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2013

護樹 勝過植樹

蔡智豪

一、台灣的人造林嚴重傷害生態,我們不應在山上種樹

何謂生態?生態是人類所依存的「維生系統」,人無法扮演上帝創造這些複雜的生態系統(維生系統)。而台灣島森林生態與造山運動一起演化,因周期性地震崩塌,而發展出許多先鋒型的陽性植物,如低海拔的相思樹、山黃麻,中海拔的台灣赤楊等等,這些植物如女媧補天補地,能快速地讓受傷的森林,回復回來。但目前台灣森林的消失,絕大部分是人破壞性的干擾,阻止自然演替的進行,阻止森林回復自然。因此若我們的目的是要復育自然的森林生態,我們不用種樹,因為土地公比人會種樹。台灣政府這數十年來的人造林,早已嚴重傷害台灣島的生態,故在此呼籲社會各界,種樹只能在人類佔領區進行,而該是自然的,就應還給自然。

二、回到「媽媽的懷抱」,建立都會的「綠洲」

在人類佔領區的「都市」,充斥著水泥叢林,除熱島效應外,人亦喪失了與自然生態間的連結。但若我們離開都市,在大自然中,常會因美麗的風景、花草、動物…,而深受感動,這緣由是我們內在的基因與這片大地、萬物也一起共同演化了數億年。這片大地如同我們的媽媽,而基因則如同靈魂,我們的內心深處有極度的渴望,想回到「媽媽的懷抱中」,而在都會區的「綠洲」公園綠地、樹木,雖是人為的構造物,但多少可讓都市人降低生活壓力,並保留一絲絲與自然間的連結。

三、老樹是社區共同的記憶

社區的老樹不單只是「一棵樹」的價值與意義,百年的老樹代表的是這個社區百年來的共同記憶,因此保護老樹,不只是保護老樹,而是在保護人與這棵樹感情的「記憶」。一棵老樹如同一位長輩,他串連的是人與土地間的情感,而這樣的情感,才能發展出人對這塊土地的歸屬與認同。

四、大樹旁保留小樹,讓樹木代代相傳

因台灣氣候潮濕高溫,低海拔的樹木易受蟲蟻啃蝕病害,故低海拔的樹木大部分年齡較少超過50歲。一棵大樹要能綠蔭盎然,少說也要經過20~30年的時間,若因病害而消失,要再重新種植,那不論是景觀或環境的感受上,都得再經過20年的煎熬。若能適時地,在大樹旁邊或附近,補植2~3棵小樹,這些小樹經過10年生長後,會成為一棵中樹,當大樹倒下,則可取代之,而減少衝擊感。

五、唯有破除樹木修剪的利益結構,才有大樹可乘涼

台灣各地方植栽樹木常出現不當修剪,這非因作業準則不足所導致,而是因背後是一堆利益掛勾的共犯結構。因此不論民間團體如何批評,地方政府這些斷頭式、截枝式極為離譜的修剪方式依然我行我素,其目的是在創造樹木的「死亡率」,每年數%的樹木死亡率,其善後的補植工程金額龐大,而這些也是這群官商間永續發展的「金庫」。因此若不破除這個共犯體系,那都會區的樹木則永遠不會有好下場,人們也難有大樹可乘涼。

六、小結

人們不應在山上種樹,因為土地公比人會種樹,多在都會區種樹,可降低人的生活壓力,保存一棵老樹,是保存你我共同的記憶,大樹旁邊種小樹,可讓植栽樹林生生不息,只有破除樹木修剪背後的利益結構,人們才有大樹可乘涼。慎重呼籲政府及社會各界「植樹改護樹」,讓我們一起重新省視人與樹的關係與情感。

(作者為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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