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瑜
爭議多時的華光社區迫遷案,儘管有熱血學生及民眾們以肉身捍衛,但仍敵不過法務部的優勢警力與怪手,在我國的首善之都,重演當年文林苑事件,讓全國人民再一次看見何謂國家機器的暴力。
「依法行政」四字是國民黨政治人物最愛用的語彙,上自馬英九、郝龍斌;下至李朝卿、黃健庭,但諷刺的是,這些人沒有一個不是在破壞民主法治的根基。所謂依法行政,大致可分為兩個面向: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前者是指下位階法不得牴觸上位階法;後者則是在法律授權下,行政機關應以公共利益為主,積極行使職權。
然而我們卻看到馬英九對弱勢的關廠工人、華光與紹興社區居民視而不見,卻會因為吳寶春被新加坡延攬感覺沒面子,於是要求教育部以個案立法,濫用己身議程設定之權力來破壞體制;郝龍斌的太極雙星案疑點重重,文林苑事件仍舊放任樂揚建設對王家及聲援群眾抹黑、恐嚇;李朝卿連災後重建的工程款也貪污,視山區居民性命於無物;黃健庭更是為了護航美麗灣飯店,把環評當抽籤一樣,硬是要抽到「通過」二字。
這些並不是個案,而是國民黨這個政黨從根爛起的結構性腐敗、反民主的特質所致,無論是蔣氏父子還是馬英九,他們都是以己意為黨意、拿法律做為擋箭牌,毫無「依法而治」的法治基本素養。也因此,台灣人民若還不能從這些悲劇事件中覺醒,讓這個政黨走進歷史的話,總有一天,你就會跟華光、紹興、王家等,那些九十九%的無力者一樣,任人宰割。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學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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