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今天深夜,高雄發生地下石化管線氣爆事件,造成三十二人死亡、三百二十一人受傷,街道房屋被炸,現場有如戰爭轟炸之後。一年來,經高雄市民與市府積極善後重建,台灣各界踴躍伸出援手,儘管還有若干未竟工作,高雄三百萬市民已邁向重生;有如「花媽」市長陳菊昨天說,「高雄沒被打倒,已經勇敢站起來,通過這場考驗。」
氣爆之後檢討事件原委,最讓高雄人吃驚而憤怒的,就在他們所居住的房子和市區街道底下,掩埋眾多主要是乙烯、丙烯、苯等化學原料的輸送管線,猶如隱形炸彈。然而,儘管這些管線具高度危險性,相關業者及主管機關卻長期把問題「掃到地毯底下」。相較於一般自來水、瓦斯、電力等公用事業管線,其埋設地下的管線都有法律規範;對人命財產威脅甚大的石化管線管理,卻於法無據,實務上也不受重視。
針對如此離譜而罔顧公共安全及市民福祉的嚴重問題,高雄府會通力合作,亡羊補牢,完成「高雄市既有管線管理自治條例」,旨在建構完善的石化管線規範,以兼顧產業發展與公共安全,防範類似氣爆事件重演。不過,就在氣爆事件一週年前夕,法務部發函經濟部,指上述「條例」違反地方制度法,相關罰則無效。
「條例」在制訂審議過程,一直遭到中央部會質疑,主要是其中規定,在高雄設有工業管線的業者,明年底之前應將「本公司所在地」設在高雄,否則不得繼續使用既有管線。法務部認為這是訂有罰則,牴觸法律而無效。然而,高雄市政府堅持,「條例」只將多年來在市區非法使用石化管線的業者納入管理,業者如不合使用資格,停止其繼續使用權,這並非罰則,僅須送行政院備查;即使行政院最終宣告「條例」無效,市府仍將停止業者使用權。
實務上,高雄清查八十九條石化地下管線,分屬十三家公司;其中主要廠商李長榮、台塑、國喬已將總公司設在高雄,只有中油宣稱設籍高雄有困難,但中油正好是最應納入規範的對象。第一,上述非法使用的管線,中油擁有四十五條,不論自用或轉租,它是最大咖。其次,它總公司在台北市信義區精華地段,發生重大事故,市府常找不到可做現場決策的公司負責人。第三,設籍高雄,未必勞師動眾,員工都搬遷高雄上班工作。台塑設籍高雄,總管理處在台北。台塑能,中油不能;非真不能也,無心而已。
相較於高雄市府會積極任事,從制定「條例」著手,以公共安全為前提,兼顧產業需要,嘗試規範地下管線,馬政府態度很奇怪。一年來,從經濟部的「無法可管」、法務部的「違法」到閣揆的「違憲」,彷彿高雄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在它所高唱的「苦民所苦」口號關照之列。相反地,它不斷潑冷水、扣帽子,甚至出手阻撓,卻連最關鍵而有助解決問題的協調中油,也不屑為之。尤有甚者,氣爆事件伊始,它政媒總動員,極力把責任推給地方、矛頭指向「花媽」團隊。如今,高雄府會為終結市民寢食難安的公安問題而提出迥異以往的辦法,馬政府不僅極不樂見,反以權不在地方的高高在上態度處理,令人難以苟同。
高雄人既是市民,也是國民,讓其安居樂業、免於石化管線爆炸的恐懼,市府責無旁貸,中央政府其實才是解決問題的癥結。高雄為台灣發展石化工業所承受的環境污染、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等不合理現象,市民不容,主政者必須有效改變現狀;上述「條例」縱有不周延之處,也應積極介入協調,甚至從財稅分配角度平衡地方承擔污染的代價。在中央執政的馬政府,不論出自藍綠對抗心病或無能偏執,一年來在高雄擺脫氣爆陰霾之路,不但不能體察高雄民心,甚至與市民總是站在對立面。
與公眾站在對立面,不論青年、高中生、高雄市民…,馬政府也許執迷不悟,還在自我感覺良好。台灣人民與高雄市民一樣,都不能讓這樣的中央主政者繼續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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