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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狗來福 牠最大的快樂,就是陪伴在主人身邊……
芸芸眾生,唯犬最忠最義。忠犬如義僕,不離不棄,患難倍見真情。《後搜神記》卷九內有〈楊生狗〉條,為魏晉南北朝最動人的義犬故事,躋身誌怪小說群中,令人閱之頓覺既不如鬼魅,更不及犬隻。 圖/徐至宏分享
芸芸眾生,唯犬最忠最義。忠犬如義僕,不離不棄,患難倍見真情。《後搜神記》卷九內有〈楊生狗〉條,為魏晉南北朝最動人的義犬故事,躋身誌怪小說群中,令人閱之頓覺既不如鬼魅,更不及犬隻。茲錄如下:
晉太和中,廣陵人楊生養一狗,甚愛憐之,行止與俱。後生飲酒醉,行大澤草中,眠不能動。時方冬月燎原,風勢極盛,狗乃周章號喚,生醉不覺。前有一坑水,狗便走往水中,還以身灑生左右草上。如此數次,周旋跬步,草皆沾濕,火至免焚。生醒方見之。
爾後生因暗行,墮於空井中,狗呻吟徹曉。有人經過,怪此狗向井號,往視見生。生曰:「君可出我,當有厚報。」人曰:「以此狗見與,便當相出。」生曰:「此狗曾活我於已死,不得相與,餘即無惜。」人曰:「若爾,便不相出。」狗因下頭目井,生知其意,乃語路人云:「以狗相與。」人即出之,繫之而去,卻後五日,狗夜走歸。
這真是一頭既聰明而又忠心的狗,會用水濕灑於草,救主人於大火。那個沒出息的主人楊生,不是喝醉了酒,就是掉進井裡。但狗一次又一次的救了他,更會捨身別人,好讓別人拯救主人出井。
即使如此,牠最後還是要回到主人身邊。
灑水於草,撲滅火焰,就像南朝寫《世說新語》的劉義慶,在他的《宣驗記》內,利用佛教經典《舊雜譬喻經》的故事,寫了下面〈鸚鵡〉滅火一條:
有鸚鵡飛集他山,山中禽獸輒相愛重。鸚鵡自念:雖樂,不可久也,便去。後數月,山中大火。鸚鵡遙見,便入水霑羽,飛而灑之。天神言:「汝雖有志意,何足云也 !」對曰:「雖知不能救,然嘗僑居是山,禽獸行善,皆為兄弟,不忍見耳。」天神嘉感,即為滅火。
同為禽獸,無論是鸚鵡或是狗隻,都能捨身拯人於水火。讓我們活在今天自私自利,利己害人的社會,感到羞愧。
來福是一頭高年德國牧羊犬,後腿越來越疲弱,我開始警覺到牠的三種困難,第一種是清晨開柵放風攀爬石階而上的困難,第二種是走完一段長坡路,攀登回程的困難,最後是奔走的困難,牠幾乎已不能奔跑了。本來狗隻奔走如飛,有如武術之用腰腿,全憑後腿蹬動地面,配合腰身及前腿挖前動作,形成一種飛奔節奏。
現在後腿疲乏,完全失去牠的原動力,攀登台階,幾乎是用前腿爬行帶引下半身,走一段小斜坡,坐在大樹下,幾乎成為一種默契,好像已盡力陪你一段,再也無愧於心,然後非常吃力再重走一段小斜坡,回到牠的原居地。
許是每日清晨習慣,許是狗隻喜歡放風本能,更也可能為了陪伴另一隻澳洲牧羊犬莎賓娜每晨的跳躍奔騰、四處亂竄的運動,牠開始時的幾分鐘依然極端興奮,搶欄而出,隨即雙腿疲憊放慢,成為一種漫長掙扎。
俯伏的時間多於站立的時間,站立時間多於行走時間。青青園中草,牠俯伏在地的身軀依然漂亮帥氣,像每一隻德國狼犬,警覺時雙耳豎直,馴順時雙耳橫出或貼下。眼神依然迷人,這是唯一保留的青春。臉龐肌肉鬆弛,不是發胖,而是明顯蒼老。毛色也沒有從前那麼光亮,雙眼周圍變得更黝黑,鼻上毛髮脫落,有點禿。身體金毛蓬鬆,乳房小肚鬆垂,完全沒有張力。每次牠俯伏後要爬起,總是要靠前腿支撐而起,好像下半身癱瘓似的。
