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月退俸的退休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週休七日,不用上班,每月領取優厚的月退俸,而政府仍比照在職公務員的「年終獎金」,每年另發給他們一.五個月的月退俸,名目為「年終慰問金」,這算哪門子的「年終」?這算哪門子的「慰問」?
退休軍公教人員既已退休,沒有上班服務,就不會有工作表現,更不會再對公務有所貢獻,沒工作、沒表現,就沒有獎勵或處罰等問題,卻可以照領年終。這簡直太離譜!
領月退俸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比一般退休勞工優厚得多,絕大多數人退休後的生活不成問題,既然生活無虞,政府為何拿大把納稅人的血汗錢去「慰問」他們?何況,發給退休人員年終並沒有法律依據。這簡直太荒唐!
還有,經濟不景氣,政府帶頭油電雙漲,帶動百物齊漲,台灣低收入戶受創最重,生活更加艱困,只以家扶中心統計為例,今年第三季接受該中心濟助的貧童,高達五萬兩千多人,創六十三年來新高。
為了「慰問」領月退俸的四十四萬五千多名退休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政府每年花二百零二億元;但台灣還有很多中低收入戶、貧困家庭孩童等,嗷嗷待哺,亟待政府「慰問」而不可得。這政府根本就是不公不義!
錢,要花在刀口上!政府的錢,來自納稅人,分配更要符合公平正義!退休人員生活無虞還發年終,低收入戶生活無著卻無法獲得補助。這算哪門子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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