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2015

似驢非馬的紀念章

陳偉忠 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今年為抗戰勝利七十週年,國防部一路行來的紀念活動由於本質與深度的膚淺,總讓人啼笑皆非。當中尤讓筆者痛心且還在進行的,就是似驢非馬的對於曾參與抗戰而倖存的官兵頒發復刻抗戰紀念章。

首先,抗戰紀念章的頒發有其時代意義,當時國府為表彰抗戰期間有勳勞的國內軍民與外籍人士,特於抗戰勝利當年國慶日公布《頒給勝利勳章條例》,據龔德柏回憶錄指稱,當時計有九十六人獲此勳章。然而由於僧多粥少,遂於翌年一月修正該條例為《頒給勝利勳獎章條例》,增訂抗戰勝利獎章。然而基於抗戰犧牲者眾,在同年國慶日頒行「抗戰勝利紀念章」,由各界逐級審核呈報核定後頒發。當然不管是勝利勳獎章或是抗戰勝利紀念章,受領者除了榮譽,彰顯的就是時代意涵。

不意國防部今年再以當年抗戰勝利紀念章款式復刻頒發「抗戰勝利紀念章」,並訂定《抗戰勝利紀念章頒給作業規定》,以作為頒發規範,問題是,當時參戰而僥倖至今尚存者,也已多半是耄耋之年,紀念章之有無,對其恐皆是身外之物。況且當年未能申領抗戰勝利紀念章者,必然有其時代因素。國防部本可以紀念抗戰勝利七十週年為名,另行設計紀念章款式,然而捨此不從,除糟蹋了當年已具領抗戰勝利獎章者的榮譽外,更作踐了自己。

其次,國防部訂定的《抗戰勝利紀念章頒給作業規定》,頒給對象規定為三十四年九月三日前入伍參與抗戰之國軍官士兵。在記者會中,人事參謀次長徐衍璞特別補充說明「不管是當年國軍編制內共黨的八路軍、新四軍,或曾實際參與八年抗戰後轉投共軍者,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國防部都從寬認定,願意頒給這座紀念章」。

問題是一九八七年中國軍事科學出版社編著《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史》一書,言及其八年來「解放國土近一百萬平方公里,人口一.二億,解放區遍布十九個省,我軍則由戰爭開始的五萬餘人,發展到一二○餘萬人,民兵達二六○餘萬人」。抗戰八年其總兵力反增加二十四倍,當時國民政府在淪陷區,曾因任務需要分別成立冀察戰區與魯蘇戰區,但是共軍卻伺機襲擊我敵後部隊。如黃橋事件擊破我八九軍李守維部,李軍長壯烈殉職。並消滅各地民軍,如河北民軍總司令張蔭梧部、山東游擊司令秦啟榮部。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日抗戰行將結束,當夜毛澤東即一連起草了七道命令,兩天內朱德以延安總部總司令名義,發佈七道命令,自此與國府展開了淪陷區的爭奪戰,同時並指示八路軍將領呂正操、張學思等部,進軍東北與蘇軍會合,自此展開國共內戰序幕。

而國防部對於獎章申領以當年九月三日劃出紅線,同時八路軍與新四軍亦可申請,豈不讓人錯愕?況且抗戰時期八路軍與新四軍接受的是中共中央軍委的命令,對於國府的號令節制通常視為馬耳東風,其擅自擴編兵力,國府也無軍籍資料可查,國防部連「八百壯士跳黃河」都沒有辨偽能力,又有何能力去審頒?這親痛仇快的做法,不由得讓筆者推想,是否為少數退將在中國不當言詞「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作開脫之詞,然而現在卻是現役將領?豈不更讓人痛心?

最後,馬總統對因共諜案而遭槍斃的李友邦與其亡妻嚴秀峰頒發抗戰紀念章,並由其家屬領受。筆者認為不妥之處有二。一是國防部訂定的作業規定,書明須本人填具申請表,李友邦與嚴秀峰皆已亡故之人,本就非申領對象,總統縱使執意欲為,國防部主事將領該力陳所非,然而卻是事發之後,當輿論反彈國防部才言遺族可代為申領,這使筆者想到「三千將士齊解甲,更無一人是男兒?」

二是李友邦涉及的共諜案真相?曾永賢《從左到右六十年》所記「中共中央華東局在一九四七年底發出指示,除了要求省工委會加緊活動,逐步展開游擊戰爭之外,還把原本賦予台灣地下黨『迎接解放軍解放台灣』的任務變更為『配合解放軍作戰』」,而李友邦案,就是因為當時保密局破獲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蔡孝乾案,再順藤摸瓜牽扯出嚴秀峰,再累及李友邦。李敖出版社《安全局機密文件歷年辦理匪案彙編》一書,其中案情摘要詳列李友邦在獄中與共幹駱耕模相識經過,而二○○五年中共金華市委黨史研究室、中共金華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彙編了《台灣義勇隊在金華》,其中就有駱耕模以「赤誠的愛國主義者︱紀念台灣義勇隊創立人李友邦」為題,鉅細靡遺的敘說在獄中與李友邦結識經過,如何協助其完成台灣義勇隊的籌備工作,如何協助新四軍與日俘的溝通,以及向其透露欲入共黨的意願,更敘說李友邦之死,「他在光復後的台灣,始終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法西斯暴行,堅決抵制他們對台灣義勇隊的滲透與操縱,盡可能掩護我地下黨同志和進步人士,終於遭到國民黨反動派的殺害。」

在《李登輝總統訪問錄》中,前總統李登輝也說及「李友邦和他太太李嚴秀峰都是共產黨」,更說道「二二八事件時,李友邦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台灣分團主任,蔣經國來台灣視察時,李友邦想要見他,蔣經國知道李友邦是共產黨,不和他見面。」因而所謂李友邦叛亂案的真偽,由於史料的日漸浮出,馬政府更要審慎因應,豈能以有求必應方式錯亂了史實,更混亂了國家靈魂與軍人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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