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常用“人家拜就跟著拜”、“從祖先以來就拜到現在”等來形容信仰行爲,前者隱含莊社人群的慣習,後者意味著傳統的延續。台灣的民間信仰基本上是民俗的、習俗的存在,也就是慣習與傳統的實踐。台灣民間信仰中的核心部分是社區人群的活動,而從生到死的生命儀禮,從年頭到年尾的歲時祭儀,至於民族性的祖先崇拜,以及各種巫術信仰,也都屬於民間信仰的範圍與內容。延續傳統顯示對民族根源特性的堅持,遵行慣習則顯示對人群屬性的皈依與認同。
但是一味的遵循傳統、依照慣習行事,常被譏爲“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沒有深層的思想信仰”;其實民間信仰有自成一套的義理思想,包括宇宙觀、神觀、人觀、自然觀、本源觀、香火觀、熱鬧觀、平安觀,雖然這些並未成爲形諸於文字的教義,但不表示民間信仰沒有經典,相反的,台灣民間其實有造經的傳統。
民間信仰的習俗性與傳統農業社會有很密切的關係,雖然台灣已進入工商業社會,有些舊習俗已經衰頹,但民間信仰的組織與活動未見衰頹,反而廟宇越蓋越多、越蓋越大,這應該與曲摺多變的民族歷史有關係。
明清之際,漢人移民台灣,從原鄉帶來許多傳統的信仰方式,祖先崇拜是家族性的,神明信仰是莊社性的,隨著漢人拓墾的需求,民間信仰的神明也具備防蕃、除疫、驅邪與保境安民的功能,發揮安頓人心的作用。然而拓墾時社會力的集結也很重要,民間信仰同時發揮了團結莊社,凝聚我群意識,與整合不同人群的作用。
日據初期對台灣民間信仰采取放任的態度,日據中期由於西來庵事件的發生,而道致寺廟整理政策,有些地方寺廟遭致破壞,日據後期皇民化運動和太平洋戰爭使得台灣的民間信仰與民俗曲藝遭受很大的壓抑。
戰後初期的廟宇活動急速複興,民間信仰重新得到複蘇,傳統的子弟曲館也在戰後十馀年間度過了高峰期,隨後迅速走向衰微。而國民政府的科學化教育與輕視民俗宗教的教化政策,使年輕人與自己的本土文化疏離,但老一輩的人卻更加依附民間信仰,在民間信仰的組織與活動里,尋求心靈依托。
台灣大多數住民(漢族)的傳統信仰是遵從一定的行事曆展開宗教活動,其信仰與地方社區有密切的關係,也與區域人群的特色有顯著的相關,並與民俗曲藝的發展深切配合。台灣漢人民間信仰有幾項特色:
神明信仰與傳統農業生活息息相關
台灣人素來祭祀天地神鬼。“天”指天公,是主宰天庭的最高神祇玉皇大帝。“地”指地隻,主要是土地公,還包括地基主、龍神等宅第之神。“神”是指在世爲善,或有功德,或靠己身修練,升天成道的神仙。各地有不同的地方保護神,大多是來台開發之初,自原鄉攜來者,除地方保護神外,也敬奉他地有名(特别是鄰近街鎮或城市)的上級神。“鬼”指死後之鬼魂,特别是對死後無人奉祀之鬼魂,祭祀尤崇。
傳統地方社區必有公眾祭祀
台灣民間信仰最核心的部分是地方社區的公眾祭祀,也是民間信仰之社會本質的呈現。在台灣有村莊便有村廟,無村廟者,也會與鄰近的村莊,共建聯莊廟,或參加鄰近村廟的祭祀,或是村內有自古以來就崇奉的神隻及香鑪,每年蔔鑪主,居民共同祭祀。
村廟內除主神外,通常配祀土地公,農曆八月半作土地公戲,多在村廟擧行;年頭求平安與年尾謝平安,都會祭拜天公;七月半普度多在村廟或村莊附近的百姓公廟擧行。漢人的村莊實際上是一個儀式定義的社會單位,村莊受地方保護神(村廟主神)及其兵將所保護,因此常可在村莊外圍的四個定點,看到五營元帥之“將寮”或“五營”的設置,可以明顯看出村境的界定。台灣南部多集村,五營較爲普遍,中北部則多散村,一個村莊常包含幾個小聚落,每個小聚落各有土地公廟。小聚落人口漸多發展成村莊後,一旦村廟建設完成,村莊的單位就明顯確立。
