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
近來我們為什麼思考了那麼多關於思考的問題?
在美國暢銷書排行榜接近榜首的位置上,你可以找到喬納·萊雷爾(Jonah Lehrer)的《想像力:創意是如何運作的》(Imagine: How Creativity Works),接着是查爾斯·達西格(Charles Duhigg)的《習慣的力量:我們在生活和工作中為什麼要這樣做》(The Power of Habit: Why We Do What We Do in Life and Business),位居中間座次的,還有幾個月以來一直穩踞榜單的丹尼爾·卡納曼(Daniel Kahneman)的《思考:快與慢》(Thinking, Fast and Slow)。最近又有一本書上榜,是萊昂納德·蒙洛迪諾(Leonard Mlodinow)的《潛意識:無意識心理怎樣主宰你的行為》(Subliminal: How Your Unconscious Mind Rules Your Behavior)。
這種宣揚“你壓根沒法控制你自己”的書正在大舉流行。
和大多數流行的勵志書不同,這些書更接近我們所熟悉的生活——你當然可以改變自己的人生,但是只能改變一點點,而且要耗費巨大的努力。
卡納曼教授10年前曾榮獲諾貝爾獎,其新作《思考:快與慢》集他畢生在神經生物學、經濟學與心理學領域內研究成果之大成,書中直擊這個問題的核心:對於腦化學、社會心理暗示、性格氣質這些影響我們思維與行動的看不見的因素,我們究竟了解多少?“自由意志”這個概念是不是已經過時了?
這些書都有一個相同的主題:我們在日常生活里所做的種種選擇都是由深深植根於神經系統中的衝動所促使的。我們不僅不是自己命運的主人,甚至可以說是生物決定論的奴隸。一旦進入這個奇異的、主要由神經元構成的大腦世界,我們就會發現——說得直接點吧——我們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卡納曼教授把我們處理信息的方式分為兩種思考模式:第一系統憑直覺運行,第二系統倚仗邏輯。第一系統“自動而快速地運轉,不太費力或者根本不費力,沒有自覺施加控制的意識”。比如我們對憤怒的面孔做出反應會比對“快樂”的面孔做出反應要快,因為憤怒的面孔更有可能意味着危險。第二系統則“把注意力分配給需要努力思考的精神活動,包括綜合評估。”第二系統負責決策,或者說自以為由它負責決策。影片里放着兩支籃球隊正在打球,如果有人給我們一個任務,讓我們去數某支球隊的運球次數,那麼我們就會自動忽略片中出現了一個穿着大猩猩戲服的人。對於不合理的信息,我們會自動把它編入一個相適應的虛構的敘事中,或者乾脆就直接忽略它,通過這兩種方法使其顯得“合理化”。
這種“認知偏差”的後果會讓人不安:以色列一項針對法官的研究表明,65%的假釋許可都是在法官飯後批准的,之後這一比例逐漸遞減,直至0%,直到法官“下一次吃飽飯”後才會回升。
《思考:快與慢》並不是一本規定性的書。卡納曼教授在書中想向我們表明思維是如何工作,而不是為了玩弄英國哲學家吉爾伯特·萊爾(Gilbert Ryle)所謂的“機器中的幽魂”概念(ghost in the machine,指人類思維與行動分離的二重性,該理論認為兩者之間的聯繫本質上是不可知的,思維只是禁錮在身體這個“機器”中的“幽魂”——譯註)。
《習慣的力量》更積極一點。達西格的論點是,人們不可能改變自己的習慣,只能培養新的習慣。酗酒者不能只憑意志戒酒,他們需要改變那些能觸發飲酒衝動的行為,比如不再去酒吧,轉而參加戒酒互助會議。“你得保持舊有的暗示機制和獎勵機制,然後加入新的日常行為模式來滿足你的渴望。”
《習慣的力量》和《想像力》都屬於近年來開始日漸成為顯學的一種勵志書門類,它們以高度嚴密的科學理論作為支持,向我們表明,儘管人類感知有種種笨拙之處,但我們仍然可以實現自己的抱負。
蒂莫西·D.威爾遜(Timothy D. Wilson)最近出版了一本勸誡類(how-not-to)新書《重新調整:關於改變心理狀態的驚人新科學》(Redirect: The Surprising New Science of Psychological Change)。這本書適合給懷抱美好願望的父母、老闆、教練、教師、心理學家乃至從事其他旨在改善他人生活行業的人作為入門讀物。這些人往往知道一肚子別人是怎麼在生活中實現偉大成就的故事,之後他們自己的命運也不知不覺改變了。
達西格在書中重新講述了橄欖球教練托尼·鄧吉(Tony Dungy)重振弱旅“帕坦灣海盜”橄欖球隊的傳奇故事:他教球員們不要思考。鄧吉讓球員們逐漸養成對場上局勢的“自動”反應,從而“去除必要的決策過程”。看一眼線鋒腳的朝向,就能判斷出他是不是已經準備好後撤……看四分衛的臉衝著什麼方向就能判斷出他要向哪個方向擲球。不要做出反應:直接行動。你猜怎麼著?“海盜隊”開始贏球了。(至少那場比賽贏下來了,接着他們又開始輸球,鄧吉被解僱。)
萊雷爾把這種頭腦中的這種認知和重新調整的能力稱為“頓悟的科學”。在洗熱水澡時,在看羅賓·威廉姆斯(Robin Williams)做脫口秀時,或者在海灘漫步時,我們的思維更容易迸發靈感。藍色比紅色更能激發我們的創造性,因為藍色可以讓我們聯想到碧海晴空,從而產生α腦電波(大腦可產生四類腦電波,當身體放鬆、大腦活躍的時候,就可以導出與創意相關的α腦電波——譯註)。
讓我們的神經系統成為盟友,而非敵人
那麼,我們不禁要對自己提出這樣一個精神病醫生常對病人提的問題:為什麼還要去想“為什麼”,光想“怎麼做”不就好了嗎?
