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
馬英九總統在今年國慶談話宣示將大幅放寬外來資金投入產業限制,未來「開放是常態,管制是例外」。經濟部長施顏祥隨即表示,將加快第四波陸資來台的檢討開放;僑外資將改採「事後報備」,且報備門檻愈低愈好。
近年國內投資不振,僑外投資顯著減少,甚至還有很多撤資情形;開放中資來台已逾三年,但投資額極小,與台商赴中國投資不成比例。馬政府積極排除僑外資與中資台投資限制,方向固然正確,但若只有開放並不足以擴大投資,甚至還可能帶來負面影響,故而政府擬定政策須對症下藥,才會有預期效果。
在僑外人投資方面,自2002年台灣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對僑外資開放已是常態,除極少數管制性行業外,基本上完全是國民待遇,各項管理與國內企業並無差異。經濟部投審會對僑外投資案審查,形式重於實質,並不構成投資障礙。事實上,早年設置投審會主要目的是發揮單一窗口功能,減少僑外人來台投資事業須分別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的困擾;針對大型投資案需給予的協助,也可透過此一窗口發揮協調功能。但多年來投審會單一窗口功能逐漸弱化,剩下形式審查功能。
經濟部要將投資審查改成報備制,對僑外商不見得有利,因為投資人就投資案涉及的各種管理事項,仍須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不確定性反而升高。
所以,要促進僑外投資,重點不在進一步開放或免除事前審查,而是政府須提供投資人更多便利與協助。新加坡政府首長經常赴國外招商,而且有專責投資機構負責落實招商成果。台灣財經部會首長也不時出國招商或舉辦招商大會,而且年年都宣稱「成果斐然」,但實現的僑外投資卻毫無起色,問題就在公務人員以「開放」為藉口,什麼事都不想做,毫無執行力可言。此心態不改,再多開放亦無濟於事。
中資問題較為複雜,開放是正確方向,但須有策略及完整配套。因為兩岸經濟發展程度及市場規模的差距,中國資金對投資台灣多著眼於管制性行業,北京對中資來台管理又有高度政治考量,因而不容易比照僑外資做到「開放是常態」。迄今為止,製造業對中資開放比率高達98%,但仍有關鍵產業陸資不能有控制權或持股比率不超過50%等限制;服務業及公共建設開放比率約50%,但各種限制條件讓實際開放程度仍很少。另外,中資僱用中國籍員工人數亦較僑外資嚴格,且以專業人士身分入境,不能適用勞保等規定。這些防禦性思維與加強吸引中資來台,顯然背道而馳,有很大檢討改進空間。
但開放並不是唯一的關鍵問題,如亟欲引進中資的面板、DRAM等關鍵製造業,業者負債累累,關鍵技術又掌握在外商手裡,奢望陸資當冤大頭來協助收拾殘局,根本是緣木求魚。國內公共建設對外資早已開放,但迄今只有極少數外資參股案例,有何條件可吸引中資參與投資?
另一方面,中資對掌控攸關民生的關鍵服務業如銀行、電信等有很大興趣,但考量台灣有限的市場及兩岸特殊關係,政府有條件比照僑外資大幅開放嗎?再如,旅行業雖禁止陸資投資,但中資透過港澳資金及台灣人頭設立旅行社,結合中國業者,壟斷超過一半以上的中國客市場,是業者周知的事實。若再開放中資來台,對國內業者的衝擊,豈可不作評估?
所以,中資來台的各種不必要限制固須放寬,但開放中資應循兩岸產業合作的基礎加以推動,而且政府須依產業特性擬定策略並建立完整配套,讓中資來台可以真正創造兩岸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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