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013

明真法師:還原佛陀的淡泊刻苦生活思想

根據漢譯《四阿含》裏的材料,我想抓出幾個問題來談一下。

一、佛陀為什麼要強調這種淡泊刻苦的生活?一般地說,當然是為了“專精道業”,不能把心志沉溺在物質的享受上,使之浪費時間、金錢和精力。但是,除了這,我認為還有兩個比較主要的原因:

甲、當時社會的經濟生活太艱苦了。如《長阿含》卷二說,佛在跋只國遊化時,因為“彼土谷貴饑饉,乞求難得”。不能不將常隨的比丘眾遣散到其他的國度裏去。《增一阿含》卷四十三說,有一次,因為“舍衛城谷米涌貴,乞求叵得”,隨侍佛陀的一些弟子,竟自動地集合普會講堂,討論對策,有主張到摩竭陀國去,有主張到拘留沙國去,也有主張到拘深婆羅捺城去的。意見紛歧,亂哄哄地攪做一團。《雜阿含》卷三十二說,佛在摩竭提國遊化時,有一個名叫刀師氏的聚落主,竟責難佛陀說:“今雲何于饑饉世,遊行人間,將諸大眾千二百五十,……從城至城,從村至村,損費世間,如大雨雹!?雨已,乃是減損,非增益也!”《雜阿含》卷四十一,更說“尊者阿難,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世尊涅槃未久,時世饑饉,乞食難得”,不能不率眾轉移到南天竺去,當時就有三十個青少年比丘,因此而“舍戒還俗”了。

乙、佛陀在思想上深刻地體會到勞動人民創作的辛勤和生活的艱苦,如在《增一阿含》卷六內喚醒弟子們說“受人供養,甚為不易”;情感所激,就不容不主張淡泊刻苦的生活了。因此我想佛法傳入中國時,由於中國當時的社會情況,畢竟與佛陀住世時的印度不同,故佛法傳入中國後,一般出家比丘,都不能實踐印度的乞食制。到了唐朝,一些昂頭天外,牢籠不住的禪宗大師,更別開生面,多數歡喜在水邊林下,犁雲鋤月,使佛法與自己活生生的勞動打成一片,向石頭土塊裏演唱宗乘,接引來學。這就不能不說沒有它的客觀原因了。

二、佛陀雖強調淡泊刻苦的生活,但在《四阿含》裏卻又有很多的地方,極力排斥當時的所謂“苦行外道”,這又是什麼原因?應知苦行外道,是以苦行自負的,直認苦行為“道”,或認苦行為證道的唯一途徑的。佛陀主張淡泊刻苦的生活,主要是在減輕當時社會人民的負擔,並借這來消磨自己貪瞋癡慢的習氣,在自己本分上是應該這樣做的,絲毫沒有使個人可能“自負”的地方。如在《中阿含》卷二十一內,佛陀就懇切地向弟子們說:“或有一人著糞掃衣,……余者不然,……故自貴賤他”,這就不能算一個真正學習佛法的人了;“或有一個常行乞食,……或復一食,過中不飲漿,余者不然,故自貴賤他”,這就不能算一個真正學習佛法的人了;“或有一人,……或止露地,或處冢間,……余者不然,……故自貴賤他”,這就不能算一個真正學習佛法的人了。淡泊刻苦的生活,固然是佛陀所倡導的;但假使弟子們認為自己能實踐這種生活,就自負不凡,認為自己能行人之所不能行,忍人之所不能忍,因而在思想上造成“自貴賤他”的趨勢,這就與佛陀原意大相違反,不能不痛加申斥,說這樣做,就不能算作一個真正學習佛法的人了。

