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 WILLIAMS
Ross MacDonald
它始於Instagram。它也可能終於Instagram。去年秋天,布魯克林時尚造型師克里斯蒂娜·特納(Christina Turner)在自己狹窄昏暗的布魯克林綠點公寓里一邊為即將到來的紐約冬天發愁,一邊無限嚮往地盯着洛杉磯朋友們在社交媒體上發佈的鬱鬱蔥蔥的花園和歡樂的後院晚宴派對照片。
「我看到所有這些紐約的老朋友坐在同一張桌邊,」32歲的特納(這是她在職場上的自稱)說。
她可以怨恨他們,也可以加入他們。所以,去年11月,特納在克雷格分類廣告網站(Craigslist)上把傢具賣掉後,擠進破舊的豐田雅閣轎車,一路向西而去,直到在洛杉磯東部的回聲公園(Echo Park)附近找到一個陽光充足的兩居室小屋。如今,洛杉磯對年輕創意人士具有強烈吸引力。
去西部淘金的心態似乎又在紐約創意人士當中盛行起來:向西部進發!
如今,紐約人經常抱怨自己的城市正變成全球富豪的乏味樂園(就像有暴風雪的迪拜),而洛杉磯的藝術、時尚和美食業正在復興,對文化愛好者具有難以抵擋的魅力。
藝術家羅伯遜和小說家妻子特蘭在洛斯費利茲的家中。
John Francis Peters for The New York Times
因此,紐約和洛杉磯之間的傳統對抗正在轉變,至少東海岸這邊在變。了解內情的紐約人不再條件反射般地模仿伍迪·艾倫(Woody Allen)老電影中的嘲諷,說什麼洛杉磯唯一的文化優勢就是紅燈可以右轉。
在某些領域,紐約人曾經對洛杉磯積聚起來的嘲弄如今聽起來像是妒忌。
的確,對特納這樣的人來說,洛杉磯似乎是理想的選擇。特納堅持認為,她在物價過高、壓力過大的布魯克林放棄的所有美好事物在洛杉磯繁榮的東部早已就位:當季贊比亞咖啡分店、畫廊,以及古董衫精品店。
洛杉磯東區具有凌亂的波西米亞風情和放鬆的氛圍,她覺得自己在享受紐約生活最好的部分,且不必承受紐約生活壓力帶來的偏頭痛。「它像是成長中的威廉斯堡,」特納說,「而且這裡沒有烏雲。」
年齡大到在大銀幕上看過影片《安妮·霍爾》(Annie Hall)的人都會覺得,這樣的想法聽起來像背叛。長久以來,洛杉磯一直是自尊的紐約人嘲諷的對象。據說,約翰·列儂(John Lennon)曾說,洛杉磯「就是一個大停車場」;保羅·魯德尼克(Paul Rudnick)寫道,洛杉磯是「俗麗之地」。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聲稱自己喜歡洛杉磯,不過只是因為「那裡的人都好假(plastic)」。他補充說,「我喜歡假。」
2000年,在《慾望都市》(Sex and the City)的其中兩集里,女主人公們跑到洛杉磯,在陽光下嬉戲,但是最終尖叫着逃離了這個乏味的荒漠,因為這裡滿是染出來的金髮、隆出來的D罩杯以及過分乾淨的脫毛(「第二天,四個紐約人離開了洛杉磯,」卡莉[Carrie]寫道,「我們都少了點東西,有的是少了些毛髮,所有人都丟了點顏面」)。
不過,本能的紐約優越感已經過時,甚至在那些代表紐約的權勢人物當中。
莫比(Moby)是高技術音樂的開發者,他在紐約西第148街出生,在東村長大。去年,他在《衛報》(The Guardian)上承認,他不僅搬到了洛杉磯,而且成為「典型的洛杉磯人」——用2月份在泳池邊的自拍照逗弄紐約的朋友們。
「我對紐約荒謬的拜金主義習以為常,所以多年以後才發現,搞藝術的朋友們都離開了曼哈頓,」他寫道。相比之下,如今洛杉磯是年輕藝術家們「真正能夠嘗試冒險」的地方,「如果他們的創作不夠好,也沒太大關係,因為租金相對便宜,他們認識的人幾乎都在嘗試新事物,失敗是常事」。
