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2012

台灣產業政策的抉擇

工商時報

最近行政院為提振民間投資及吸引台商回流,大幅放寬外勞配額,希望藉此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以促進國內投資,提升國內總體產值。決策當局認為這些方案執行之後,可以達到穩定成長與調整結構的雙重目標。

 我們對於政府提振經濟的用心表示肯定,台灣的產業結構確實該調整調整,台灣薪資停滯的局面也該突破,但改變現狀最重要的工作不是協助企業降低生產成本,而是引導企業提升附加價值。引進外勞可以立即降低業者生產成本,讓業者提高獲利,但獲利提高並不等於附加價值的增加,更有甚者,隨著外勞的大量引進,反而會延緩台灣產業進一步升級的契機。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追求的是利潤,但政府追求的是附加價值(value added),目標不同,因此作法自然也不會相同。例如,提升價格競爭力可以創造利潤,委外代工可以創造利潤、降低工資可以創造利潤、引進外勞同樣也可以創造利潤。惟這些創造利潤的作法有時可以提升附加價值,但有時反而會傷害總體經濟並降低附加價值,從而導致失業率升高。因此政府總體政策的高度,絕對要在企業獲利思維之上。

 回顧政府這十幾年來的作為,豈不是一直說要提升台灣產業的附加價值?但是,台灣製造業的附加價值率卻連年下滑,由民國85年的26.7%降至95年的22.3%,如今更降至21.3%。對照每5年進行一次的工商普查資料,我們發現85年製造業的利潤率為6.60%,95年續升至8.02%;換言之,這十多年來,在政府的租稅減免、引進外勞等政策引導下,產業的利潤率雖然提高,但台灣經濟的附加價值率卻連年下滑,這顯示長期以來政府的產業政策存有嚴重的盲點。

 附加價值率下滑,而利潤率提高,看似矛盾,事實上這正呈現了台灣長期以來的經濟困境,那就是這十多年來政府提出太多短期救急的政策,而缺少長期宏觀的發展藍圖。政府這十多年來用心良苦的以減稅、引進外勞政策,甚至還計劃設特區幫企業降低生產成本,這些政策雖維繫了產業的短期獲利,但卻無法提高產業的附加價值率。產業的附加價值率沒有提高,國人的薪資如何提高?國人的薪資不提高,民間消費如何能提振?民間消費不提振,經濟如何有感?如此而十年經濟停滯也就不足為奇了。

 許多人在講附加價值這個概念時,其實並沒有意識到附加價值的範圍比企業的利潤更廣,因此誤以為只要讓企業獲利增加就代表附加價值提高。事實上,回到國民所得統計的概念,一國一年創造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即是附加價值(value added),這些附加價值最後是要分配給各生產要素做為報酬的,包括受僱人員報酬、企業的營業盈餘及固定資本消耗。長久以來政府這些降低生產成本的作法,提高了企業的盈餘,但卻無助於受僱人員報酬的成長,這正是未能明辨利潤率與附加價值率的結果。

 我們可以再觀察這十多年來國民所得統計,受僱人員報酬占附加價值的比重由85年的50.2%降至99年的44.5%,反觀企業的營業盈餘所占的比率卻由31.4%提升至35.3%。這個結果與工商普查的資料相互呼應,再度證實台灣這十多年來政府的產業政策雖然維繫了產業的獲利,但由於附加價值率的下滑,使得絕大多數國人薪資難以成長,甚者年輕人的薪資還遠不如十年前。

 過去十多年的經驗告訴我們,政府施政的高度不能停在企業的獲利率上,而必須提升到總體經濟的附加價值率。而提升附加價值唯一的方法就是研發與創新,引進外勞絕非善策;至於設置特區讓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更屬荒唐,這種作法只會讓台灣產業繼續沉湎於低勞動成本,非但基層勞工會受衝擊,產業結構改善不了,附加價值也提升不了,就連國人的薪資恐怕還要再停滯十年。

 最後,我們想提醒決策當局的是,每次企業想引進外勞都會說缺工嚴重,沒人想進生產線,但近年行政院主計總處的人力運用調查報告,卻顯示失業勞工裡總有3成(約15萬人)想找基層勞工的工作。政府在放寬外勞配額之前,可有詳細調查勞動市場是真的缺工,或者只是業者欲增加外勞的說詞而已?更重要的是,這些對外勞依賴如此重的產業,最終是讓台灣邁向高附加價值之路,或者是重回十年來的停滯老路?這是產業政策抉擇的重要分野,決策當局必須深思。

 美國總統歐巴馬在本次大選辯論裡,曾就是否吸引海外製造業回美國明確表示:「那些低工資、低技術的工作是再也回不到美國了,我們需要的是高工資、高技術的工作。」美國雖在年初提出「委外工作轉回美國」方案,但其所吸引的仍是高工資、高附加價值的產業。我們的決策者自應取法乎上,不以救一時之急而大開外勞善門,如此方可讓台灣不至於再重蹈停滯十年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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