們搬去了洛杉磯,“我,和這個女孩兒,我本該帶她欣賞世界,可我當時連工作都找不到,”桑德斯說,“我們窮困潦倒到了谷底。”所以他們逃離洛杉磯,溜回了芝加哥,桑德斯住在一個姨媽家的地下室里,找了份蓋瓦工的活兒。幾年前,他曾寫過一篇很出色的散文,就是關於那段時間,以及那段感情的終止,《1984,芝加哥的聖誕節》,刊於《紐約客》。“最後,要說錢,我是掙到了,”他寫到,“使人免於丟臉的錢。”

1985年,桑德斯因一篇題為《浮物屋內的秩序缺乏》(A Lack of Order in the Floating Object Room)的小說,順利入讀雪城大學研究生寫作班。“那篇寫得很野,很有趣,”他說,“但我很後悔。因為寫出來是摩登的,但我本來設想的是1932年。我本想寫成海明威的感覺。”在《衰敗時期的內戰疆土》再版的作者按語中,他寫道:“如果我寫膩了(海明威),那我就模仿一下卡佛,再模仿一下巴貝爾(指艾薩克·巴貝爾,Isaac Babel——譯註)。有時我模仿巴貝爾,假裝他住在德克薩斯。有時我模仿卡佛,假裝卡佛在蘇門答臘的油田幹活兒(我干過)。有時我模仿海明威,假裝海明威住在雪城,這,對我而言,聽起來就像卡佛。”

他來雪城不久,就認識了寶拉,她當時也在這個寫作班。三周後,兩人訂婚了;七個月後,寶拉懷孕了,是在兩人的蜜月里懷上的。“我倆本是一對兒年輕的卡佛追隨者、垮掉派,結果感覺一周之內就變成了奧茲和哈里特(Ozzie and Harriet)的完美家庭秀啊,”他說,“當然,是破產版的奧茲和哈里特。”1989年,女兒凱特琳(Caitlin)一歲時,他們搬到了羅切斯特,這樣桑德斯就可以在“弧度集團”上班了,當技術作家。一年後,二女兒艾蓮娜(Alena)出生。兩個女兒都是懷胎五個月後早產的,產後必須徹底卧床休養。當時有一陣兒他們的車還壞了,於是桑德斯就騎單車上下班,沿着伊利運河(Erie Canal),在寒冷的月光下,蹬單車,穿着一身太空服似的防寒裝備,包括“一副實驗室護目鏡、一身雨衣、一雙高筒膠靴,我記得上面還畫著小太空人”。

喬治·桑德斯何時成為喬治·桑德斯?若有可能準確定位這樣一個時刻,那就差不多是這會兒了。“洛杉磯的經歷令我非常後怕,”他說,“我無法想像若把寶拉和女兒們拖累到那樣的境地會是怎樣。所以我才接了‘弧度’的工作,如釋重負。如果我能養家,那我在寫作的時間裡,想怎麼野,就能怎麼野了。我感覺到了那種無底深淵,所以,很簡單,我說,‘好吧,資本主義,我已經見識了你的血盆大口,我可不想招惹你。’”

過去幾年裡,他一直致力於寫一本所謂的“災難小說”——《愛德華多的婚禮》(La Boda de Eduardo)——但他以一種頓悟的方式意識到,嘗試將他自身生活經驗嫁接到一個“海明威-卡佛”式的框架上,十分愚蠢。他體驗過的生活經驗中,還有一種,是他還從未在小說中表現過的。不是卡夫卡式的存在主義死寂,而是某種別樣的東西,這種東西捕捉到的“並非無意義活動的無盡循環,而是有意義活動的無盡循環。”

“我看見,如果你身無一物,那麼美國就會悄悄上你的身,以一種很特殊的方式。”他告訴我說,“這種方式絕不粗魯。只不過,是的,你的確得每天上14個小時的班。是的,你得每天搭公交車回家。你現在是兩個孩子的父親,所以你必須在那個小隔間里上班,否則你就會蒙羞。霎時間,宇宙充滿了道德內涵,而我則強烈地感覺到自身能力的局限。我們就是沒錢,而我能看見,我為了掙得這麼多錢,就必須為此多干幾年工。這一切就擺在我面前,一清二楚,頓時,荒誕主義不再只是一個知性的抽象——它實際上就成了現實主義。你能看見錢在生錢,你能看見錢可以買來安心舒適——所以,因無財而累積產生的效果,就是體面遭侵蝕而糜爛。”