家戶是村莊最基本的祭祀單位,公眾祭祀常由各戶擲筶蔔出鑪主及幾位頭家,負責村內一整年的祭祀事宜,一年會有一次或二次,甚至三次的拜拜演戲,通常在村廟主神生日,或年尾作平安戲,或八月半作土地公戲時擧行。村廟主神的千秋祭典,常伴隨村莊保護神巡境的活動;有時也會到鄰近歷史較久、規模較大、較靈驗的寺廟迎神到村莊來供居民祭拜、參與繞境。有些村莊常有進香的活動,到神明香火的來源地謁祖,或到遠處有名的觀光廟參拜,這些活動通常是村民一起參與。
村廟除做爲公眾祭祀的場所之外,也是地方公眾事務的中心,居民會在廟內討論與地方社區有關的事務。往昔村廟便是公廳或集會所,現在很多村廟與里民集會所、社區活動中心合設一處,甚至有村廟設圖書室、托兒所或幼稚園,農事小組或水利小組有時也在廟內開會。村廟旁常有大樹,是夏日納涼、聊天、娛樂的公共場所;很多村廟內或廟旁是長春俱樂部活動的場所,特别是男性長者,喜愛在廟內聚集,喝茶、下棋、聊天或是閑坐。
除了普遍存在的村廟,角頭廟,聯莊廟與大廟則屬於地方公廟,是不同層次的地方社區居民所共同建造的廟宇,由地方頭人帶領民眾參與,頭人負責管理經營廟宇,民眾組成曲館、武館、陣頭、轎班會、神明會、誦經團等,在廟會活動里爲神明效勞服務。
民間信仰是地域社會的表徵
除地方社區集體性的公眾祭祀外,台灣歷史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一些區域性的群體活動,範圍常跨越鄉鎮的界限。群體性的宗教活動有些是以某一大廟爲中心而發展出來,例如西港慶安宮九十六莊三年一科的的迎王進香活動,大甲鎮瀾宮五十三莊的進香活動,都是活躍而有名氣的廟會活動。
有些區域性的宗教組織曾經昌盛,但現今已經消散解組,例如枋橋頭天門宮七十二莊、大肚頂街萬興宮五十三莊等;有些則是以一廟的主神及其分身之信仰爲中心組織神明會,會員的範圍超越原有的地方社區,形成區域性的信仰活動,例如彰化南瑤宮的信徒組織10個媽祖會,會員近4萬人,每個會每年都有作會、過鑪等活動,偶爾也有幾個媽祖會擧辦聯合進香,其信徒分布的範圍涵蓋濁水溪、大肚溪兩岸之間約350個左右的村莊,組織規模龐大,清朝迄今,活動未曾衰歇。
也有不以廟宇主神爲中心,而是某個區域範圍內的村莊聯合擧行宗教活動,例如霧峰、大里、烏日地區的東保十八莊迎媽祖,每年從3月1日起,一天一莊,輪流迎媽祖;龍井、大肚等地區的西保二十莊迎媽祖,則從4月1日起,以同樣方式迎媽祖;草屯、彰化、和美有24個林姓爲主的村莊聯合組成“私媽祖會”,每年正月擧行過鑪儀式,私的意思是因媽祖姓林,林姓稱呼爲“姑婆祖”,此會是專屬二十四莊內林姓的神明會。
這些跨鄉鎮群體性的宗教組織與活動,都與區域人群的特色有密切關係,例如西港九十六莊、大甲五十三莊,大多是泉州人的村莊;大肚頂街五十三莊、東保十八莊與西保二十莊及林姓二十四莊,是漳州人的村莊;枋橋頭七十二莊與彰化南瑤宮媽祖會則含蓋漳州人與福佬客分布的地區,而排除泉州人的村莊。
無論從地方社區的公眾祭祀,或區域性的宗教組織來看台灣民間信仰,本質上是一種社會的結合,以神的名義來結合有共同利益的人群,不論是同莊、聯莊、同姓、同鄉鎮、同一水利系統、或是同祖籍、同區域的人群,這種“地緣結合”與以祖先祭祀爲名義來聯結同村內的同姓族親或鄰近地區同姓的血緣聚落之“血緣結合”,都是社會結合的重要手段。
民間信仰是民俗藝術發展的溫床
