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宗詠
幾天前有個病人,在美國骨折,卻因為美國醫藥費太貴,只在那先打了條石膏固定,便搭了飛機回台灣開刀。若只是剛好短期到國外旅遊,運氣不佳生病或受傷,回國就診,乃理所當然。但從前在門診遇到更多的狀況則是,長期旅居國外甚至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專程」回台就醫。
從前在門診便遇到過:病人回台灣開藥,主動開口說「我都住在國外,好不容易回來可不可以多開一點」;也有病人根本就定居國外,卻要家屬幫忙領藥寄過去,問了一下才發現病人根本不是來的人,他只是來拿藥的;同事更有遇過中文只會說「你好」跟「謝謝」的學生,由爸媽帶回來看病,看完便要再回美國。
歸國就醫瓜分資源
受傷或生病時會選擇花幾萬塊買來回機票,等一兩天後再搭機十幾個小時到另外一個地方就醫,其違常性一般民眾應該不難理解。違常事件的背後必有違常原因,以台灣與美國這兩地來說,原因絕對不會是台灣醫療比美國進步,所能想到的也只有台灣醫療比美國廉價許多,多到甚至買一張來回機票,再忍痛幾天,都還覺得很划算。後來一問之下,光那條在美國打的石膏就要價四位數美金,幾乎快要可以支付一個台灣骨科住院醫師的月薪。
起初知道這種「專程回台就醫」的行為時很難理解,難免多少有些到底在醫哪國人的憤憤不平。有一天看到門診前擁擠不堪,急診人滿為患時,突然覺得該生氣的好像不是我,實際上應該是這些等到跳腳的人才該不滿。每出現一個「歸國病人」,一般民眾不管是門診、急診、住院、手術,都要等得更久。
「等得久」這件事究其原因脫不了資源不足。按照一般民眾的邏輯,醫療機構與其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公共財,大家都有權利享受。但實際上這個「公共財」的資金基礎已如奔車朽索,瀕臨崩潰不證自明。從幾件事我們可以看出:因為資金不足,砍藥商的訂價,砍到一堆藥商撤廠不賣,之後換成台廠藥,到最近甚至連台廠藥都做不下去,有些重要抗生素現在是有錢也買不到;而我們甚至看過癌症末期病人,簽署不予急救同意書,接受緩和醫療後,醫師竟然被核刪一堆醫囑,癌末病人用點止痛藥對他們算是基本的尊重吧?但健保不認可。
給付制度才該修正
於此資源貧乏的狀況,台灣健保還在負擔一些連台灣的稅都不知道需不需要繳的歸國病人,這樣無差別的給付是否造成真正需要的病人得到資源的機會與程度降低了呢?
不過話說回來,真的能怪這些專程回國的人嗎?其實根本就找不到理由責怪這些人。趨吉避凶乃人之常情,趨便宜避昂貴也是。這些人照著法規走,依法就醫。真正該修正的是整個無差別的給付制度。歷史上從來沒有政黨敢開口主張限縮給付範圍,也沒有發生過主流民意認為應該限縮這種給付的事。尤有甚者,竟有政治人物主張支付對岸鄰國留學生健保費,這在資源缺乏的當代,實屬難以想像。而台灣民眾的權利就是這麼一點一滴流失的,醫護既不能挑病人,也不能拒絕病人,供給有限,流失中的權利,台灣民眾只能靠自己爭取。
台中榮民總醫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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