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2015
「叛國」將領還可爽退,天理何在?
這兩天有兩則與軍方相關的新聞,讓人十分驚異:一是前海軍中將柯政盛遭中國吸收後,替中國在我國海軍發展組織,日前遭判刑一年兩個月定讞,但仍可以領取中將退伍的終身俸,連同18%優惠存款在內,每月約可領取八、九萬元;一是前空軍少校郝志雄被控出賣空軍E-2K空中預警機等軍事機密給中國案,遭重判20年。
看到如此「重大」新聞,不禁連想到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洩密被判刑定讞,卻仍可申請退休且月領17萬的「天方夜譚」事件,以及當年高喊反共口號的郝柏村、許歷農……等軍頭們,居然可以公然辱罵台灣人是「皇民」、高唱中共國歌、爭向中共輸誠而沒事,還個個坐領高額月退俸(月退超過20萬),這麼多「不合理、不可思議」的官場怪現象,讓守法的良民心中不免疑惑,中華民國還能叫法治國家嗎?還有天理嗎?
昔日國民黨為了鞏固政權,以「戒嚴」統治台灣數十年,「反共抗俄、反攻大陸」是基本國策,以「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小心匪諜就在身邊」口號洗腦台灣人民,執政者對「有異思」的人民,「寧可錯殺一百,不可走漏一個」,被高壓統治的人民只要對當權者有絲毫懷疑,便可能被冠上「企圖顛覆政府」的罪名,成了政治犯,被移送火燒島去唱「綠島小夜曲」。國民黨政權當年不知炮製了多少冤獄、屈死了多少冤魂?
筆者出生於1949年,屬戰後嬰兒朝世代,從小接受黨國洗腦教育,曾長期自認是「中國人」,十分嚮往華夏悠久文化,當年曾是典型熱血的「愛國青年」。大學畢業之前對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等事毫不知悉,對父親曾遭國民黨迫害之事更是一無所知;直到黨外運動風起雲湧及美麗島事件之後,父母對某些事欲言又止的情況,慢慢了解父母親的辛酸,覺知事情的「不太對勁」,真正覺醒則是在發生林義雄滅門血案及陳文成事件之後。
筆者的父親日治時期進入鐵道部(鐵路局)工作,二戰結束翌年(1946年)擔任屏東車站副站長,在國民黨敗退來台的1949年,無端遭到逮捕,罪名是「匪嫌」,被嚴刑逼供,齒牙盡脫;2013年9月,我為了告慰父親在天之靈,向「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提出「回復名譽」申請,居然被打回票;再向行政院提出訴願,2014年6月收到蓋有江宜樺院長戳印的「決定書」,一樣是「不予辦理」;不得已只好提起行政訴訟,直到11月才得到「平反」(法官判決基金會必須頒發「回復名譽」證書),那時距先父往生已整整六年、母親也去世近兩年了,但冤案真相仍然不得而知。我的一個「親家公」(姑丈的父親)是一個目不識丁的農夫,也在白色恐怖時代莫名其妙被抓到綠島關了15年。有一個與母親同齡、擔任小學教師的表哥在風聲鶴唳的年代也曾被捕,他父親(我姨丈)變賣數甲土地去疏通關節才讓他得免一死,如今已九十餘高齡的他還常常做惡夢,無法擺脫昔日陰影。
自從知道父親、親家公、表哥等人的冤屈,我終於認識國民黨「好話(謊話)說盡,壞事做絕」的本質,察覺昔日的無知愚蠢,才幡然醒悟過來,原來所謂的反攻大陸根本是統治者合理化其獨裁統治的一場騙局,三、四、五年級生皆受到欺騙愚弄。個人在年過半百、徹底悔悟之後,遂積極投入本土語文的復育及推廣客家文化的工作,作為昔日無知且讓父母傷心的救贖。
如今看到那些本應受到「判國罪」論處的騙子竟然個個位居高階、吃香喝辣,且得享高壽、浪費民脂民膏(領取巨額退休俸),我們怎能心平?受薪階級48%月入不到三萬的年輕人又為什麼要辛辛苦苦養這些「蛀米蟲」?
萬惡的國民黨政府毀了我們長輩的人生,戕害了我們晚輩的心靈,我們兩代人該向誰去討公道?區區金錢賠償或一紙證書能還給長輩們無價的青春嗎?能彌補我們長期受傷的心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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