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2016

權力雙翼

行政權和立法權是相對,也是相生的權力對應概念。總統制國家,分立、制衡的意味較明確,議會內閣制國家,與其說是分立、制衡,不如說是政黨權責一體。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現實政治偏向總統制。這並非憲法構造使然,而是從中國國民黨蔣體制發展出來的形貌。行政院長一向被說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但既無選票的直接基礎,說是總統的執行長或幕僚長,更切實一些。

長期的戒嚴,一黨化,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形塑的政治體制,國會(從前還有國民大會)的立法院,只能說是黨國的橡皮圖章,聊備一格。

未改選時期的終身立委,享受權力的俸祿,只用來鞏固蔣政權。初期在台灣的增額立委也只是統治者為釋出一些權力,以平民怨,除少數有民主意識,大多是為了分享權力,成為政商特殊權力買辦。

長期在立法院掌握多數席次,但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並未形成國會力量,常常只淪為行政權的橡皮圖章。而黨則給予政商特權,讓一些立法委員為資本家跑腿,或成為資本家。行政權獨大,立法權只是虛名。

二○○○年到二○○八年,陳水扁總統的民進黨政府,立法院未能掌握多數,政治改革之路窒礙難行。政黨輪替雖然也頗多建樹,但無法大幅躍進。二○一六年,再度取得政權,立法院也掌握多數。二○一六年五二○以來,國會已展現一些從前無法突破的成果。但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似有扞格。

行政院之權力來自總統授予,並非直接得自選票。以總統為首的行政權,須面對得自選票的立法院,特別是執政黨立法委員,形塑善性之相對、相生權力形式。讓立法院成為像樣的國會,讓立法委員成為像樣的國會議員,徹底改變中國國民黨戒嚴、專制、獨裁的國會附庸行政權力現象,政治才能上軌道。台灣若要走上議會內閣制國家,國會先要有所提升。即便走向真正的總統制國家,國會也要有國會的樣子。

(作者李敏勇,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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