莉娜·杜漢姆(Lena Dunham)曾對《Vogue》雜誌說,她在洛杉磯只要呆兩周,就會「情緒低落」,不過據說前不久她花270萬美元買下了喬治·佩帕德(George Peppard)的好萊塢舊宅。
弗蘭·勒博維茨(Fran Lebowitz)幾乎是紐約的象徵,她疲倦抽煙的樣子完全可以刻到紐約的徽章上。她也承認自己對洛杉磯的態度有所轉變。
「洛杉磯變好了,紐約變差了,」前不久勒博維茨在翠貝卡電影節(Tribeca Film Festival)的《名利場》(Vanity Fair)派對上說。她說,紐約市長朱利亞尼(Giuliani)和布隆伯格(Bloomberg)倡導的生活品質運動清除了這座城市裡很多真實、古怪或獨特的東西,結果,「紐約無聊了很多」,而「洛杉磯不那麼無聊了」。
這不是無關緊要的細節。人們普遍承認,近些年洛杉磯變得驚人地國際化。
比如,藝術界蓬勃發展。另類報紙《洛杉磯周刊》(LAWeekly)報道稱,從2013年底,洛杉磯湧現出50多家畫廊。該報還指出,藝術界開始從市中心和好萊塢中心地區擴展到西亞當斯(West Adams)、雷麥特公園(Leimert Park)和卡爾弗城(Culver City)等新區域。
安妮·菲爾賓(Ann Philbin)之前也住在紐約,現在是洛杉磯哈默博物館(Hammer Museum)的館長。她說,紐約仍是藝術市場的商業中心,但是越來越多的新秀藝術家和藝術學校畢業生搬到了西部。
「很多人說,洛杉磯的創意人才——視覺藝術家、音樂家、作家和電影製片人——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城市都多,我也這麼認為,」菲爾賓說,「現在的洛杉磯就像80年代的紐約。這裡有一個不斷壯大的、龐大的藝術家群體。」
時尚界也在經歷類似的復興。聖羅蘭(Saint Laurent)的創意總監艾迪·斯里曼(Hedi Slimane)把這家時裝公司的工作室搬到了洛杉磯;旁觀者(Band of Outsiders)和羅達特(Rodarte)等品牌也在引領當地設計行業的發展。
頂級時裝公司也把目光投向西部。前不久,博柏利(Burberry)在格里菲斯公園天文台(Griffith Observatory)舉辦時裝秀。那場盛大的活動吸引了700位賓客,包括安娜·溫圖爾(Anna Wintour)和埃爾頓·約翰(Elton John)。
「以前,洛杉磯曾是個牛仔褲之城,但是它很快變成了一個高端時尚之城,」雅虎時尚(Yahoo Style)的主編喬·齊(Joe Zee)說。他現在在這兩個城市工作。「以前,紐約人很有點瞧不起洛杉磯,但是情況真的變了。」
洛杉磯東部的很多街區遠離紅毯和聚光燈,事實證明,那裡正在經歷高級波西米亞復興。
音樂人朱莉婭·普賴斯曾在曼哈頓居住,如今在加州。
John Francis Peters for The New York Times
留着鬍子的紐約年輕人可以在阿特沃特村(Atwater Village)的證據麵包房(Proof Bakery)購買奶油雞蛋卷,在回聲公園(Echo Park)謝潑德·費爾雷(Shepard Fairey)的微小項目畫廊(Subliminal Projects)看展覽,或者在銀湖(Silver Lake)的斯泰拉酒吧(Bar Stella)點一杯木桶陳釀黑麥雞尾酒。他們會恍惚以為自己仍在紐約的麥卡倫公園(McCarren Park)附近漫步,只有當2月份70華氏度的陽光照耀在臉頰上,他們才意識到自己身在洛杉磯。
洛杉磯市中心的變化更是驚人。市中心長期以來死氣沉沉,環境不佳,如今這裡成了時尚工廠,充滿開放式藝術公寓、畫廊、Baco Mercat等開創性餐館,以及必然會出現的新埃斯酒店(Ace Hotel),它被稱為南方的《波特蘭迪亞》(去年,《GQ》雜誌稱洛杉磯市中心是「美國的下一個偉大城市」)。
