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九合一選舉開打至今,台北市長戰況激烈。但在這場選戰當中,大家卻逐漸看到當權者的雙重標準。無黨籍候選人柯文哲的老婆陳佩琪在公立醫院任職,台北市人事處認定她的身分屬於公務員,受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約束,不能公開拜票,幫夫輔選行為恐有違法疑慮。但國民黨候選人連勝文的競選活動上,卻看到交通部長葉匡時出席公開站台,「只要請假就好」。國民黨立委廖正井在立法院檢舉柯文哲逃漏稅,國稅局就到處追查,但連勝文的檢舉信高達三百多封,國稅局卻稱「資料不足請補件」。抨擊柯文哲MG149帳戶的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不斷抨擊柯文哲貪瀆,但在自己漏報財產時卻聲稱「忘記了」。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雙重標準?很多時候,人為了達到目的,可能會選擇矇敝自己的眼睛,不擇手段。國民黨為了讓柯文哲落選而動員行政體系護航,立法院甚至有一天由藍委輪番上陣砲轟審計部,要求嚴審柯文哲的MG149帳戶。但是這些人在遇到自己利益受損時,又想盡辦法來為自己說話,於是就出現了雙重標準。最好的例子,就像是國民黨團之前召開記者會稱蔡英文是「暴力小英」,但在面對記者提問「連戰也曾上街頭號召要激烈抗議,是否也應該叫做暴力連戰」時,卻不願回答。
這些雙重標準讓我們看到政治的骯髒和汙穢,但這樣的雙重標準會不會出現在我們身上呢?
社會學著作《狂熱份子》作者Eric Hoffer說,「群眾運動不需要相信有上帝,但不能不相信有魔鬼,共同的仇恨可以凝聚最異質的成分。」會不會有人為了凝聚支持自己的人氣,反而鼓吹仇恨,鼓吹大家去憎恨特定對象,甚至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如果我們忘記民主的本質是監督、質疑,反而崇拜領導,看到對自己有利的言論就見獵欣喜,那麼我們當然也可能出現雙重標準。
我們站上街頭大聲疾呼民主,要求當權者聽到我們的聲音,但當有了不同的意見,我們願不願意靜下心來,傾聽、了解不同立場的意見?
我們要求執政者讓我們監督,我們質疑當權者,但我們是否願意讓自己的夥伴來監督、質疑自己?
我們會不會組織一個團體,要求政府要有民主的程序,結果卻忘記團體內也要堅持民主的程序?
我們會不會為了要培養出覺醒的公民而成立一個組織,結果卻在組織內獨裁,然後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時卻又閃躲肩上的責任?
公民覺醒,並非只有睜大眼睛監督政府,也是睜大眼睛來審視、反省自己的行為。不懂反省,雙重標準,又怎麼能稱為公民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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