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2013

古板世故的巴黎

英國金融時報 專欄作家 西蒙•庫珀

某天晚上,我們走下歐洲之星(Eurostar),踏上巴黎北站(Gare du Nord)的站台。一輛電動行李車橫沖直撞地向我們駛來,使勁地鳴著喇叭。歡迎來到巴黎。

這便是巴黎永恆的矛盾:為何它既是世界上最迷人的都市,又是最不友好的都市?正如一句流傳甚廣的話所說:“我愛巴黎。我只是討厭巴黎人。”

2002年搬到巴黎時,我不接受這個觀點。我決心學習巴黎人的規範。我知道,這座城市有一套復雜的禮儀。我本以為,一旦認識到每次相遇說“bonjour”(法語:你好——譯註)的重要性,或是切忌晚上六點穿著短褲走進餐館點餐,我會逐漸化解巴黎人的粗魯。

這是我的任務。
10多年後,我可以說:在傲慢、冷漠的錶面下,巴黎是一個傲慢、冷漠的城市。我甚至可以道明原因。

巴黎服務業人員的粗魯——上述行李車司機就是代表——很大程度上來源於法國大革命。攻占巴士底獄,最終孕育出自由(liberté)、平等(égalité)、博愛(fraternité)的國民格言。法國許多服務業人員對此的理解是:他們絕不應當友好待客,以免被誤解為屈服順從,釀成嚴重後果。

過度擁擠想必也是一個原因。有200多萬人居住在巴黎城區,即被環路圍繞的地區。高傲的巴黎人的模糊印象是,城外的“深淵”要麽是地獄,要麽是虛無(或者二者兼具),是不值一提的“郊區”。每天,大群的郊區人和游客(根據某些指標,巴黎是地球上游客最多的城市)源源不斷地涌入城區。巴黎人讓-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說“他人即地獄”,很可能就是這個意思。

面對外來人,巴黎人的唯一反應是對抗。這里的鄰居絕少將你視為自己圈子裡的人。你只是碰巧住在他們的樓里罷了,你是噪音和麻煩的潛在製造者。

但最能解釋巴黎人粗魯的一點(我驚訝自己居然花了10年才明白),是巴黎的完美本身。如果一座城市集知識之都與藝術時尚之都於一身,過去是皇室所在地,又坐落於美食起源之國,自然會誕生規範各種行為的諸多規則,以至於對體面高雅的要求囊括各個方面。沒有哪個城市會有如此多的要求。巴黎人在生活的每一時刻(即便是家庭早餐或就寢)都必須遵守針對吃飯、說話、思考、著裝、做愛等行為的規矩。甚至還有一種貫穿一生的合適舉止:永遠不要流露出驚訝的神情;表現出厭煩要好得多。

在巴黎,總有“老大哥”(往往是一個人自己或是他/她的配偶)在盯著你,看你是否失禮。一旦你失禮,他就會讓你知道——抱以沉默,或是痛苦地瞥向一邊。巴黎沒有讓你穿著舊襯褲閑逛的私密空間。(不可否認,巴黎人的著裝規範不如意大利等國嚴格。大多數情況下,衣著土氣並無問題,只要不古怪就行。)總之,巴黎是一座世故至極的噩夢般城市。在這里,只有一件事不受規矩約束:開車。

巴黎人也不能對自己的規矩一笑置之。向我透露本地信息的巴黎人索菲-卡洛琳•德馬爾熱里(Sophie-Caroline de Margerie)是高級公務員、作家、時髦的巴黎女子。她說:“我從未遇到過真正的另類法國人。”在巴黎,做什麽事都有一套規則,很可能早在你出生之前便已確立。來到巴黎的法國外地人、非洲人和各地的浪漫主義者無不需要努力適應,有時得花上一輩子。你試圖成為巴黎人,努力達到所有那些令巴黎與眾不同的完美標準,因此你瞧不起任何做得不到位的人——例如,穿著不合適的外套坐在餐廳鄰桌的人。巴黎,是一場譏笑。典型的巴黎人電影《傻瓜的晚餐》(Le Dîner des Cons,1998年)便是這種態度的縮影:一群衣著光鮮的巴黎人舉行每周聚餐,每人邀請一位素不相識的“傻瓜”,以便取笑他們的打扮、品位和對話等等。巴黎人的生活頗似《傻瓜的晚餐》,只是沒人真會邀請可憐的“傻瓜”共進晚餐。

特別是在最為凄慘的1月份——人人患上流感,天未亮就要送孩子上學——你會思索:我應該去哪?我長期居住過的每座城市都有缺點。紐約的缺點是,對地位的奮鬥只有在你入睡時(如果你還有時間小睡片刻的話)才會暫停。

邁阿密的缺點是幾乎沒有任何有感情的交流。波士頓的氣候不宜居住。倫敦龐大、骯臟、行動不便,你在結束一天的忙碌時,往往感覺自己花了大錢,卻只是在煤礦里跑馬拉松。因此,我留在了巴黎(巴黎有某些優點),一天比一天衰老、粗魯、暴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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