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2013

想起台灣「痛痛病」

葉昱呈

拜讀貴報讀者投書「兩千萬甲耕地被汙染,中國農產品不應登台」一文,心有戚戚焉!

台灣於二○○○年公布實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後,翌年即訂頒「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土壤污染監測基準」,並對於受汙染的田間農作物進行監測及列管,凡檢驗不合格者,悉數銷毀,以防流入市面,確保農產品安全。

反觀中國目前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法規,根本付之闕如,導致土壤污染情況相當嚴重,以中國浙江為例,光是浙北、浙中、浙東沿海等三個區域,受到重金屬污染的農地面積,即高達一百一十六萬公頃,不僅復育困難,更遑論針對農作物進行重金屬污染監測及管制。

一九八三年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爆發鎘米事件,一家化工廠連續十幾年將含鎘廢水直接排入農田的溉灌溝渠,導致農民種出的稻米與蔬菜含有高量的鎘成分,而當地村民食用了這些受汙染的農作物後,引發「痛痛病」,造成骨骼、關節變形、全身劇痛及腎功能衰竭等鎘中毒症狀。

此一殷鑑不遠的慘痛事件,讓我們體認到農地土壤受到重金屬汙染的嚴重性,因此,貿然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不僅將衝擊台灣本土農業,並危及國人食品安全!

(作者為地方農政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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