他從中學到的教訓,其實多年前在蘇門答臘就早已有所體悟——來自當時讀得一知半解的馮內古特。“我開始將藝術理解為某種黑匣子,讀者進入其中,”桑德斯在一篇關於馮內古特的散文中寫道,“他以一種思想狀態進入,又以另一種思想狀態退出。若僅僅因為黑匣子中的內容與‘現實生活’有任何線性的相似之處,那麼作者並不能得分,因為他想往盒子裡面放什麼都行;重要的是,在進入和退出之間這段過程,讀者身上是否發生了什麼不可否認的、絕非平凡的事……實際上《第五號屠宰場》似乎是說,我們最深刻的體會可能需要這種從現實出發的藝術性脫節。黑匣子本就意在改變我們。如果這種改變,通過使用虛構的、荒謬的材料,可以來得更猛烈些,那就用吧。”

有一個故事,也收錄在這本新書中,叫《“似仆立卡女孩兒”日記》(The Semplica Girl Diaries),花了桑德斯十幾年時間才寫成。故事以一個剛過40歲的中年男子的日記形式展開敘述,這個男人掙扎着樹立起一些微不足道的防線,抵禦自己因無法更好養家而滋生的恥辱感。(其中有一篇,深深打動我,牢牢抓住了我,因為我也曾受錢財所累,幾欲發狂,陷入階級焦慮的蛛網不自拔,文章句句如刀子般剜着我的心:“站在房前抬頭看,傷心。想:為何傷心?不要傷心。如果傷心,會讓大家傷心……必須做更好!更和藹可親。現在就開始。不久她們就長大,如果他們對你唯一的印象就是開着破車的躁鬱男,那才叫傷心。”)書題中的“似仆立卡女孩兒”分別來自幾個不同的第三世界國家(摩爾多瓦、索馬里、老撾等),自願申請赴美,為富人修剪草坪,賺取酬勞。她們被一根微線穿過大腦,穿一串,掛起來,身着白袍飄飄。通過她們——通過購買她們——敘述者希望提升自己的家庭地位,並且給孩子們帶來歡樂。

桑德斯有幾個故事源於夢境,這便是其中之一。“我走到一扇窗前,但我家並不存在這扇窗,我看着窗外的院子,按夢裡的邏輯解釋,我看見了一排第三世界的女人,腦袋上穿着一根線。”他說,“並非恐懼,我的反應就好比說,‘好棒,我們終於做到了。’就好像你剛買了一輛新車,或者孩子長大上學念書了或什麼的,那種感覺就是,我這麼辛苦一路走來,終於可以給家人提供這些東西了。同時,也有一種恥辱得以緩解的感覺。”

實驗寫作技術奇才桑德斯,心存身外的桑德斯,這兩個桑德斯合二為一,《“似仆立卡女孩兒”日記》就是一個完美的例證。這是最高段的科幻小說。虛幻渲染於紙上,完全使人信服,細節引人注目,但這卻又是個關於家庭嚮往的故事,是個關於壓抑、不公,以及全球資本主義連鎖反應的故事。《紐約客》網站上有一篇狄波拉·崔斯曼(Deborah Treisman)對他的專訪,狄波拉是他在《紐約客》的編輯。訪談中,桑德斯這樣解釋這個故事的挑戰:“一開始,一個短篇故事的意義和理由看似相當明顯,然而,當我開始寫這個故事,我意識到我太清楚這裡面的意義和理由了,這就意味着讀者對此將也了如指掌——所以有些東西必須提升……這些個主題性的挑戰,對我而言,無論如何,都只能通過故事一行一行文字的演進解答。我試圖推算下一步會發生什麼,會以什麼樣的語言發生。所以,既然這樣,我就開始試圖把這個傢伙推到窗邊,讓他穿着他的內衣褲,讓他體會同樣的感覺。”

