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的「經濟學人」用「笨蛋,馬先生」(Mr.Ma the bumbler)稱呼馬,馬有哈佛博士的高學歷,這種人我們說他很「聰明」猶恐不及,怎麼可能是「笨蛋」?但他短短幾年,就把台灣搞得亂七八糟,形勢大壞,這也是不爭的事實,馬任內的表現,使我想起十七世紀法國思想作家拉羅什富科(La Rouchefoucaued)的那句名言:「最狡猾的聰明,會做出最不可思議的愚行。」馬一點都不笨,但他似乎比笨更糟糕,他是「壞」!
最狡猾的聰明 比笨更糟糕
這時候,可能就要來說一下哈佛甘迺迪政府學院公共領導中心研究主任凱勒曼(Barbara kellerman)前幾年所寫的那本《壞領導》了,在該書中,他提到一種壞領導callaus,這個字不容易翻譯,它有「無情無義」、「自私」、「自以為是」、「跋扈囂張」等含意。馬的領導國格只能用callaus來形容。
凱勒曼教授指出一種正常的領導風格,乃是領導者和他的徒眾手下要有「權力共享」、「投射民意」的機制,如此才可形成一組差不多的團隊。有了這種精神和機制,雖不保證事情一定可以做好,但至少不會更糟糕。但有一種領導人卻自大獨行,他對別人沒有感情,也不聽別人的聲音,以為自己一定英明正確。這種人不可能是笨蛋,但卻聰明到了壞的方向。凱勒曼在書裡舉了幾個例子,我重複其中的兩個例證:
前紐約市長 傲慢失民心
一個是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毫無疑問的他是個很厲害的作秀專家。當他還是檢察官時,當辦到政治正確的案子,他要去抓人時,一定會故意透露給記者,報紙、電視一定刊出他去抓人的神勇場面,於是他的聲名快速竄起,當選紐約市長。在「九一一」事件時,他作秀極佳,儼然成了國家未來領導人的預備人選,但除了作秀外,他在市長任內不重視人權,放任警察欺壓黑人及拉美裔的窮苦市民,黑人及拉美社區領袖要向他反映意見,他也相應不理。他充分反映了中上階級的那種高高在上的偏見。當紐約市民發現了他的真面目,於是他的聲望和氣勢遂快速的下滑,現在人們已很少再談他了。一個只會作秀,缺乏了公正做事的能力的明星,他竄起快,隕落得更快。
紐時前主編 獨斷遭免職
第二個例子是「紐約時報」的前執行主編雷尼斯(Howell Raines)。雷尼斯以前毫無疑問的是個傑出的記者,他曾創下一年的報導得到七個普立茲獎的驚人紀錄,他的聰明能幹無人可以懷疑。問題是當他被不次拔擢,當上執行主編,相當於台灣的總編輯時,他那種自大專橫、獨斷獨行的本質即告暴露,他會毫無理由的亂刪亂壓別人的稿件,他對同仁頤指氣使,他以為自己無所不知,別人的意見都不值一顧,他專制跋扈,整個「紐約時報」的士氣被他搞得烏煙瘴氣。最後就是他的執行主編只幹了廿一個月,即在眾叛親離、老闆也生氣的情況下,被免掉職務。雷尼斯這種人當然聰明能幹,但他人生一旦得意,那種無情無義、自以為是的自大胡為即原形畢露。我們不能說雷尼斯笨,只能說他聰明得很壞!
自戀型領袖vs.聰明的壞蛋
由朱利安尼和雷尼斯這兩個聰明的壞人,我又想到了當代美國學者波耶特(Joseph H. Boyett)所特別強調的「自戀型領袖」這種人物了。他所謂的「自戀型領袖」和前述的聰明的壞蛋,實在是一樣的東西。
波耶特指出,現代已出現了一種「自戀型人物」。人懂得「自愛」是好事,但「自戀」與「自愛」不同,自戀的人只愛自己、不愛別人。自戀型人物可能在成長期人格受了創傷及扭曲,因而有著極大的不安全感,他不信別人,只信自己,這種人絕非笨蛋,而是有一定的聰明才智,他會發揮自戀的特質,一路靠著秀自己而走向成功,前面提到的朱利安尼和雷尼斯即可稱代表。但這種人物只愛自己,不愛也不信任別人,以為自己無所不能,因而當他們大到他們滿意的程度,他們那種獨特的自戀特質就完全顯露無遺,他以為自己天縱英明,沒有不會的事,別人的特點他都不屑一顧,他自大吹牛、獨行其是,表面的樣子看起來很客氣,但骨子裡則猜忌所有的人,也貶低別人的知識和學問,他很會保護自己,也很會攻擊別人,前陣子連勝文在提出「丐幫說」的同時,他也說到「那種搞權術為生的人」,他講的其實就是自戀型人物很擅於保護自己、鬥爭別人,對權術至為熟悉的特性。只是人們也知道,自戀型領袖當他大到一定的程度,他們那種獨斷獨行、跋扈囂張的本質總是會原形畢露,所以我們才說他們的失敗是在他們成功後快速的到來。因此說這種人是笨蛋,當然全都錯了,他們一點也不笨,他們很聰明,他們的問題不是笨,而是壞!
馬總統笨嗎?由最近國是會議的風波,他用國是諮詢會議為口號,企圖用四兩撥千斤移轉問題焦點,又立即召開院長會議要談年金問題,卻又要閃開十八趴等最重要的部份,其操作問題的手段已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一個笨蛋是不可能那麼聰明的,這更加證明了他的真正問題不是笨,而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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