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2015

輸掉的豈止M503?

黃居正

對中國片面實施M503等四條位於台灣海峽的新航路,馬英九政權輕描淡寫表示不影響國安,而在野黨與民間也只能藉由質詢與抗議加以反對。為何台灣這麼弱,對中國的欺凌只能以空包彈回應?也沒有其他國家仗義奧援?原因其實無他,因台灣與中國間的往來,早就被國內化了。關門打孩子,路人莫可奈何。

與中國間的往來,原有各種對應劇本。若不是受壓力團體蠱惑,台灣跟中國間未必需要直航。藉由香港、澳門、日本、南韓等與台灣及中國各有航約的航點,結合第五與第六航權,台灣人可以輕易飛往中國,中國人也可藉此飛來台灣。台灣因此保留了與中國談判的巨大槓桿。

即使直航,台灣與非邦交國多年來所運用的各種「準國際條約」模式,也提供了與中國談判的範本與經驗。只要靈活運用,就可以測試出中方之需求與其戰略底線。這類技巧顯然都是可行的,否則台灣怎能直航主要的歐美空運大國?

不過,馬上台後,台灣主權槓桿嚴重惡化。二○○八年與中國的兩個空運協議,排除了所有國際因素,包括藉由國際仲裁,解決像M503航路爭端之可能,也不再使用航權協定的慣用模式。台灣只取得跟中國國內業者相同的單點往返權,既無法飛越與技降,也沒有延遠權。中國卻能挾其機隊與航點優勢,大搞自北京與上海轉運的第六航權,在價格與運量上,直接打趴台灣民航業。台灣除失掉面子,連裡子也沒了。

兩岸協議還剝奪了台灣在國際航約中慣有的經濟檢查權。由於航權涉及在他國領土提供公共設施從事經濟活動,與遷徙自由及租稅權力關係密切,在交換時,彼此都會取得對他方航路與航線之複核權,或臨時要求對方提出經濟報告,揭露財務資訊等經濟檢查權,以報復他方違約。可是在與中國的空運協議中,僅規定「雙方同意有關…事宜,參照航空運輸慣例和有關規定辦理,並加強合作,相互提供便利」,台灣沒有取得任何類似條約槓桿可以給中國壓力。

當然,直航是建立在彼此友好關係基礎上的主權減讓。如果雙方關係惡化,自然不必再釋出善意。因此,台灣也可以M503為由,驟然對中國實施減班與停航。不過,看來台灣人是沒有這種勇氣與智慧的,中國應該也早已算準。

(作者為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