至於佛陀通常所說的“道”,主要即指“緣生無我”的真理。理解緣生,即應掌握人類社會相依共存的規律,理解無我,即應克服自私自利的惡念而使個人利益服從於社會整體的利益;所以佛陀所說的“道”不是虛玄的,而是具有其現實意義的。《中阿含》卷五十七內,說有一異學名叫箭毛的,他認為佛陀能傅得弟子的尊敬承事,常隨不離,是得力於“粗衣知足”、“粗食知足”、“少食”、“粗住止床坐知足”和“宴坐”這五件事。當時佛陀就反對他這種看法,說自己能取得弟子信仰尊重、常隨不離的,主要是由於自己能堅持真理,啟發弟子們的智慧,幫助弟子們提高品德,使之能在生活上加強信心和力量。從這些地方,我們可以充分理解佛陀是主張淡泊刻苦生活的,但決不是單純強調這種形式,尤其是與當時的所謂“苦行外道”是有著極其嚴格界限的。

三、我們還要問的,在當時佛陀個人能否貫徹自己的這種主張呢?根據許多材料,可以毫不隱諱的答覆,佛陀是不能貫徹的。如《中阿含》卷十三說“世尊回顧告曰:‘阿難,汝取金鏤織成衣來,我今欲與彌勒比丘。’”《雜阿含》卷四十一說“世尊告摩訶迦葉言:‘汝今已老,年耆根熟,糞掃衣重,我衣輕好’”。力勸尊者迦棄改著自己的輕好衣,不要再著糞掃衣了。至於飲食。在四《阿含》裏記敘的,當佛陀來接受在家信眾供養時,絕大多數都是異常豐美,幾乎觸處可見。又如當時佛陀所住的祗樹給孤獨園、竹林加蘭哆園、奄婆娑梨園等地方,不但風景優秀,就是房屋也是十分漂亮的。--這些不都是佛陀不能貫徹自己主張的好證明麼?

佛陀為什麼不能自己貫徹?為什麼要使自己陷於矛盾?這也是值得我們研究而且應該研究的。最明顯的原因,我認為:

甲、當時佛陀及其弟子的日常物質生活,全都是仰給在家佛教信眾供養的;信眾既然根據個人經濟情況或者感情上的信仰程度不同,把衣食住等都預先準備好了,假如沒有特殊原因,佛陀也只好不加簡擇,遇啥吃啥,遇啥穿啥,不容再麻煩人家了。

乙、佛陀雖強調淡泊刻苦的生活,但在自己的思想認識上,覺得還有比這更更高貴的東西;為了使信眾能接近、享有這更更高貴的東西,在淡泊刻苦的生活方面,非要打些折扣不可,當然也就會毫不吝惜地打它一些折扣了。

譬如說,比丘積蓄多餘的衣服,在佛陀原來是不許可的;但《中阿含》卷二十七內,佛陀向得了“最上慧觀法”的比丘說:“我說不得蓄一切衣,亦說得蓄一切衣。”為什麼?“若蓄衣便增長善法,衰退善法者,如是衣我說不得蓄;……若蓄衣便增長善法,衰退惡不善者,如是衣我說得蓄。如衣、飲食、麻榻、村邑,亦復如是。”善法是適當的注腳,就是利益安樂眾生的事業。衣,應不應蓄?應該從增長利益安樂眾生的事業上去考慮問題,不能死執成法,把自己變成一個教條主義者。不過這樣做,在沒有獲得“最上慧觀法”的比丘,是不十分容易搞得通的。

又《增一阿含》卷二十四內,說有一個原本信仰佛陀的優婆迦尼長者,他的哥哥和姊姊,也在同一時間內接受了佛陀的法化。當時的阿闍世王,非常歡喜,給他送去了許多上上品的飲料和食物,他接到了,“便作是念:我竟不聞世尊說,夫優婆塞之法,為應食何等食?應飲何等漿?”並隨即派人到佛陀那裏去請示開示,佛陀也是叫他應當從增長利益安樂眾生的事業上去考慮問題。

從這些地方,我們可以充分理解,佛陀在強調淡泊刻苦的生活上,固然有它的嚴肅性,同時也是具有靈活性的。佛陀不能貫徹自己的主張,這不但不能委為佛陀的過失,相反地顯示了佛陀的智慧深湛和人格偉大,因為他一切活動,都是從利益安樂眾生的事業出發,決不是泥執不化的教條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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