來砍樹的墨西哥工人看到來福後告訴我,他也有一隻大狗,也是老狗,最近拿去人道毀滅,「牠們這些大型狗隻老了最大問題就是後腿乏力,最後只能躺在一個地方,吃喝拉撒都無法自理,簡直無法自我存活,最後不是生病善終,就是送去人道毀滅。」
這番話給我很大震撼,馬上想起哲佛斯(Robinson Jeffers)那首〈傷鷹〉(Hurt Hawks)長詩,敘述者給那隻不能再在天空翱翔的蒼鷹一顆鉛彈,得大解脫。但如有一天要來給來福大解脫,實在無法想像,更是不捨。
當時要出遠門,未及深思細思。回程在飛機上看了一齣《A Million Dollar Baby》電影,禁不住淚如泉湧。
不是為了女拳手的悲慘結局而哭,更不是為了男教練的硬朗而哭,而是故事的伏筆,女拳手告訴教練一段家中往事。當年她父親也有一隻大狼狗,狼犬老了,後腿無力,父親帶牠入山,回來提著一把空鏟子回來。
這當然是電影內教練最終為女拳手大解脫的伏筆,但這段掌故給我的震撼是,老狗這現象,並不只是墨西哥工人的或自己的狗隻,而是普遍存在於狗群老去的命運。許多人會認為狗命賤於人命,或相反,但問題仍存在於我們如何處理衰老問題。
不只是狗的問題,也是人的問題。碰到一些相隔近四十年的中學同學, 見面恍而隔世,拿出老照片對照,簡直是殘酷人生。如花笑靨變作無奈感觸,數十年光景,雲煙一夢。如在街頭相遇,雖不至於塵滿面、鬢如霜,但絕對是縱使相逢應不識了。
人生幾十年一段分離的空白,各自撫兒育女,相夫教子,把那段空白與青春全交付給一生自以為最倚賴的人,無怨無悔,真的像書裡描述的快樂家庭。
然後孩子長大了,從接送的中、小學進入自我成長的大學,最後飛鳥離巢。有伴無伴,陡然又沉落多年前的青春年少,好像唯一找到當年的人、重述當年之事,才可以撿拾回一些青春。殊不知事已成過往,不會重回,人也不再當日,只是一個假相。世間許多色相,也不過夢幻泡影。
來福極忠心職守,每次主人回來,都會掙扎起身前來歡迎,雖然一連串動作極為笨拙及痛苦,但牠總要履行這種職責,除非真的睡著了。耳目越來越不靈活,以前遠遠便能聽出的步聲,現在要很靠近才聽得到。是的,牠的確和以前不一樣了。
自己也開始發覺每況愈下,欠缺靈活身手,拳腳漸不如前,跳躍騰挪也不若以前矯捷。頓覺生命無趣之餘,有人曾這樣說:最近覺得人生無趣,都忘了以前理想,本來最快樂的時候是想實現些什麼,但一直是還沒有實現的時候。
我這樣回答:「做一件事決定了就不要後悔。就算你實現理想,也會有覺人生無趣之時,生命本來無趣,苦多於樂,只是我們自己努力,去把它扭轉成樂多於苦。」但我沒有說到最無趣的本質:時間悄然流逝,無法抵擋。
也發覺自己厭惡黑夜,喜歡黎明。每天清晨無論如何欠睡或疲乏,都會開開心心的開始早晨三重奏,煮咖啡、遛狗和閱報。一到晚上便心不甘情不願地上床睡,覺得一天也就沒有了,怎樣也留不住,一周、一月、一年,或一生。
然而狗隻沒有時間觀念。出遠門回來,時近旬月,自以為來福歡喜來迎,有無限說話傾訴。怎知牠歡喜迎接,所表達的僅為:又見到你了,我很高興。
因牠沒有時間觀念,我的離開,一天,或一月,對牠沒有分別。出遠門或去附近菜市場,對牠也沒有距離。牠僅能辨識,我的在,與不在。
