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2015

慈濟、非營利及其公益責信

王順民

近日以來所謂沸沸揚揚的『慈濟風暴』,卻也隱含了宗教類非營利組織及其公益責信而來的延伸性思考。

基本上,宗教類非營利組織一詞的本身就有它的弔詭之處,這是因為標舉宗教神聖範疇的關懷旨趣,一旦是嫁接在科層組織化的建置工程上,那麼,一方面要如何保有一本初衷的發想而不至於脫離了做我自己的初心,另一方面,則是要如何與時俱變地修正因應於使命宗旨而來的各項策略性規劃;連帶地,扣緊神聖魅力式的人治領導,這使得因為信仰而來的信服與信任,那麼,任何外在的行為舉措,均因為該種信解行證的理念,而得以包容所有的一切,以此關之,相關程度上,對於該項的『慈濟風暴』本身也就不是聚焦的,這當中指涉著神聖與世俗、正信和異端以及我群和外團體,彼此之間所無法互為同理的拉扯與糾葛。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要去思考回應於主觀、排他以及自我的宗教主體性,那麼,側重在個體領悟精進的「宗」,倘若是轉化而成為某種集體行動的「教」之際,「宗教」及其所衍生出來之預期或非預期性的發展後果,就不能只是限縮在特定面向或單一立場的認知解讀上。

事實上,對照於其他類型的非營利組織,宗教性質的法人團體更加突顯的是認同從眾的心理機轉,特別是藉由宗教加持所導引出來的護持力量,這使得無論是主動勸募抑或是被動捐給的非對稱性關係,還是不能全然訴諸於透明、外部的制約管理規範等等的工具理性,就此而言,落實在典章制度範疇的操作層次上,那麼,諸如勸捐金額、財務會計、稽核管控、支出資產、盈餘分配、公益責信等等的有限理性,又要如何對應於神聖轉換過程裡的超越理性及其比例原則的衡平關係?冀此,關乎到『慈濟風暴』的現象解讀,就不單單只是侷限在某一特定的宗教、非營利組織或是宗教類非營利組織,而是該項偏屬於『高度自律、低度介入』的運作精神,是否有還原回到使命宗旨的肇始理念上?誠然,標舉緣起與緣滅的俱足因緣,又要如何保有因果行事的隨緣信念及其科層管理組織行動之間的內在性貫通,而這兩者之間可能的落差甚或是斷裂,更是神聖或世俗的所有非營利組織所要共同去面對的思索課題?

准此,慈濟、非營利及其公益責信的延伸性思考,實則有其更為深層的內涵追索,這其中包括透過宗教所提供一套安身立命的人生哲學與世界圖像,像是『我貧』、『最微小』以及『大愛』等等信念,藉此有助益於用來強化從事人群服務時所必須要具足的信念、認同與承諾,特別是對於人我一體的基本關懷,不致於因而有所縮減?連帶地,從神聖魅力出發的非營利組織,是否也有朝向某種專斷主義的發展之虞,以至於讓無限擴充的組織版圖,忘卻了彼時克難廝守的初衷!?最後,利他、利己與利社會的公益責信,所要彰顯的既不是行善施捨或救濟贈與,而是一種施者與受者以及我群和外團體,彼此互為主體性的照應互動,就此而言,倘若無法用以提升生命共同體的文明化內涵,那麼,無論是「宗教」或是「宗教類非營利組織」已然是掉落某種我執主義的諸相虛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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