台灣的寺廟各有規模特色,尤其是村廟的建造要花相當長的時間,結合各種民藝人才的技藝才能完成。廟宇藝術範圍廣泛,包括建築、壁刻、石刻、彩繪等,每一項都有可觀,因爲神明各有不同造型,因此神像雕刻也是一項專門的藝術。
民間信仰所表現出來的不隻是專門的技術與藝師所創作的廟宇藝術,一般民眾也能夠參與民間信仰的藝術活動,特别是曲館與武館的活動,村莊子弟利用業馀之暇,勤習曲藝或武術,作爲村莊迎神賽會之用,更能凸顯民間信仰與民俗曲藝的結合。
在台灣,曲館多習南管或北管,漳州籍住民多習北管,泉州籍住民則多習南管。武館除學習傳統的武術如太祖拳、白鶴拳之外,也學獅陣或宋江陣,或兩者混合之宋江獅陣。台灣中北部多獅陣,南部則多宋江陣。
曲館在慶祝神明生日或迎神拜拜時出陣表演,村民有喜、喪事也會應邀出陣,表演的方式有扮仙、對曲、排場,以前還有作戲,傳統的子弟陣現在多簡化爲大鼓陣或鼓吹陣。
武館則在迎神賽會或入厝、開工時出來弄獅、排宋江或表演武術。扮仙是一種儀式劇,獅陣、宋江陣則有鎮煞、避邪的作用。
曲館與武館形成的起因可能是爲宗教服務,但其作用則是多重的,既是村民娛樂、強身、聯誼的活動,也是村莊意識的指標與村際交往的憑借,迎神賽會時,曲館與武館往往代表村莊與外界互動。
祭祖與祀鬼風盛
民間信仰中有一些比較個體性的信仰行爲,也是台灣人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如找乩童問神,找尫姨、法師關落陰,找道士開符作法,或是到廟里求籤、改運、給神明當契子、安太歲、安光明燈、安鬥,甚至求明牌,或者入厝、娶新娘、得子、作生日時,家里也要謝神、拜天公。
傳統家庭中都會設神龕,供奉繪有各種神明形像的“神彩仔”,或是神明金身;在神龕右側供奉祖先牌位(俗稱“公媽牌”),每日早晚對神明及祖先換茶、燒香,逢年過節也要在家里祭拜神明、祖先與地基主。此外,每月初一、十五(有些是初二、十六)犒軍,有些地方稱犒將或賞兵,是祭拜神明的兵將。
家庭作爲一個儀式空間,跟村廟的儀式空間極爲類似,村廟設在村莊中心,神明廳設在家里的中心位置;村廟拜天地神鬼,家里也一樣把眾神都集在神龕的主要位置上;祖先牌位放在神龕的右側,一如村廟中右廂所祀的長生祿位,供奉建廟有功人士之靈位,正是說明祖先建立家庭的功績。
祭祀祖先是台灣人宗教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在家中除早晚燒香、逢年過節祭拜外,清明則要掃墓。很多大家族都設有宗祠,與同宗的族人共祭。除了清明墓祭外,洗骨葬的習俗使台灣人須對亡者進行第二次的埋葬。
重視祖先的祭祀是自古禮法所然,但是台灣民間信仰特别注重無主孤魂野鬼的祭拜,成爲明顯的台灣特色。最大的宗教祭典“建醮”,便是與鬼魂的祭祀有關,建醮並非每年擧行,而是偶爾幾年、十幾年、幾十年才擧行一次,作醮除了祈安、酬謝神恩的目的之外,最後一天的儀式主要是爲充分撫慰鬼魂,讓其吃飽喝足之馀盡速離開,以祈地方平靖。
台灣各地都在中元節普度“好兄弟”,好兄弟是指沒有後代子孫祭祀的孤魂野鬼,祂們每年農曆7月的鬼月來到人間享祀,無論是普度,還是佛教的盂蘭盆會都非常盛大,祭品也非常豐富,放水燈、拜圳頭公的儀式都是中元節常見到的民俗活動。
有時作年尾戲時也要“普廟口”,而台灣各地百姓公廟、有應公廟、萬善祠(大眾爺廟),或是姑娘廟、王公廟、義民祠、將軍廟等祭祀無嗣孤魂的廟宇數量,可能僅次於土地公廟。台灣漢人重視孤魂野鬼的祭祀,主要的原因是漢人移民台灣開發的過程中,與原住民糾葛而受難、對抗外來強權而犧牲、因內部族群械鬥而罹難,成爲冤死、屈死、無嗣而死的怨鬼。台灣人基於悲憫心腸,不忍見其無所安、無人祀,便集塚立廟,也正是驗證台灣歷史中,先人立基不易,才會形成昌盛的祀鬼風氣。