所有這些喧鬧連3000英里外的紐約都知道了。以前紐約人總拿威廉斯堡和銀湖相提並論,但是現在不管是高地公園(Highland Park)還是威尼斯海灘(Venice Beach),都讓紐約人覺得厭倦、了無新意(除了加利福尼亞州康普頓市市長阿賈·布朗[Aja Brown]。前不久她稱康普頓市為「新布魯克林」。該市位於美國中南部,目前經濟遇到困難)。
難怪新一代不安分的紐約人開始留心洛杉磯的魅惑呼喚,而不像在過去的許多年裡,只有那些滿懷抱負、願意邊當服務員邊尋找演戲機會的紐約人才會注意到洛杉磯的誘惑。
「紐約好像是一個追求名利的地方」,20多歲的音樂人朱莉婭·普賴斯(Julia Price)說。她曾在曼哈頓居住。「洛杉磯則是一個可以搞創作的地方。」
她說,在紐約,為了付賬單,她經常從早上5點至10點辛苦地擔任《早安美國》(Good Morning America)的製作助理,從晚上10點到凌晨4點擔任雞尾酒服務員。而洛杉磯的節奏較慢,聚集了很多年輕藝術家,事實證明那裡是實現藝術抱負的沃土。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裡所有的人都如此協作,」普賴斯說,「想拍一個音樂視頻?你在Facebook上發一條消息,幾個小時里就能收到15條回復,一些非常有天賦、有激情的人願意免費為你工作,因為他們相信你和你的藝術。」
有趣的是,認為洛杉磯親切友好的觀點——或者如莫比所說,洛杉磯是個失敗的好地方——與傳統觀念很不相同。1932年,命運不佳的女演員佩格·恩特威斯爾(Peg Entwistle)從好萊塢(當時是好萊塢莊園[Hollywoodland])標牌的H上跳下自殺。自那以後,好萊塢一直給人的印象是折磨壓榨人的地方。
但是對很多從紐約搬到洛杉磯的人來說,單是這裡相對較低的生活成本就值得搬來。洛杉磯人也抱怨房價飆升(這種抱怨無可非議),不過對紐約人來說,這裡的房價還算便宜。
在紐約,特納每月支付1850美元,只能在綠點(Greenpoint)租到一個糟糕的小一居室;而在洛杉磯,她花600美元在回聲公園與人合租一個迷人的20年代兩居室房子,房子有帶柵門的小院、仙人掌、烤架、獨立工作室和車庫。
這並不是說,洛杉磯天生在各個方面都宜居。在洛杉磯,紐約人總是外地人,這裡有自己的社交禮儀、節奏和身體語言。
「有一個關鍵的調適階段,」創意顧問傑夫·思羅普(Jeff Thrope,他曾是《T》雜誌的撰稿人)說。他從紐約搬來。「洛杉磯絕不是有棕櫚樹的紐約。」
新來者面臨災難般的乾旱(這個危機越來越嚴重)以及沒完沒了的交通堵塞(這是個長期問題)。後面這個問題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把洛杉磯視為波西米亞天堂的主要是那些可以在家工作的人,比如博主、攝影師和自由網頁設計員。
「在我們住的東區,整個朋友圈中可能只有四五個人從事的是朝九晚五的傳統辦公室工作,」藝術家、設計師哈米什·羅伯遜(Hamish Robertson)說。他和擔任小說家的妻子安迪·特蘭(Andi Teran)住在洛斯費利茲(Los Feliz)。「即使他們是從事這樣的工作,也很少提及,因為人們很少相互詢問職業或教育背景。」
目前,無法說清究竟有多少紐約人真的冒險來到洛杉磯。人口統計局不會具體追蹤布殊威克的新表現派和數字品牌策略家們的移居模式。
現在我們只有這樣一些准統計資料:傑薩·布萊茲(Jessa Blades)是布魯克林格林堡的一名化妝師兼美容健康企業家。她決定在這兩個城市生活,其中一個原因是在過去18個月里有十幾個朋友搬到了洛杉磯。她說,「這樣更容易找到一個團體。」
可以看見的是,外來的紐約人正成為洛杉磯人強烈反對的對象。
