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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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鮑勃·狄倫不該得諾貝爾文學獎
安娜·諾斯 2016年10月14日
Kevin Winter/Getty Images
鮑勃·狄倫(Bob Dylan)不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他獲得過很多葛萊美獎(Grammy),包括1991年獲得的終身成就獎,那些是他應得的。他無疑屬於搖滾名人堂(Rock & Roll Hall of Fame)——1988年他與至高無上(Supremes)、披頭四(Beatles)和海灘男孩(Beach Boys)共同入駐搖滾名人堂。他是一位了不起的音樂家,一位世界級的歌曲作家,是美國文化中一個極具影響力的人物。
但是,諾貝爾委員會把該獎項授予他,而不授予一位作家,實在令人失望。
是的,迪倫是一位傑出的歌詞作者。是的,他寫過一本散文詩和一本自傳。是的,你可以像分析詩歌那樣分析他的歌詞。但是迪倫的歌詞與他的音樂是分不開的。他的偉大之處在於他是一個偉大的音樂家。諾貝爾委員會把這個文學獎項授予一位音樂家,就錯失了獎勵一位作家的機會。
隨著閱讀在全世界的衰落,文學獎項比以往更為重要。一項大獎意味著圖書銷量和讀者人數的猛漲,甚至對知名作家來說也是如此。不過更重要的是,把諾貝爾文學獎授予一位小說家或詩人可以證明,小說和詩歌依然重要,是值得獲得國際認可的重要人類活動。
流行音樂也是這樣一種活動,但它在極大程度上已得到應得的認可。除了少數幾個語言類獎項,沒人會期待音樂類的最高獎項會授予一位作家,就像我們不會在搖滾名人堂看到查蒂·史密斯(Zadie Smith)或瑪麗·蓋茨基爾(Mary Gaitskill)。
該委員會很可能並非有意以此冷落小說或詩歌。委員們可能是想通過表彰一位音樂偶像給該獎項注入新的文化通貨,讓它更貼近年輕一代。
但是,在依舊錶彰一位作家的同時,實現上述目的的辦法有很多。他們可以選擇一位在形式上做出重要創新的作家,比如珍妮弗·伊根(Jennifer Egan)、泰茹·科爾(Teju Cole)或安妮·卡森(Anne Carson)。他們也可以選擇一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作家,發展中國家在諾貝爾獎項中依舊沒有得到足夠的認可,這是令人扼腕嘆息的事情。或者他們可以選擇一位讀者群主要在網路上的作家,比如沃姍·希雷(Warsan Shire),2014年,她成為倫敦年輕詩人桂冠獎(Young Poet Laureate of London)的首位獲得者。
但是,諾貝爾委員會卻將文學獎授予一位在另一個領域享譽全球的人——那個領域本身有很多獎項。鮑勃·狄倫不需要諾貝爾文學獎,但是文學需要一個諾貝爾獎。今年,它得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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