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2013

立法才能審服貿

馬政府在完全黑箱的情況之下,在今年6月21日與中國簽訂服貿協議。但迄今,馬政府沒有研究清楚這個協議對於基層服務業、勞工,以及國民言論自由、隱私權乃至於國家安全,究竟造成多深廣影響。所有的官方報告,都是作文和作假。官方唯一提出的保證,就是「未來」會依「現行」的行政命令審查。這當然也是欺騙手法。因為協議就是要改變「現行」的狀態,如果沒有法律控制,行政機關「未來」絕對可以一手改變「現行」規定。
本來國會應該對這項連自己都被隱瞞的黑箱協議,嚴加把關,履行他們的民主責任,但國民黨團卻以政商集團利益至上,以馬意至上,由立委張慶忠,虛應故事地舉辦八場趕場公聽會,讓民主審議變成假戲一場。如今更要搶辦公聽會、搶開審查會,強迫國人吞下這個不明就裡的東西。

中資恐掌握台通路

從過去中資入台的情況,我們已經知道,中資入主和控制台灣產業,結果是更多的裁員而非更多就業,因為勞工是他的成本。同時,中資也會侵蝕本地產業的生存空間,因為他採取的是「一條龍」控制模式:控制產業鏈的通路,由他來收取經濟利益,本地基層產業可能因而潰敗,同時還把數字算在台灣的GDP頭上。更不要說,中資背後便是中國的國家資本,而中資對台灣的經濟控制,也根本是中國早已宣稱對台灣政治控制的「陽謀」。
近期台資書店自我審查而拒絕袁紅冰著作上架,便是中國國家力藉由經濟控制手段,進入台灣社會內部的例子。台灣的憲政民主與人權,可以輕易消融在被中國國家力穿透的私人企業手上。更嚴重的是,服貿一旦過關,意謂中資可以全面掌握台灣的各種商品通路,如此一來,只要通過接下來也要硬闖的黑箱貨貿,全面開放中國商品來台,那麼台灣不僅是服務業,事實上連製造業的生機都成問題。
我們要求,國會應先制訂「兩岸協議簽訂與監督條例」、「中資來台投資條例」,修改《華僑及外人投資條例》,明訂重大投資案的聽證與利害關係人參與程序,對各國政府(主權基金)控制或具重大影響力的外人投資予以特別規範;修改《就業服務法》、《企業併購法》,建構就業安全網。在未完備法制前,服貿協議不應進入審議程序。

徐偉群,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中原大學財法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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