網絡雜誌《晨報》(The Morning News)製作了一幅簡易地圖,突出標出對紐約人最友好的幾個社區。熱門網站LAist轉發了這幅地圖,並標出了一系列對紐約人有敵意的區域。「如果你碰巧來自紐約,正對洛杉磯這塊乏味的荒漠感到不安,你可以」——呃,離開(這個帖子尖刻地建議)——「或者找出哪些地方更可能讓你感覺像在紐約一樣自在。」
《洛杉磯周刊》(The LAWeekly)列舉了「毀掉洛杉磯的六種外來事物」,第一條當然是紐約人。
「除了談論紐約,紐約人唯一更喜歡談論的是洛杉磯為什麼不如紐約,」這篇文章寫道。它詳細列舉了紐約人對洛杉磯常有的抱怨(公共交通太差、人們太拘謹、酒吧關得太早)。
至少紐約人又排在了第一名。
在某些領域,紐約人曾經對洛杉磯積聚起來的嘲弄如今聽起來像是妒忌。
的確,對特納這樣的人來說,洛杉磯似乎是理想的選擇。特納堅持認為,她在物價過高、壓力過大的布魯克林放棄的所有美好事物在洛杉磯繁榮的東部早已就位:當季贊比亞咖啡分店、畫廊,以及古董衫精品店。
洛杉磯東區具有凌亂的波西米亞風情和放鬆的氛圍,她覺得自己在享受紐約生活最好的部分,且不必承受紐約生活壓力帶來的偏頭痛。「它像是成長中的威廉斯堡,」特納說,「而且這裡沒有烏雲。」
年齡大到在大銀幕上看過影片《安妮·霍爾》(Annie Hall)的人都會覺得,這樣的想法聽起來像背叛。長久以來,洛杉磯一直是自尊的紐約人嘲諷的對象。據說,約翰·列儂(John Lennon)曾說,洛杉磯「就是一個大停車場」;保羅·魯德尼克(Paul Rudnick)寫道,洛杉磯是「俗麗之地」。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聲稱自己喜歡洛杉磯,不過只是因為「那裡的人都好假(plastic)」。他補充說,「我喜歡假。」
2000年,在《慾望都市》(Sex and the City)的其中兩集里,女主人公們跑到洛杉磯,在陽光下嬉戲,但是最終尖叫着逃離了這個乏味的荒漠,因為這裡滿是染出來的金髮、隆出來的D罩杯以及過分乾淨的脫毛(「第二天,四個紐約人離開了洛杉磯,」卡莉[Carrie]寫道,「我們都少了點東西,有的是少了些毛髮,所有人都丟了點顏面」)。
不過,本能的紐約優越感已經過時,甚至在那些代表紐約的權勢人物當中。
莫比(Moby)是高技術音樂的開發者,他在紐約西第148街出生,在東村長大。去年,他在《衛報》(The Guardian)上承認,他不僅搬到了洛杉磯,而且成為「典型的洛杉磯人」——用2月份在泳池邊的自拍照逗弄紐約的朋友們。
「我對紐約荒謬的拜金主義習以為常,所以多年以後才發現,搞藝術的朋友們都離開了曼哈頓,」他寫道。相比之下,如今洛杉磯是年輕藝術家們「真正能夠嘗試冒險」的地方,「如果他們的創作不夠好,也沒太大關係,因為租金相對便宜,他們認識的人幾乎都在嘗試新事物,失敗是常事」。
莉娜·杜漢姆(Lena Dunham)曾對《Vogue》雜誌說,她在洛杉磯只要呆兩周,就會「情緒低落」,不過據說前不久她花270萬美元買下了喬治·佩帕德(George Peppard)的好萊塢舊宅。
弗蘭·勒博維茨(Fran Lebowitz)幾乎是紐約的象徵,她疲倦抽煙的樣子完全可以刻到紐約的徽章上。她也承認自己對洛杉磯的態度有所轉變。
「洛杉磯變好了,紐約變差了,」前不久勒博維茨在翠貝卡電影節(Tribeca Film Festival)的《名利場》(Vanity Fair)派對上說。她說,紐約市長朱利亞尼(Giuliani)和布隆伯格(Bloomberg)倡導的生活品質運動清除了這座城市裡很多真實、古怪或獨特的東西,結果,「紐約無聊了很多」,而「洛杉磯不那麼無聊了」。
這不是無關緊要的細節。人們普遍承認,近些年洛杉磯變得驚人地國際化。