多種神明的崇拜和一年四季中各式的歲時節俗,是台灣民間信仰的主要內容;民眾借以在日常生活中營造樂趣,在團體歸屬的本能需求上聯誼親友,更在類似宗教信仰中紓解心理的疑惑或困苦。
海之女神——媽祖,和瘟疫之神——王爺,是台灣最普遍的神明崇拜,這和早期漢人移民因渡海不易及水土不適而多死難有關。其他民間信仰中的神明,大抵和世界各地相仿,出自敬畏自然的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雷、電、風、雨、山、河、田、井、橋等諸神;亦有出自祖先崇拜,如年節祭祖和清明掃墓;其他或爲祈求文教或爲敬仰忠義,如台南七星娘娘廟在七夕的“做十六歲”成年禮。這些神明崇拜,除有特定的祭祀日子,大抵皆融入全年中的歲時節俗活動。春秋兩季誕生或是慶典中的神明,大多是慈祥可親;炎炎夏月中誕生的神明,脾氣則較爲火爆或陰森駭人。
歲,代表一年的結束及開始。時,指春夏秋冬四季。八節指二十四節氣中八個氣候明顯變化的階段: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及冬至。俗,指的是雜俗,也就是無法排入歲、時、節之中的重要活動。
雖然台灣社會幾乎已經完全現代化,各種地方性的民間信仰相關活動,仍然散見各地,有些活動更加發颺爲年度的文化祭典。傳統社會最重要的信仰和活動就是過年,新年期間各種祭祖拜神的禮俗都有爲自己或别人祈褔的意思。傳統的新年是過了元宵才結束。元宵時分,各地都有炸寒單爺、炸轎或炸土地公的習俗;商家通常在店門口用鞭炮炸這些財神以祈求來年能發財。至今已有一百九十馀年歷史的台南縣鹽水鎮元宵蜂炮,雖然不是炸土地公,但也是個具有相同意義的民俗活動。元宵祈子的風俗,最主要的象征莫過於“燈”,因爲“燈”和“男丁”同音。此外,以當年生肖動物爲主題,高立於中正紀念堂大廣場,輔以雷射光照射的巨型電動花燈,近年來已成爲台北的新春重要活動。
地處北迴歸線的台灣海島,炎夏時期氣候潮濕悶熱,使得早期漢人移民飽受疾病的侵擾,因此特别想像並設計出許多驅瘟袪疫的風俗或儀式。南台灣春秋兩季“燒王船”的祭典,就是“奉請瘟神疫鬼離境出海”的意思。
端午節也是入暑前的重要活動,飲雄黃酒、插菖蒲、艾草都是爲了避瘴癘之氣。端午節包粽子和賽龍舟原是中國東南百越民族的民俗;濱臨大河或海港的城鎮每年都會大張旗鼓擧辦龍舟競賽,台北基隆河上還能看到外籍船隊共襄盛擧。基隆放水燈以普渡水中孤魂,相傳已有一百四十五年,是酷暑中北台灣規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中元祭典。 傳統的中元舊習中,宜蘭頭城、屏東恆春則盛行“搶孤”活動。不論是哪一項活動,台灣人民普祭孤魂野鬼的虔誠心意絲毫未變。
秋天要報答天地諸神寬厚賜予一年的豐收,最重要的代表是土地公和大樹公。人們尊重土地和樹木,於今看來就是生態環境保護的表征。
冬季的尾牙是一年例行祭日的最後一次,也是一年之中最能代表圓滿結束的日子;全家聚集吃潤餅,公司行號更要宴請員工客戶,感謝大家過去一年的努力,希望來年大家仍能同心協力。
台灣民間信仰的光明面,反應人類對於天、地、人之間和諧相處的願望、共存共榮的觀念;反應出忠、孝、節、義等等社會倫理精神的敬仰;這些觀念與智慧,也是人類得以在地球上存活的最大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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