“這其實是諸多觀念的集合,”卡納曼教授說:“過去對這個問題的解釋主要集中在情感或社會對思維的扭曲方面。”他和其他類似暢銷書作者們所做的是使用當代技術手段,諸如神經生物學、大腦掃描、視網膜研究等,將大腦研究“科學化”,證實大腦的思考活動在我們生活中所發揮的作用其實比我們所認為的要小。
18世紀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萊雷爾經常援引他的觀點)沒辦法給大腦做核磁共振,但他曾以類似的方式闡釋過這個問題。他的代表作《人性論》(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探討了習慣或“習俗”是怎樣統治着我們的生活。休謨對人類感知能力的試驗——人們對顏色、距離、數組如何反應——為卡納曼的嚴謹科學研究提供了原型。卡納曼的目的就在於向人們表明“人類想像力與理性的先天不足和不穩定性。”人類意識和哲學本身一樣,都建立在“非常薄弱的基礎之上”。
如果說休謨是現代主義的,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則更加當代一點。詹姆斯在19世紀末期探討了和休謨同樣的問題——潛意識怎樣以生理過程運行,而不是像弗洛伊德學說中那樣以心理過程運行。在他如今已成為經典的文章《論習慣》(Habit)中,他認為即便是人類最複雜的行動也可以歸結為反射行為——“神經中樞連鎖執行任務”。獵人發現鳥兒,舉槍射擊;擊劍手一氣呵成的格擋和後退動作。他們是在不假思索地進行這些行為——行動發生在思考之前。但是那些養成習慣,在無意識中做出與自己利益相悖行為的人該怎麼辦呢?比如咬手指甲、“亂抽鼻子”,或者帶着“鼻音”說話?答案是我們可以通過努力訓練自己來改變壞習慣。自我意識讓我們獲得自由。“教育之中最偉大的事情,”詹姆斯寫道:“就是讓我們的神經系統成為我們的盟友,而不是我們的敵人。”
我們真能達到他的預期嗎?語言哲學家約翰·希爾勒(John Searle)研究這個問題已經超過半個世紀。他認為我們走在了正確的軌道上,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對哲學傳統愈來愈感到不滿,”他在伯克利大學自己的辦公室里這樣說道:“人們一直對大腦的工作方式非常感興趣,但我們應當把它當作消化和光合作用這樣的自然過程。”大腦同樣是人體的一種器官。
這是否意味着我們其實沒有任何“力量”,沒有能力按照自己的心愿去行動呢?或者說“自律”是否只能在“不自知”的牢獄之內才能發揮作用?“我們必須相信不是這樣(人類有自由意志),”紐約大學社會學教授史蒂文·盧克斯(Steven Lukes)這樣說。他在道德哲學方面的研究成果受到很高評價:“如果我們當真認為人類的行為與目的之間完全沒有聯繫,就無法使用倫理學語言,這樣還怎能繼續我們現有的生活?”——或者去做我們認為正確的事情?“當人們‘感覺’自己擁有自由意志的時候,他們就會擁有自由意志,”卡納曼教授說:“如果不相信這一點,那人類就沒有任何責任感可言了。”
但是正如我們從這些書中所讀到的,一個人的“感覺”有可能——其實是非常有可能——只是一種幻覺。蒂莫西·威爾遜(Timothy Wilson)的總結可謂簡潔而又令人揮之不去:“一個人對於自己來說也是陌生人。”
但是這個陌生人,可以通過學習與你成為朋友。
詹姆斯·阿特勒斯(JAMES ATLAS)著有《我的中年生活:一個倖存者的故事》(My Life in the Middle Ages: A Survivor’s T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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