而我是人,卻剛好相反,我能辨識到現在的在,將來的不在。當然我非狗,焉知狗之知或不知。但至少我感知到,來福老了,來日無多。而我珍惜這一段緣分,甚至難捨。眾所周知,如前所云,人生一載,狗命七年,我已經知道將要發生的一切。更何況人世無常,發生在人或狗身上的變數,隨時來臨。
如此看來,狗的不知比人之知,更為幸福。牠不知將來而更能享用現在能讓牠快樂的一切。其實,來福是一條非常謙遜的狗,牠有一種高雅氣質,除了挑擇一些高價位狗食外,牠不貪吃,也不愛零嘴,別無所求,就連吃飯,和莎賓娜的囫圇吞嚥剛好相反,也是慢吞吞的細細咀嚼。
牠最大的快樂,就是陪伴在主人身邊。
牠越來越喜歡舔我的臉。
據報導,狗活一年相當人活七年,並無科學依據,經常一隻八歲的狗,便被看作人過中年的五十六歲。英國「皇家獸醫學院」一項調查證明,此說並無依據。全英國犬隻平均壽命為十一年一個月,但只因衰老而不是疾病或其他非正常因素影響而死的犬隻,平均年齡則為十二年八個月。
有如人類的種族、地域環境及遺傳因子……等等,不同狗類的壽命也長短有異。袖珍鬈毛犬(Miniature Poodle)可活近十五年,蘇格蘭長毛柯利牧羊犬(Collie,就是曾在電視風靡一時的Lassie片集那種靈犬)可活十三年,大丹狗(Great Dane)體型大,心臟小,不堪負荷,只有短短的八年多。德國牧羊犬平均壽命為十年四個月。
如此一來,我狗來福似乎已壽至耋耄,而且還老當益壯。
出人意料的是,癌症及心臟病雖經常是狗隻死因,但由人類作主的「安樂死」,卻已成為狗的第一號死因,占所有死因的64%。也就是說,狗隻常因衰老、疾病或遺棄在擠迫的收容所,而被「處死」。
怪不得台北一個名叫「Rose’s流浪動物花園網站」裡,懇求人們認養狗隻的過程,站長有其中下列三點要求,讀來讓人感動:
請務必細讀以下愛的飼養條件,再與我聯絡:
1.愛牠一輩子、在家不關籠子、出門為牠繫牽繩,不讓牠走失流浪街頭。
2.須徵得全家人同意,將來不會為了搬家、出國、結婚、生子等問題而拋棄牠,更不可因為狗狗年老、生病遺棄牠。也確定家中無過敏體質者。
3.並請先自我檢視,以確認府上的主、客觀環境,皆有能力愛護狗狗直到終老。
「更不可因為狗狗年老、生病遺棄牠」非常響亮的在耳邊縈繞,歷久不散。我曾在美國一些「養老院」看到很多住院老人,看似有很完善照顧,但細看工作人員的嘴臉,及一群或躺或坐,屍居餘氣的老人,一股難聞的清潔劑氣味,一切都合理合法,但是令人非常難過、非常難過。
再說回狗活一年相當人活七年,據說比較準確的歲數計算是,狗在其生命第一年成熟速度最快,一年可等於人類的二十一年,但狗的成熟速度第二年便開始放慢,大概一年可等於人類的四年。
所以以來福而言,假若她今年狗齡是十四歲的話,其公式計算應是:21+13×4=73歲,算得是道地的「長者」了。
由於長者,也就想起日本經典電影《楢山節考》在日本一些山僻窮困村落,常有「姥捨」陋俗,把老人拋棄在山中自死,以節省糧食。電影中那個被長子背負上山的老婆婆,坦然坐在楢山的枯骨中,趕子下山,莊嚴在雪中雙手合十等待死亡。
現代人把年老犬隻送去安樂死,猶如電影中長子辰平背負老母阿玲婆上山赴死一樣,來得更殘酷,更沒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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