另有一篇,叫《逃離蜘蛛頭》(Escape From Spiderhead),在這個故事裡,敘述者被關押在某個監獄式的研究設施內,他和其他囚犯都被當作人體小白鼠,用來試驗各種新葯的藥效。藥品名稱純粹桑德斯風格:“言辭劑”,增強思想和辯論的文才;“硬活力”,增強你懂的;還有“黑暗熔流”。“回想一下你經歷過最慘痛的經歷,乘以十倍,這感覺還遠遠不及‘暗黑熔流’帶給你的惡感。”

這個故事談得是自殺,以及努力獲得自身心靈自由的問題。我跟桑德斯提到,這故事讓我想起大衛·福士特·華萊士。他說他並非有意識地要寫華萊士,但在寫這個故事以及新書中其他故事的過程中,確實經常想起華萊士。“那篇《十二月十日》也泛含着同樣的弦外之音,”他說,“但如果你注意到了的話”——意即,如果你發現自己作出關於自殺的評論——“那你快快拋開那個思路吧,重新將注意力集中到這個故事,以及故事中的人物身上來,越集中越投入越好。”

“我真的非常欽佩他,”他談到華萊士,“他掌控筆下現場的能力簡直令人難以置信。我曾想,是啊,我們確實有很多共同點。我們很相似,都是神經緊張的人。然而,當他死的時候,我想到(自己)——等一等,你可不是那樣的人,你可沒有慢性的、折磨死人的抑鬱症。有時我很傷心,但我並不沮喪。而且我對事物還有一種自作多情的天然熱情。我希望自己的生活帶點啦啦隊員式的歡快——在大衛身邊,我總有這種感覺。當他死的時候,我看到以他那樣的抑鬱,是沒得商量的。而這也使我對人的天生秉性更多抱以一份真誠。如果你有消極傾向,可你卻否認它,那麼你這消極就翻倍了。如果你有消極傾向,你直視它”——某種程度上,這也是寫作過程所能提供的——“那麼你就有可能轉化它”。

最後一次見面,桑德斯在嚴寒中陪我等候駛往紐約的大巴。我們談論着容忍的理念,即你只要剋制自己的偏斷,敞開胸懷接受別人的可能性,你就能幫助別人蓬勃活躍——如桑德斯所說,這就正如你會對一篇小說的可能性敞開胸懷一樣。我們互道再見,我上了公車。天黑了,並不太看得清別的乘客。我隨身帶着《腦死擴音器》,於是我打開座位的小燈,重讀他幾年前為《GQ》雜誌寫的一篇關於迪拜游的小說。“觀萬物,”他寫道,“我們不過是‘有錯自遠方來’的受害者……普世的人類法則——需求,對心愛之人的愛,恐懼,飢餓,間隙欣喜若狂,因無所懼、無所飢、無所痛而自然產生的仁慈善良——都是不變的、可預見的……何其強大,若我們知曉:個人的慾望竟然可以映射到陌生人身上。”

冒着開頭就拔得很高、結尾更異常誇飾的風險,我想說這種感覺恰就是桑德斯小說對你產生的影響。它“溫軟你的邊界,”如他在我們一次談話中所說,“溫軟你與我之間、我與我之間、讀者與作者之間的邊界。”它使你更智、更好,更有修養地開放自己心態、體驗別人的生活。那個男的,在公車上講着女友如何如何不欣賞他的音樂——她明明眼見他長期以來的成就,可為什麼就不能別老跟他過不去呢?那對夫婦,住在港務局的地下室里,妻子幫丈夫穿上芝麻街的戲裝,丈夫打扮成格羅弗的樣子走上第42街。那個女人,近日某天清晨,對着地鐵里要飯的大喊,問他們,聖誕才剛過第二天,為何不能給人們多一點祥和?“願世間得太平!”她嚷嚷道,“這要求很過分嗎?從車上滾出去。”她這樣鬧了一會兒,其他有些乘客開始駁斥她。“我沒錯!”她大叫,“我沒錯。”然後她的臉露出了最悲傷的表情。

很難維持這種溫軟度。很費勁。那篇迪拜游故事的結尾幾行,書寫了桑德斯傳授給自己的智慧:“不要害怕困惑迷茫。試着保持永遠困惑迷茫。凡事皆有可能。保持心態開放,永遠開放,開放得以至心痛,然後再開放一些,直到你死的那天,世界沒有盡頭,阿門。”


本文作者Joel Lovell是《紐約時報》雜誌的副主編。

本文最初發表於2013年1月6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