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蓬仁
由副總統主持的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首次會議就口水四噴氣氛僵,多位「準受害」代表質疑委員代表公正性,光程序問題「會前賽」就鬧得不歡而散,議題進入實體討論恐還很有得吵。
退撫基金或許真有破產倒閉危機,但國家負最後支付擔保責任,政府付不起應先為當家無能道歉,擺爛賴帳屬毀約行為。年金改革有其迫切需要性,但委員會不能捨專家問道於盲,更不能射完箭再畫靶硬幹。想起375減租政策,當時陳誠副總統兼行政院長派軍隊包圍恫嚇台灣省議會,耕者有其田之土地改革正義就賴這樣必要之惡給貫徹實施。同樣「陳副總統」所主導的年金改革正義,是否可比照方式辦理,恐此一時彼一時也!
福利易放難收,放棄既得利益說易行難,軍公教代表轟:「不相干人表決我的錢叫民主?」這話有理也有語弊,旁人見不得你好酸葡萄的確沒道理,不過退休金來自稅收,故而眼紅者亦多納稅人。然早期軍公教兩袖清風窮酸一生,退休安養保障係法定制度,不是他們自創自肥,這錢可恥嗎?
任何制度皆可與時俱進變革,例如所得替代率改按服務年資訂六至八成絕對合理,超過部份先降十八%再減月支俸,而高薪司法官非改革化外之民,躲高處暗處的大肥貓尤其需要大砍特砍。
改革切莫忽略信賴保護原則,不能藉汙名化遂行目的。革新雖不必然皆大歡喜,但可尋求雙方勉強接受平衡點,非常時期共體時艱相忍為國。不然公權力蠻幹,所謂你不怕我死我也不忌諱你沒命,徒然兩敗俱傷。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彰化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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