比如,藝術界蓬勃發展。另類報紙《洛杉磯周刊》(LAWeekly)報道稱,從2013年底,洛杉磯湧現出50多家畫廊。該報還指出,藝術界開始從市中心和好萊塢中心地區擴展到西亞當斯(West Adams)、雷麥特公園(Leimert Park)和卡爾弗城(Culver City)等新區域。
安妮·菲爾賓(Ann Philbin)之前也住在紐約,現在是洛杉磯哈默博物館(Hammer Museum)的館長。她說,紐約仍是藝術市場的商業中心,但是越來越多的新秀藝術家和藝術學校畢業生搬到了西部。
「很多人說,洛杉磯的創意人才——視覺藝術家、音樂家、作家和電影製片人——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城市都多,我也這麼認為,」菲爾賓說,「現在的洛杉磯就像80年代的紐約。這裡有一個不斷壯大的、龐大的藝術家群體。」
時尚界也在經歷類似的復興。聖羅蘭(Saint Laurent)的創意總監艾迪·斯里曼(Hedi Slimane)把這家時裝公司的工作室搬到了洛杉磯;旁觀者(Band of Outsiders)和羅達特(Rodarte)等品牌也在引領當地設計行業的發展。
頂級時裝公司也把目光投向西部。前不久,博柏利(Burberry)在格里菲斯公園天文台(Griffith Observatory)舉辦時裝秀。那場盛大的活動吸引了700位賓客,包括安娜·溫圖爾(Anna Wintour)和埃爾頓·約翰(Elton John)。
「以前,洛杉磯曾是個牛仔褲之城,但是它很快變成了一個高端時尚之城,」雅虎時尚(Yahoo Style)的主編喬·齊(Joe Zee)說。他現在在這兩個城市工作。「以前,紐約人很有點瞧不起洛杉磯,但是情況真的變了。」
洛杉磯東部的很多街區遠離紅毯和聚光燈,事實證明,那裡正在經歷高級波西米亞復興。
音樂人朱莉婭·普賴斯曾在曼哈頓居住,如今在加州。
John Francis Peters for The New York Times
留着鬍子的紐約年輕人可以在阿特沃特村(Atwater Village)的證據麵包房(Proof Bakery)購買奶油雞蛋卷,在回聲公園(Echo Park)謝潑德·費爾雷(Shepard Fairey)的微小項目畫廊(Subliminal Projects)看展覽,或者在銀湖(Silver Lake)的斯泰拉酒吧(Bar Stella)點一杯木桶陳釀黑麥雞尾酒。他們會恍惚以為自己仍在紐約的麥卡倫公園(McCarren Park)附近漫步,只有當2月份70華氏度的陽光照耀在臉頰上,他們才意識到自己身在洛杉磯。
洛杉磯市中心的變化更是驚人。市中心長期以來死氣沉沉,環境不佳,如今這裡成了時尚工廠,充滿開放式藝術公寓、畫廊、Baco Mercat等開創性餐館,以及必然會出現的新埃斯酒店(Ace Hotel),它被稱為南方的《波特蘭迪亞》(去年,《GQ》雜誌稱洛杉磯市中心是「美國的下一個偉大城市」)。
所有這些喧鬧連3000英里外的紐約都知道了。以前紐約人總拿威廉斯堡和銀湖相提並論,但是現在不管是高地公園(Highland Park)還是威尼斯海灘(Venice Beach),都讓紐約人覺得厭倦、了無新意(除了加利福尼亞州康普頓市市長阿賈·布朗[Aja Brown]。前不久她稱康普頓市為「新布魯克林」。該市位於美國中南部,目前經濟遇到困難)。
難怪新一代不安分的紐約人開始留心洛杉磯的魅惑呼喚,而不像在過去的許多年裡,只有那些滿懷抱負、願意邊當服務員邊尋找演戲機會的紐約人才會注意到洛杉磯的誘惑。
「紐約好像是一個追求名利的地方」,20多歲的音樂人朱莉婭·普賴斯(Julia Price)說。她曾在曼哈頓居住。「洛杉磯則是一個可以搞創作的地方。」
