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國榮
國內近年發生的食安事件多有特定的檢驗對象(例如,三聚氰胺、塑化劑、銅葉綠素等),因為有特定找尋的化合物,可稱之為「目標物檢驗」。
近日的餿水油、飼料油事件,因「目標物檢驗」(酸價、總極性化合物等)的數據不易對是否含有餿水油及是否具有毒性做出明確的結論,而使得「無特定目標物檢驗」(亦俗稱為「捕魚檢驗法」或「網魚檢驗法」)此一名詞頻頻出現在媒體上。
「無特定目標物檢驗」為一較新的檢驗技術,維基百科尚找不到它的定義。若將其解讀為樣品中所有化合物的檢驗,其功效明顯高於目前普遍使用的「目標物檢驗」。若能檢驗出樣品中所有成分,就可知道樣品是否有添加餿水油,亦可判斷是否有毒。
但是樣品中所有化合物檢驗的困難度是十分高的,短期內(5至10年)成熟的機率不大。已知化合物的數目多達數十萬,若某一樣品中被檢驗出五百種成分,要判斷這些成分是數十萬化合物中的哪些個,是高度困難的工作。具千年歷史的中草藥,明知有效,但卻無法在歐美市場順利上市的主要原因,就是無法完全掌握其中的成分。
積極提升各類能力
檢驗非萬能,以現今科學水準,對於許多癌症,檢驗尚無法達到早期預警之功能。餿水油事件亦明確顯示,食品安全,檢驗非萬能。「目標物檢驗」有其局限,高功效的「無特定目標物檢驗」又不是一蹴可幾,因此以管理為主、檢驗為輔的策略才能更有效的維護民眾的食品安全。
若將「目標物檢驗」以外的檢驗方式皆視為「無特定目標物檢驗」,其困難度就較「所有化合物」的檢驗略低一些,但其打擊及嚇阻不法的功能仍高於目前普遍使用的「目標物檢驗」。
因此建議政府及學界可投入更多的資源,積極提升各種類型「無特定目標物檢驗」的能力,以多變來應萬變,有效打擊不斷變化之不法行為。
台灣大學化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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