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2015

一定要保護台灣人民

擁有台灣永久居留權的美籍人權鬥士梅心怡(Lynn Miles)日昨病逝,這位大半生為民主人權奮鬥的勇者,最後還掛念:「一定要保護台灣人民,不要讓人民受傷害」。一九六○年代,梅心怡應當局邀請來台旅遊,進而學習中文。當他發現當局迫害政治犯,乃開始參與國際救援工作。即使後來名列黑名單,他依舊持續參與救援政治犯,對台灣走上今天的民主之路貢獻良多。

其實,白色恐怖、戒嚴統治期間,不少外籍人士,基於人權無國界的理想,積極關心台灣的政治迫害,甚至參與反抗暴政的行列。也由於是外籍人士,隨著台灣一步一步落實民主,他們也就功成身退,沒有成為媒體的焦點,但在抗爭現場仍不難發現其身影,梅心怡就是這樣。而看著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日益進步,他們就像目睹自己的孩子茁壯一樣,滿懷歡喜與祝福台灣這個第二故鄉,無所謂爭功、卡位、酬庸。

梅心怡這樣的典型,對照出另一種荒謬。隨著解除報禁、黨禁、戒嚴與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台灣逐漸邁向民主,某些從黨外便投入反對運動的人,則開始以民主先進、創黨元勳等姿態自我標榜,甚至在國家認同開始曖昧不清。他們在反對黨國體制曾有貢獻,可是,此一歷史紀錄卻被拿來當作勳章,從而表現出一種民主勢力甚至台灣人民永遠都對他有所虧欠的傲慢。一段歷史,成為他們的終生提款機。

近年來,若干疏離民主勢力的人,經常利用民主前輩的身分,對延續民主事業的後輩動輒批評。然而,對於當年迫害他們的國民黨,儘管至今黨國共犯結構猶存,且與意圖併吞台灣的共匪裡應外合,那些人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縱有批評力道也不成比例,或者還可以說是「小罵幫大忙」。如此作風,不禁令人想起黃信介。這位反對運動的大老,沒有倚老賣老的陋習,對於後輩總是提攜鼓勵,因為他總是著眼於民主事業的大局。

政治運動者有這樣的心態轉變,也許是權力的患得患失使然。而有些媒體總是樂得借力使力,利用那些民主前輩來醜化民主後輩,好像至今還在踐踏民主的勢力,顯得比較高尚的樣子。做為旁觀者,必須看透這種障眼法。另有一個性質不同的現象,太陽花運動以來的公民運動,少數運動組織者遭爆負面行為,那些本來就敵視公民運動的政媒,見獵心喜藉此汙名化公民運動,將公民運動的嚴肅意涵扭曲成烏合之眾的盲目破壞。

誠如一位網友分析:「神聖的是運動訴求本身,從來不是個人」;「因為運動本身無法被攻擊,立場相反的組織或政治集團,只能針對運動中具形象的個人來施力」。用個別運動組織者的醜聞來全面否定公民運動的正當性,以及,用變質的民主前輩抹殺民主後輩的努力,客觀上不都是為「立場相反的組織或政治集團」服務嗎?對手握權力的人,他們反倒放下屠刀,不是很錯亂的政治邏輯嗎?

民主社會從事政治者,都要有可受公評的胸襟,面對質疑說清楚、講明白,雙方要比的是誰貼近民意。民主前輩批評別人,也要受民意嚴格檢驗,不能自以為神聖不可侵犯,受到同樣的質疑便以無知怒斥對方。公民運動的組織者,亦應謹記公義訴求,個人私領域的作為,必須讓運動夥伴乃至公民嚴格檢驗。如果因私害公,抵銷無數人累積起來的能量,那,追求公義的運動夥伴唯有壯士斷腕,保護訴求,保護公民。政治,亦復如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