她說,在紐約,為了付賬單,她經常從早上5點至10點辛苦地擔任《早安美國》(Good Morning America)的製作助理,從晚上10點到凌晨4點擔任雞尾酒服務員。而洛杉磯的節奏較慢,聚集了很多年輕藝術家,事實證明那裡是實現藝術抱負的沃土。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裡所有的人都如此協作,」普賴斯說,「想拍一個音樂視頻?你在Facebook上發一條消息,幾個小時里就能收到15條回復,一些非常有天賦、有激情的人願意免費為你工作,因為他們相信你和你的藝術。」
有趣的是,認為洛杉磯親切友好的觀點——或者如莫比所說,洛杉磯是個失敗的好地方——與傳統觀念很不相同。1932年,命運不佳的女演員佩格·恩特威斯爾(Peg Entwistle)從好萊塢(當時是好萊塢莊園[Hollywoodland])標牌的H上跳下自殺。自那以後,好萊塢一直給人的印象是折磨壓榨人的地方。
但是對很多從紐約搬到洛杉磯的人來說,單是這裡相對較低的生活成本就值得搬來。洛杉磯人也抱怨房價飆升(這種抱怨無可非議),不過對紐約人來說,這裡的房價還算便宜。
在紐約,特納每月支付1850美元,只能在綠點(Greenpoint)租到一個糟糕的小一居室;而在洛杉磯,她花600美元在回聲公園與人合租一個迷人的20年代兩居室房子,房子有帶柵門的小院、仙人掌、烤架、獨立工作室和車庫。
這並不是說,洛杉磯天生在各個方面都宜居。在洛杉磯,紐約人總是外地人,這裡有自己的社交禮儀、節奏和身體語言。
「有一個關鍵的調適階段,」創意顧問傑夫·思羅普(Jeff Thrope,他曾是《T》雜誌的撰稿人)說。他從紐約搬來。「洛杉磯絕不是有棕櫚樹的紐約。」
新來者面臨災難般的乾旱(這個危機越來越嚴重)以及沒完沒了的交通堵塞(這是個長期問題)。後面這個問題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把洛杉磯視為波西米亞天堂的主要是那些可以在家工作的人,比如博主、攝影師和自由網頁設計員。
「在我們住的東區,整個朋友圈中可能只有四五個人從事的是朝九晚五的傳統辦公室工作,」藝術家、設計師哈米什·羅伯遜(Hamish Robertson)說。他和擔任小說家的妻子安迪·特蘭(Andi Teran)住在洛斯費利茲(Los Feliz)。「即使他們是從事這樣的工作,也很少提及,因為人們很少相互詢問職業或教育背景。」
目前,無法說清究竟有多少紐約人真的冒險來到洛杉磯。人口統計局不會具體追蹤布殊威克的新表現派和數字品牌策略家們的移居模式。
現在我們只有這樣一些准統計資料:傑薩·布萊茲(Jessa Blades)是布魯克林格林堡的一名化妝師兼美容健康企業家。她決定在這兩個城市生活,其中一個原因是在過去18個月里有十幾個朋友搬到了洛杉磯。她說,「這樣更容易找到一個團體。」
可以看見的是,外來的紐約人正成為洛杉磯人強烈反對的對象。
網絡雜誌《晨報》(The Morning News)製作了一幅簡易地圖,突出標出對紐約人最友好的幾個社區。熱門網站LAist轉發了這幅地圖,並標出了一系列對紐約人有敵意的區域。「如果你碰巧來自紐約,正對洛杉磯這塊乏味的荒漠感到不安,你可以」——呃,離開(這個帖子尖刻地建議)——「或者找出哪些地方更可能讓你感覺像在紐約一樣自在。」
《洛杉磯周刊》(The LAWeekly)列舉了「毀掉洛杉磯的六種外來事物」,第一條當然是紐約人。
「除了談論紐約,紐約人唯一更喜歡談論的是洛杉磯為什麼不如紐約,」這篇文章寫道。它詳細列舉了紐約人對洛杉磯常有的抱怨(公共交通太差、人們太拘謹、酒吧關得太早)。
至少紐約人又排在了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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