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
教育部不撤回違法課綱,引爆高中生進教育部表達意見,隨即連同三名記者一併被警察逮捕,移送北檢偵訊,但北檢無視「新聞自由」的憲法精神,不顧三名記者無逃亡、滅證之虞,竟命記者以萬元交保,經記者拒保抗議後,北檢仍對記者限制住居,可見北檢辦課綱案「積極」到逾越憲法「新聞自由」!
相較之下,同樣是課綱案,北檢卻消極偵辦教育部的「偽造公文書罪」,消極到接近「吃案」的程度,對照法辦學生及記者的積極,北檢明顯「選擇性辦案」。
事實上,去年一月廿七日時任教育部長蔣偉寧主持課審會議,議程指出一月廿五日高中分組會議「同意」公民課綱微調,但媒體報導直指高中分組會議「不同意」公民課綱微調,教育部公文竟將「不同意」改成「同意」,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因此去年二月遭公民團體與立委聯名向北檢告發。
但荒謬的是,北檢今年四月簽結課綱案,簽結理由卻指出,參與高中分組審議會的教師到庭作證,證稱「當下認為大家不支持微調案」、「不知道有委員未具名提供是否微調的意見」,足證教育部課綱微調程序黑箱,且當天既無表決,教育部所稱課綱微調決議「同意」,即屬不實,但北檢片面採信教育部公文,未調查及比對會議錄音,無視公務員涉嫌偽造文書,最後以矛盾理由簽結,公然包庇教育部官員犯罪。
然而,今年五月立委鄭麗君質詢現任教育部長吳思華有關高中分組會議,吳思華脫口說出會議當時的共識決就是「鼓掌通過」,證明蔣偉寧前部長所登載的「表決比數」涉嫌偽造,公民團體因此二度告發蔣偉寧,目前正在北檢偵辦中,如果北檢自認「公正執法」,在積極法辦學生與記者的同時,別忘了傳喚「說詞不一」的蔣偉寧與吳思華到案釐清案情。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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